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4017201000 賦稅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201000 賦稅業務
預算金額 24,121
計畫內容 1.革新稅制、修訂稅法,以建立合理租稅制度。 2.改善稅收、強化稅務監察功能、增進服務工作,並積極  推動稅務管理自動化,充分達成增裕庫收及便民利課宗  旨。 3.根據財稅資料分析結果,巡迴稽核稅捐稽徵業務事項。 4.防制菸品稅捐逃漏作業。  
預期成果 1.建立合理租稅制度以增加稅收,並求賦稅更公平合理。 2.嚴密稅務人員管理考核,加強推展稅務服務工作,以達  便民利課之目的。 3.養成國民誠實納稅風氣,增裕庫收。 4.防杜菸品業者逃漏稅負,促進誠實申報。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革新稅制改善稅政經費 3,645 所得稅組、消費稅組、財產稅組、稽徵行政組 本分支計畫包含革新稅制、修訂稅法,建立合理 租稅制度,提高稅務行政效率等業務,計列經費 3,645千元,項目如下: 1.教育訓練費15千元:員工參加各項訓練及講習  費用。 2.資訊服務費148千元:法規查詢主題專區網站  服務費等。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34千元:  (1)委請國際租稅、法律諮商及稅制改革等之    專業人士、專家學者諮詢費108千元。  (2)研商稅制改革邀集專家學者開會之出席費    等95千元。  (3)地方稅自治條例審查會委員出席費等30千    元。  (4)聘請專家學者講座鐘點費等31千元。  (5)撰擬稅制改革等稿費及相關法規翻譯費等6    0千元。  (6)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主管法案報院審查    應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性別影響評估作業    經費10千元。 4.委辦費600千元:離島銷售營業稅適用零稅率  可行性之委託研究經費。 5.國際組織會費15千元:為加強國際租稅交流,  提高國際租稅地位,參加國際財政協會年會費  。 6.物品640千元:  (1)資訊用品及耗材所需經費,包括碳粉匣、    感光鼓、感光滾筒及其他電腦周邊設備耗    材等561千元。  (2)研修各項稅法所需事務用品、文具、紙張    、業務參考用之判例書籍及財經報章雜誌    等購置費用79千元。 7.一般事務費361千元:  (1)辦理反避稅研議座談會及工作會議等相關    費用10千元。  (2)推動稅制改革及簡化稅政等舉辦研討會、    座談會、公聽會及工作會議等相關費用159    千元。  (3)為配合檢討改進財產稅相關法規,適時研    擬修正草案,辦理相關修法事宜,所需資    料編撰、印製及採購「房屋稅稅基努力度    」考評績優獎座等費用68千元。  (4)印製立法院審查報告及資料、業務報表等    經費63千元。  (5)為應查詢稅務法令、公司法、證券交易法    規暨相關部會及各地方政府頒布之法規及    行政規則所需法令查詢資料庫等經費61千    元。 8.國內旅費246千元:參加有關賦稅業務會議、  研討會等所需旅費。 9.大陸地區旅費75千元:為應業務需要,派員赴  大陸地區參加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稅務研討會  所需經費。(詳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10.國外旅費1,082千元:為應培養國際租稅人才   、瞭解國際租稅趨勢及促進國際租稅交流需   要,計編列參加亞太稅務行政及研究組織、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及國際財政協會等5項計   畫所需經費。(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11.短程車資129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2000 業務費 13,457
2003 教育訓練費 15
2018 資訊服務費 547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3
2039 委辦費 600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15
2051 物品 4
2054 一般事務費 13,457
2072 國內旅費 613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75
2078 國外旅費 1,082
2084 短程車資 18
2009 通訊費 240
2081 運費 2
2006 水電費 308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98
2027 保險費 4
02 租稅教育與宣傳及健全風紀經 1,666 監察組、稽徵行政組 本分支計畫係為租稅教育、租稅宣導與風紀宣傳 ,並檢討策進風紀查察作為,以健全風紀所需經 費,計列1,666千元,項目如下︰ 1.通訊費12千元:辦理監察業務所需郵資。 2.一般事務費1,404千元︰  (1)編製「稅法輯要」及分攤財政部印製法令    彙編等經費364千元。  (2)編製「中華民國賦稅年報」等經費66千元    。  (3)慶祝稅務節表揚優秀及資深稅務人員、績    優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發給獎    座、會場布置及雜費等648千元。  (4)推動稅制改革,強化施政宣傳與溝通所需    相關經費200千元,其中運用平面媒體、廣    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群媒體)及電視媒    體辦理政策宣導經費50千元。  (5)召開擴大會報,檢討策進監察工作,充實    監察人員財稅專業知能,充分發揮查察效    果等所需經費6千元。  (6)加強宣導納稅義務人正當納稅,建立全民    風紀共識,並兼顧平衡不同性別讀者資訊    觸及機會,以深植風紀理念、落實性平精    神所需報章雜誌廣告刊登等政策宣導經費1    20千元。 3.國內旅費248千元:督導辦理機關學校、社團  等教育宣導,及督導各地區國稅局監察室檢討  策進監察業務等所需旅費。 4.運費2千元:運送績優記帳士獎座等費用。
