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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員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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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0,028 |
人事室等 |
本分支計畫係編列本局及所屬職員1,613人、工
友22人、技工17人、駕駛13人、聘用人員5人及
約僱人員410人,共計2,080人所需之人事費2,34
0,028千元(含考績獎金142,278千元;服務獎章
獎勵金560千元;稅務獎勵金24,960千元;年終
加發一個半月工作獎金180,474千元;依據行政
院訂定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
所需退休人員之年終慰問金429千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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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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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990 |
秘書室等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文書、事務、出納及檔案管理
、歲計、會計及統計管理,人事管理及查核,稅
務風紀之查察及維護,政風工作之策劃及執行等
一般行政工作。
1.考試分發人員參加基礎訓練、現職人員派赴訓
練機構參加各項訓練、研習及對在職人員實施
教育訓練所需補助之教材、住宿與交通暨報名
費等費用939千元。
2.辦公廳舍水電費41,508千元。
3.公務聯繫用所需電話及郵資等費用7,709千元
。
4.本局及所屬辦公廳舍等租金27,614千元。
5.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辦公廳舍興建計
畫,本計畫奉行政院110年12月27日院臺財字
第1100039273號函及111年10月21日院臺財字
第1110032106號函核定修正,計畫期程為111
至115年度,總經費201,082千元,111至113年
度已編列2,867千元,本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99
8千元。
6.執行稽徵業務租用非全時公務車輛所需租金等
2,856千元。
7.影印機等事務設備租用服務費3,521千元。
8.公務車使用牌照稅及各式車輛燃料費等計需62
千元。
9.公務車3輛及機車58輛保險費計需96千元。
10.廉政志工保險及辦公大樓公共意外責任險保
險費167千元。
11.辦公廳舍財產保險費等計需360千元。
12.聘請專家學者講授性別平等及業務相關法規
,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終身學習法辦理
公務人員訓練課程,暨為使同仁汲取新知並
注入組織新氣象,營造互動良好組織文化並
強化公務人員永續發展理念邀請專家學者專
題演講、辦理會計業務研習班、性別平等工
作小組及廉政會報之出席費及講座鐘點費等1
94千元。
13.辦理稅務行政事務所需之文具、紙張、帳簿
、備查簿籍及業務用圖書等之購置費4,118千
元。
14.辦理辦公廳舍照明燈具汰換234千元。
15.油料按公務車3輛及機車58輛等,全年度計需
汽油22,572公升,每公升以31元編列,計需7
00千元。
16.汰購一般公務所需使用年限未及兩年或金額
未達1萬元之非消耗品2,929千元。
17.以融資租賃方式汰換本局及所屬電話交換機
系統8,229千元(物品3,678千元;機械設備費
4,551千元)。
18.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
第5點及有關機關文康活動經費編列之規定,
按職員1,613人、工友22人、技工17人、駕駛
13人、約聘僱人員415人、約用人員181人,
合計2,261人,每人每年3千元,計需6,783千
元。
19.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3年10月27
日公保字第1031060466號函及行政院104年1
月28日院授人給字第1040022565號函有關機
關補助編制內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費之規定,
所需健康檢查經費1,350千元。
20.依建築法第77條及消防法第9條規定辦理公共
建築物安全檢查簽證及消防設備安全檢查費
用等604千元。
21.預算書、決算書、各式員工申請書表、報告
表、套版紙、請購單、公文卷夾及信封等印
刷費1,123千元。
22.辦公廳舍清潔費15,129千元。
23.辦公大樓管理費14,726千元。
24.辦公大樓保全費12,495千元。
25.辦理各項講習會、專題演講、會議及典禮儀
式等場地布置,暨辦理員工協助方案相關事
宜等費用130千元(含員工協助方案30千元)。
26.辦理反貪倡廉活動及風紀查察之聯繫訓練等
業務經費240千元。
27.生飲水檢驗、冷卻水塔水質處理費、蓄水池
清潔、辦公場所噴藥消毒、辦公環境綠化、
標示牌及指示牌製作、公務用章戳、公款匯
撥手續費、獎牌及員工識別證製作等經費4,1
34千元。
28.本局及所屬辦公廳舍及倉庫維護整修等經費1
8,781千元。
29.車輛養護費252千元。
30.辦公器具養護費1,264千元。
31.辦公大樓消防設備、電梯、中央冷氣空調、
水電、機電等設備保養及維護費用17,825千
元。
32.辦理檔案銷毀、採購案件驗收、辦公廳舍興
建及撥租用勘查、業務輔導考核、會計、出
納及零用金檢查、列席立法院分組審查會議
及出席各項研討會等旅費680千元。
33.辦理稅務風紀訪查、不法事證之蒐集、外勤
監察工作督導考核、召開監察工作會報、觀
摩外機關稅務風紀執行、舉辦風紀工作會報
、檢舉貪瀆案件之調查訪談、實施公務機密
定期總檢查及不定期檢查所屬單位設施安全
維護執行等旅費360千元。
34.舊年度資料與檔案移送倉庫、銷毀、廢棄紙
張清運及辦公廳舍各項設備等搬遷運費499千
元。
35.短程洽公所需車資204千元。
36.局長及分局長8人特別費,合計743千元。
37.汰購監視錄影設備760千元、打孔機11台460
千元、電子螢幕2台130千元、摺紙機2台123
千元及其他機械設備等150千元,合計1,623
千元。
38.為落實節能減碳目標,汰購辦公廳舍冰水主
機空調設備2台11,368千元;汰購職務宿舍設
備528千元、LED電視牆1台250千元、碎紙機6
台203千元、投影機2台186千元、空氣清淨機
4台139千元、飲水機5台111千元、電動釘書
機3台104千元、數位單眼相機設備1組100千
元及其他雜項設備等114千元,合計13,103千
元。
39.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按退休人員35人、
退職人員83人,共計118人,每人每年6千元
,計需708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