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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革新稅制改善稅政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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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5 |
所得稅組、消費稅組、財產稅組、稽徵行政組 |
本分支計畫包含革新稅制、修訂稅法,建立合理
租稅制度,提高稅務行政效率等業務,計列經費
3,645千元,項目如下:
1.教育訓練費15千元:員工參加各項訓練及講習
費用。
2.資訊服務費148千元:法規查詢主題專區網站
服務費等。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34千元:
(1)委請國際租稅、法律諮商及稅制改革等之
專業人士、專家學者諮詢費108千元。
(2)研商稅制改革邀集專家學者開會之出席費
等95千元。
(3)地方稅自治條例審查會委員出席費等30千
元。
(4)聘請專家學者講座鐘點費等31千元。
(5)撰擬稅制改革等稿費及相關法規翻譯費等6
0千元。
(6)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主管法案報院審查
應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性別影響評估作業
經費10千元。
4.委辦費600千元:離島銷售營業稅適用零稅率
可行性之委託研究經費。
5.國際組織會費15千元:為加強國際租稅交流,
提高國際租稅地位,參加國際財政協會年會費
。
6.物品640千元:
(1)資訊用品及耗材所需經費,包括碳粉匣、
感光鼓、感光滾筒及其他電腦周邊設備耗
材等561千元。
(2)研修各項稅法所需事務用品、文具、紙張
、業務參考用之判例書籍及財經報章雜誌
等購置費用79千元。
7.一般事務費361千元:
(1)辦理反避稅研議座談會及工作會議等相關
費用10千元。
(2)推動稅制改革及簡化稅政等舉辦研討會、
座談會、公聽會及工作會議等相關費用159
千元。
(3)為配合檢討改進財產稅相關法規,適時研
擬修正草案,辦理相關修法事宜,所需資
料編撰、印製及採購「房屋稅稅基努力度
」考評績優獎座等費用68千元。
(4)印製立法院審查報告及資料、業務報表等
經費63千元。
(5)為應查詢稅務法令、公司法、證券交易法
規暨相關部會及各地方政府頒布之法規及
行政規則所需法令查詢資料庫等經費61千
元。
8.國內旅費246千元:參加有關賦稅業務會議、
研討會等所需旅費。
9.大陸地區旅費75千元:為應業務需要,派員赴
大陸地區參加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稅務研討會
所需經費。(詳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10.國外旅費1,082千元:為應培養國際租稅人才
、瞭解國際租稅趨勢及促進國際租稅交流需
要,計編列參加亞太稅務行政及研究組織、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及國際財政協會等5項計
畫所需經費。(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11.短程車資129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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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業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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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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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教育訓練費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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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資訊服務費 |
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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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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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9 委辦費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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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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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 物品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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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 一般事務費 |
13,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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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 國內旅費 |
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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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5 大陸地區旅費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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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8 國外旅費 |
1,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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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4 短程車資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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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通訊費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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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1 運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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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水電費 |
