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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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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7 |
服務管理課等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文書、事務、出納及檔案管
理,歲計、會計及統計管理,人事管理及查核
,稅務風紀之查察及維護,政風工作之策劃及
執行等一般行政工作。
1.考試分發人員參加基礎訓練、現職人員派赴
訓練機構參加各項訓練、研習及對在職人員
實施教育訓練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交通
及報名費等費用150千元。
2.辦公廳舍水電費2,065千元。
3.辦理稅務行政事務所需郵資及電話費629千
元。
4.辦公廳舍等租金3,510千元。
5.影印機等事務設備租用服務費332千元。
6.執行稽徵業務租用非全時車輛所需租金99千
元。
7.各式機車燃料費1千元。
8.各式機車及辦公廳舍所需保險費24千元。
9.聘請專家學者講授性別平等及業務相關法規
、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及終身學習法辦理
公務人員訓練課程;為使同仁汲取新知並注
入組織新氣象,營造互動良好組織文化及強
化公務人員永續發展理念,邀請專家學者專
題演講所需講座鐘點費20千元(含員工協助
方案6千元)。
10.辦理稅務行政事務所需文具紙張、檔案卷
夾、密件封套、帳簿、備查簿籍、水電耗
材及業務用圖書等購置費180千元。
11.購置一般公務用使用年限未及二年或金額
未達一萬元之非消耗性物品89千元。
12.油料按機車3輛,全年需汽油450公升,每
公升以31.3元編列,計需14千元。
13.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
點第5點及有關機關文康活動經費之規定編
列268千元。
14.依據行政院110年8月18日院授人給字第110
40005821號函有關機關補助編制內公務人
員所需健康檢查費77千元。
15.辦公廳舍清潔費759千元。
16.依據建築法第77條及消防法第9條規定辦理
公共建築物安全檢查簽證及消防設備安全
檢查費用等15千元。
17.辦公大樓保全費1,300千元。
18.各項講習會、專題演講、會議及所得稅申
報期間等場地佈置經費30千元。
19.冷卻水塔水質處理費、生飲水檢驗、辦公
場所噴藥消毒、蓄水池清潔、照明燈具改
善汰換、辦公環境綠化、公務用章戳、公
款匯撥手續費、雙語標示牌、指示牌、員
工識別證及獎牌等經費360千元。
20.印製信封、密件公文歸檔封套、公文條碼
及工作手冊等3千元。
21.辦公廳舍、倉庫維護整修等經費332千元。
22.車輛養護費3千元。
23.辦公器具養護費75千元。
24.辦公大樓電梯、中央冷氣空調、水電、機
電及消防等設備保養及維護費用590千元。
25.派赴各機關開會及協調公務等旅費7千元。
26.辦理檔案銷毀、公款支付事宜、物品採購
及實地訪價比價等旅費7千元。
27.辦理稅務風紀訪查、蒐集及檢舉貪瀆案件
調查訪談等旅費3千元。
28.舊年度檔案移送倉庫、銷毀、廢棄紙張清
運及課稅資料搬遷等運費45千元。
29.編列分局長1人特別費54千元。
30.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按退休人員1人
,退職人員2人,在職亡故職員遺族3人,
共計6人,每人每年6千元,計需36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