03 稅務稽核及稽徵業務經費 3,327 稽核組、秘書室 本分支計畫係執行內地稅稅務事後稽核業務等所 需經費,計列3,327千元,項目如下: 1.水電費308千元:  (1)分攤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辦公廳舍所需    水電費,包括水費15千元,電費250千元。  (2)分攤財政資訊大樓辦公廳舍所需水電費,    包括水費1千元,電費42千元。 2.通訊費240千元:稽核案件等業務用郵資。 3.其他業務租金98千元:稽核案件等業務所需影  印機租金。 4.物品43千元:辦理稅務稽核作業管制、資料管  理所需文具紙張、圖書及傳真機碳粉匣等消耗  品所需經費。 5.一般事務費1,969千元:  (1)向金融機構查詢資料費用等450千元。  (2)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之國外    資料庫查詢使用費等1,404千元。  (3)為辦理稅務稽核業務需要,透過網際網路    連線查詢賦稅法規、釋示函令、證券交易    法規及司法判決、判例資料等所需法令查    詢資料庫經費14千元。  (4)印製稽核報告、稽查證及各種表報等經費1    01千元。 6.國內旅費666千元:稽核人員實地查證所需旅  費。 7.短程車資3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04 稅務行政管理經費 2,026 稽徵行政組 本分支計畫係為推動賦稅業務自動化作業、辦理 稅務行政業務督導考核及全國賦稅會報等所需經 費,計列2,026千元,項目如下: 1.資訊服務費547千元:  (1)電腦及其周邊設備等維護費28千元。  (2)辦理限制出境及記帳士證書發證作業系統    相關維護費等18千元。  (3)稽核案件管制等系統維護費100千元。  (4)購置防毒軟體、Fortinet高階版資安防護    系統及4MOSAn GCB Doctor PC終端模組等    授權使用所需經費314千元。  (5)視訊會議及中華電信CDN等雲端服務所需經    費87千元。 2.保險費4千元:辦理全國賦稅會報所需保險費  。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3千元:  (1)委請法律諮商及稅制改革等之專業人士、    專家學者諮詢費20千元。  (2)依據記帳士法第29條及同法第35條準用第2    9條之規定,召開記帳士懲戒委員會、記帳    及報稅代理人懲戒委員會,委請專家學者    及業者代表出席費40千元及案件審查費16    千元。  (3)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及國家發展    委員會推動開放文件格式政策辦理資通安    全教育訓練及ODF文件應用工具等訓練所需    講座鐘點費24千元。  (4)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主管法案報院審查    應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性別影響評估作業    經費3千元。 4.物品4千元:研辦各項稅法、稅政所需文具紙  張及書報雜誌等費用。 5.一般事務費737千元:  (1)印製立法院審查報告及資料、業務報表,    暨召開會議場地布置等經費53千元。  (2)為使中央及地方對於重大決策事項貫徹執    行,以提高稅務行政效率,每年定期舉辦    各財稅主管參加之全國賦稅會報所需經費6    84千元。 6.國內旅費613千元:  (1)稅務行政業務督導考核,係為強化稽徵機    關業務,提高行政效率及改進業務缺失,    訂定稅捐稽徵機關稽徵業務考核要點,據    以對各級稽徵機關辦理業務考核,作為獎    懲之依據,舉行不定期輔導、考核,並於    年度結束後辦理總考核,配合行政院及財    政部為民服務實地考核與平時查考,所需    旅費491千元。  (2)參加有關賦稅業務會議等所需旅費122千元    。 7.短程車資18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05 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經費 13,457 消費稅組 1.依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4條及菸  品健康福利捐供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  逃漏經費運用要點第2點規定,菸品健康福利  捐之分配,以定額先分配供菸農及相關產業勞  工輔導與照顧及由農業主管機關使用於有利癌  症防治之相關產業輔導之用。其餘額1%供中央  與地方之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之  用,是項經費5%供防制菸品稅捐逃漏之用。 2.本分支計畫編列一般事務費13,457千元,係加  強推動防制菸品稅捐逃漏措施,包含競技競賽  、藝文表演、休閒運動等活動類別規劃辦理。  考量城鄉差距及轄區特性,不予明定各項活動  類別之配置比例,授權由各地區國稅局就其獲  配經費,因時、因地制宜,本諸合法、節約、  效能原則,妥善規劃活動類別配置比例,研訂  地區性活動計畫。其中媒體政策宣導經費2,01  0千元,運用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  含社群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增進  民眾對自身權益及相關法令瞭解,以達杜絕私  劣菸品,防制菸品稅捐逃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