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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員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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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93 |
國防採購室、人事室 |
辦理政務人員、文職人員、國防採購室(駐歐組
)駐外人員、技工、工友等現職人員及公務人員
考試錄取訓練人員之各項待遇所需人事費,計需
312,093千元。
1.政務人員待遇係部長及副部長月俸、公費等待
遇,計需5,104千元。
2.法定編制人員待遇係文職人員及國防採購室(
駐歐組)駐外人員支領之薪俸、加給等待遇,
計需199,048千元。
3.技工及工友待遇係技工、工友支領之工餉、加
給等待遇,計需883千元。
4.獎金係政務人員、文職人員、國防採購室(駐
歐組)駐外人員及技工、工友等現職人員依相
關規定支領之各項獎金(含退休時獎章獎勵金
),計需46,670千元。
5.其他給與係政務人員、文職人員、國防採購室
(駐歐組)駐外人員及技工、工友等現職人員
依相關規定支領之各項費用(含休假補助、執
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駐外人員房租及眷屬
補助費等),計需11,013千元。
6.加班費係文職人員、技工及工友等現職人員超
時加班、不休假加班,計需13,782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係政務人員、文職人員、技工、
工友等現職人員依法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
勞工退休準備金等,計需18,616千元。
8.保險係政務人員、文職人員與技工、工友等現
職人員及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人員應由政府
負擔之公保、勞保、健保(含眷屬保險)保費
補助之給付,計需16,977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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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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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427 |
政務辦公室、人事室、政風室、主計室 |
辦理內部行政支援單位協助推動政務所需之人事
費4,778千元、業務費371,942千元、設備及投資
44,931千元、獎補助費776千元,計需422,427千
元。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係國軍資訊勤務加給,計需
117千元(奉行政院111年8月23日院授人給字
第1114001309號函核定給與標準,於111年9月
1日起實施;月給與標準:校官3,500元、尉官
2,700元)。
2.獎金係年節慰問營區各級留守人員、執行各級
戰備演訓單位官兵、推展文書檔案作業、編撰
國防部業務報告、辦理國會連絡、公共事務、
史政編譯等專案業務有功人員獎金,計需3,49
6千元。
3.加班費係執行各項行政支援勤務超時工作所需
誤餐費、夜點費,計需1,165千元。
4.教育訓練費係對現職人員補貼學分費、雜費,
文職人員參加各類研究班費用、考試錄取人員
基礎訓練及參加各項專業研習費用,計需436
千元。
5.水電費係本部管理營區辦公房舍等之電力及用
水等費用,計需185,036千元。
6.通訊費係處理經常一般公務所需郵資、電話、
電報、數據通訊或網路通訊等業務聯繫費用,
計需4,476千元。
7.權利使用費係各類國內外軍事書籍之版權、照
片授權費及翻譯授權費等所需權利金,計需1,
161千元。
8.資訊服務費係辦理公文書資訊化系統、全球資
訊網站暨國軍檔案影像借調閱系統、史料與軍
書影像資料庫、圖書資訊服務系統、人事資訊
服務網、預算控制系統、製證系統及資訊設備
保養、維修及操作等,計需10,113千元。
9.其他業務租金係處理公務運勤、重要演訓、禮
賓接待等車輛租賃及辦理節慶餐會、燈光音響
、視訊器材、異地備援機櫃租金、影印機租賃
、口譯設備租借等費用,計需6,400千元。
10.稅捐及規費係辦理各項工程規費,計需100千
元。
11.保險費係研究典藏組徵集文物保險作業相關
費用,計需60千元。
1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係法律諮詢服務費、軍事
史籍、外文軍事譯著、國防譯粹、國防廉潔
指數評鑑、重要會議等之出席費、審查、演
講、授課、撰寫或編輯教材、評鑑、撰稿、
編輯、校對等費用,計需4,212千元。
13.國內組織會費係參加博物館學會會費,計需1
5千元。
14.物品係執行各營區一般行政支援、門禁管制
、宿舍管理、勤務訓練、文書檔案作業、國
會聯繫、行政接待、史政編譯、人事、政風
及主計業務等所需消耗品及非消耗品,計需9
,961千元。
15.一般事務費係執行各營區一般行政支援(如
防災演習、伙食督導、動產作業、警衛營繕
等)、環境清潔委外、勤務訓練、戰備演訓
任務、文書檔案作業、編撰國防部業務報告
、國會聯繫、史政編譯、人事、政風及主計
業務等所需之印刷、獎牌製作、勞務委外、
環境布置、綠美化、清潔、員工健康檢查、
雜支及辦理文康活動、部隊犒賞、加菜與對
團體獎勵等經費,計需70,534千元。(博愛
營區環境清潔維護案總經費39,118千元,114
-115年執行,本年度編列19,559千元。)
16.房屋建築養護費係本部管理營區、辦公室房
舍、人員宿舍、作業室、廁所、庫房及其附
屬建築物等之保養、維修費用,計需6,415千
元。
17.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係辦理各項辦公用機
具之保養、維護費用,計需503千元。
18.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係辦理各營區之警監
視系統、消防照明、高低壓電力系統暨發電