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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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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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 保險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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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租稅教育與宣傳及健全風紀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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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 |
監察組、稽徵行政組 |
本分支計畫係為租稅教育、租稅宣導與風紀宣傳
,並檢討策進風紀查察作為,以健全風紀所需經
費,計列1,666千元,項目如下︰
1.通訊費12千元:辦理監察業務所需郵資。
2.一般事務費1,404千元︰
(1)編製「稅法輯要」及分攤財政部印製法令
彙編等經費364千元。
(2)編製「中華民國賦稅年報」等經費66千元
。
(3)慶祝稅務節表揚優秀及資深稅務人員、績
優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發給獎
座、會場布置及雜費等648千元。
(4)推動稅制改革,強化施政宣傳與溝通所需
相關經費200千元,其中運用平面媒體、廣
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群媒體)及電視媒
體辦理政策宣導經費50千元。
(5)召開擴大會報,檢討策進監察工作,充實
監察人員財稅專業知能,充分發揮查察效
果等所需經費6千元。
(6)加強宣導納稅義務人正當納稅,建立全民
風紀共識,並兼顧平衡不同性別讀者資訊
觸及機會,以深植風紀理念、落實性平精
神所需報章雜誌廣告刊登等政策宣導經費1
20千元。
3.國內旅費248千元:督導辦理機關學校、社團
等教育宣導,及督導各地區國稅局監察室檢討
策進監察業務等所需旅費。
4.運費2千元:運送績優記帳士獎座等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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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稅務稽核及稽徵業務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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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7 |
稽核組、秘書室 |
本分支計畫係執行內地稅稅務事後稽核業務等所
需經費,計列3,327千元,項目如下:
1.水電費308千元:
(1)分攤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辦公廳舍所需
水電費,包括水費15千元,電費250千元。
(2)分攤財政資訊大樓辦公廳舍所需水電費,
包括水費1千元,電費42千元。
2.通訊費240千元:稽核案件等業務用郵資。
3.其他業務租金98千元:稽核案件等業務所需影
印機租金。
4.物品43千元:辦理稅務稽核作業管制、資料管
理所需文具紙張、圖書及傳真機碳粉匣等消耗
品所需經費。
5.一般事務費1,969千元:
(1)向金融機構查詢資料費用等450千元。
(2)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之國外
資料庫查詢使用費等1,404千元。
(3)為辦理稅務稽核業務需要,透過網際網路
連線查詢賦稅法規、釋示函令、證券交易
法規及司法判決、判例資料等所需法令查
詢資料庫經費14千元。
(4)印製稽核報告、稽查證及各種表報等經費1
01千元。
6.國內旅費666千元:稽核人員實地查證所需旅
費。
7.短程車資3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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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稅務行政管理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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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稽徵行政組 |
本分支計畫係為推動賦稅業務自動化作業、辦理
稅務行政業務督導考核及全國賦稅會報等所需經
費,計列2,026千元,項目如下:
1.資訊服務費547千元:
(1)電腦及其周邊設備等維護費28千元。
(2)辦理限制出境及記帳士證書發證作業系統
相關維護費等18千元。
(3)稽核案件管制等系統維護費100千元。
(4)購置防毒軟體、Fortinet高階版資安防護
系統及4MOSAn GCB Doctor PC終端模組等
授權使用所需經費314千元。
(5)視訊會議及中華電信CDN等雲端服務所需經
費87千元。
2.保險費4千元:辦理全國賦稅會報所需保險費
。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3千元:
(1)委請法律諮商及稅制改革等之專業人士、
專家學者諮詢費20千元。
(2)依據記帳士法第29條及同法第35條準用第2
9條之規定,召開記帳士懲戒委員會、記帳
及報稅代理人懲戒委員會,委請專家學者
及業者代表出席費40千元及案件審查費16
千元。
(3)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及國家發展
委員會推動開放文件格式政策辦理資通安
全教育訓練及ODF文件應用工具等訓練所需
講座鐘點費24千元。
(4)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主管法案報院審查
應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性別影響評估作業
經費3千元。
4.物品4千元:研辦各項稅法、稅政所需文具紙
張及書報雜誌等費用。
5.一般事務費737千元:
(1)印製立法院審查報告及資料、業務報表,
暨召開會議場地布置等經費53千元。
(2)為使中央及地方對於重大決策事項貫徹執
行,以提高稅務行政效率,每年定期舉辦
各財稅主管參加之全國賦稅會報所需經費6
84千元。
6.國內旅費613千元:
(1)稅務行政業務督導考核,係為強化稽徵機
關業務,提高行政效率及改進業務缺失,
訂定稅捐稽徵機關稽徵業務考核要點,據
以對各級稽徵機關辦理業務考核,作為獎
懲之依據,舉行不定期輔導、考核,並於
年度結束後辦理總考核,配合行政院及財
政部為民服務實地考核與平時查考,所需
旅費491千元。
(2)參加有關賦稅業務會議等所需旅費122千元
。
7.短程車資18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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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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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7 |
消費稅組 |
1.依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4條及菸
品健康福利捐供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
逃漏經費運用要點第2點規定,菸品健康福利
捐之分配,以定額先分配供菸農及相關產業勞
工輔導與照顧及由農業主管機關使用於有利癌
症防治之相關產業輔導之用。其餘額1%供中央
與地方之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之
用,是項經費5%供防制菸品稅捐逃漏之用。
2.本分支計畫編列一般事務費13,457千元,係加
強推動防制菸品稅捐逃漏措施,包含競技競賽
、藝文表演、休閒運動等活動類別規劃辦理。
考量城鄉差距及轄區特性,不予明定各項活動
類別之配置比例,授權由各地區國稅局就其獲
配經費,因時、因地制宜,本諸合法、節約、
效能原則,妥善規劃活動類別配置比例,研訂
地區性活動計畫。其中媒體政策宣導經費2,01
0千元,運用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
含社群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增進
民眾對自身權益及相關法令瞭解,以達杜絕私
劣菸品,防制菸品稅捐逃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