機設備維護、空調、電梯、餐廳炊具、中雨
水、生飲水、鍋爐、聯合作戰指揮中心暨國
家政軍中心設施設備等保養、維修、國防部
列管營區重要維生設備機電儀控系統維保工
作、文書檔案管理中心設施維護等,計需67,
085千元。〔其中分年計畫:(1)高低壓電
力設備系統維護案總經費23,365千元,112-1
14年執行,以前年度已編列22,725千元,本
年度編列640千元。(2)博愛營區消防設備
維護案總經費16,300千元,114-115年執行,
本年度編列8,150千元。(3)中央監控系統
維護案總經費17,300千元,114-115年執行,
本年度編列8,650千元。〕
19.國內旅費係辦理陣營具、被服裝備申領及報
繳、動產清點督訪、文書檔案作業、史政業
務、人事、政風、主計等業務之輔訪、講習
、督考評鑑與國會連絡各項活動之巡察、履
勘所需差旅費,計需2,897千元。
20.國外旅費係陪同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出
國考察、駐外單位文檔業務督(輔)導(詳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及其附表),計需856
千元。
21.特別費係部長、副部長(2位)、常務次長(
2位)因公務所需,計需1,682千元。
2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係改善博愛營區大樓滲漏
問題,恢復建物妥善及改善博愛營區發電機
地下油槽滲(積)水,恢復營區備援電力,確
保營區整體運作及戰備任務之遂行,計需25,
748千元。(博愛營區大樓滲漏工程總經費57
,013千元,114-117年執行,本年度編列14,4
79千元。)
23.資訊軟硬體設備費係辦理二代公文管理系統
功能擴充、中央監控系統設備研改,以及汰
換老舊電腦設施(備)、防火牆、伺服器等,
計需14,843千元。(中央監控系統設備案總
經費2,700千元,114-115年執行,本年度編
列1,350千元。)
24.雜項設備費係辦理陣營具、電器設備、事務
設備、炊爨設備及圖書等,計需4,340千元。
25.對國內團體之捐助係捐助「中華軍史學會」
辦理推展軍史研究、召開會員大會、學術研
討會、會刊印製、理監事會議,以結合國內
外軍事歷史學者、團體,共同推展國軍史政
學術,計需718千元。
26.獎勵及慰問係辦理文職退休(職)人員及軍
職單身退員三節慰問金,計需58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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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國防採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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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01 |
國防採購室 |
推動國防採購業務所需之人事費572千元、業務
費30,833千元、設備及投資4,396千元,計需35,
801千元。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係國軍資訊勤務加給,計需
42千元(奉行政院111年8月23日院授人給字第
1114001309號函核定給與標準,於111年9月1
日起實施;月給與標準:校官3,500元、尉官2
,700元)。
2.獎金係獎勵年度評比績優採購人員,計需170
千元。
3.加班費係執行採購業務超時工作所需誤餐費、
夜點費,計需360千元。
4.教育訓練費係參加部外採購實務訓練課程費用
,計需30千元。
5.水電費係駐歐採購組及駐高分遣組辦公室之電
力及用水等費用,計需382千元。
6.通訊費係處理採購業務所需郵資、電話、電報
、數據通訊或網路通訊等業務聯繫費用,計需
1,231千元。
7.資訊服務費係辦理國軍採購作業資訊系統、國
軍採購稽核系統、評核分案系統資料庫、海空
運進出口報關EDI系統及資訊設備維護等,計
需3,316千元。
8.其他業務租金係辦理廠商座談會會議場地、駐
歐採購組辦公室、保全系統、公務車輛租賃及
影印機租金等,計需6,188千元。
9.稅捐及規費係辦理駐歐採購組依駐在國法令繳
納辦公室公司稅、停車場稅、房屋稅、人員居
住稅、雇員稅捐等,計需1,480千元。
10.保險費係駐歐採購組公務車保險、駐外採購
人員(含眷屬)於駐在國醫療保險、辦公室
房屋保險等,計需804千元。
1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係辦理採購專業訓練班講
師授課、國內(外)法律諮詢服務、外聘委
員出席購案會議、審查、評鑑、撰稿等費用
,計需2,940千元。
12.物品係執行採購業務、採購專業訓練班、軍
品接轉任務及駐歐採購組軍購業務及軍備交
流等所需消耗品及非消耗品,計需1,824千元
。
13.一般事務費係執行採購專業訓練班、採購業
務督(輔)導所需之印刷、獎牌製作、環境
布置、駐歐採購組軍購業務及軍備交流、新
任人員裝費、辦公室監控系統、消防設備安
檢、環境清潔及團體加菜金慰勞獎勵等經費
,計需4,793千元。
14.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係辦理各項辦公用機
具之保養、維護及駐歐採購組公務車輛定期
保養維修費用,計需101千元。
15.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係辦理採購專業訓練
班教學設施及設備養護、駐歐採購組及駐高
分遣組辦公室警監視系統、消防照明、水電
空調維修費用,計需82千元。
16.國內旅費係執行採購業務督(輔)導、稽核
、驗收、檢討會議及軍品報關、專案接轉押
運所需差旅費,計需2,485千元。
17.國外旅費係執行華美軍購財務管理檢討會(F
MR)暨購案對帳會議367千元、美國及歐洲地
區採購業務督輔導1,354千元(詳派員出國計
畫預算總表及其附表),另駐歐採購組駐在
地旅費993千元、新(舊)任人員川費2,463
千元,計需5,177千元。
18.資訊軟硬體設備費係汰換老舊屆齡電腦,計
需4,177千元。
19.雜項設備費係汰換老舊屆齡陣營具、電器設
備、辦公事務機具等,計需219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