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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納稅服務及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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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9 |
綜合行政組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租稅教育、租稅法令宣導、
為民服務及各稅審查案件之複核、稅務業務研
究發展、規劃設計、管制考核等工作。
1.辦理租稅教育、租稅法令宣導、為民服務等
工作。
(1)郵寄各項申報書表、稅務講習通知、民
眾反映意見回復、便民服務措施資料、
他機關查調所得財產資料、跨機關合作
相關聯繫資料及各種宣傳資料等郵資369
千元。
(2)設置免費服務專線電話及稅務服務等電
話費215千元。
(3)稅務志工意外保險保險費74千元。
(4)協助各項租稅宣導活動、全功能櫃檯納
稅服務作業及所得稅申報書分裝、整理
等僱用臨時人員經費197千元。
(5)辦理各項稅務及配合政府機關或公私團
體租稅教育講習會等講師鐘點費209千元
。
(6)辦理租稅教育及宣導、納稅服務及全功
能櫃檯作業所需文具用品等經費18千元
。
(7)運用平面、廣播、電視、網路媒體推行
租稅教育及宣傳各項簡政便民措施之政
策宣導經費423千元。
(8)委請學生納稅服務隊協助納稅義務人申
報綜合所得稅所需經費838千元。
(9)辦理租稅教育推廣,印製電腦題庫問答
、薪資所得扣繳辦法、所得稅法令修正
條文對照、各項國稅報繳、宣傳手冊、
節稅手冊及宣傳單等244千元。
(10)印製各分局、稽徵所全功能櫃檯核發書
證經費400千元。
(11)辦理為民服務問卷調查及分析報告等19
8千元。
(12)辦理為民服務講習、租稅教育及推廣舉
辦各項稅務講習會、研討會、座談會場
地佈置及教材等經費130千元。
(13)辦理各稅開徵、申報繳納須知及製作各
式看板等經費143千元。
(14)推廣網際網路申報所得稅等經費3千元
。
(15)辦理各級學校租稅教育及推廣相關活動
所需經費85千元。
(16)配合民俗節慶、民間社團、各級政府及
其他機關舉辦各項租稅教育推廣活動所
需相關經費130千元。
(17)加強便民服務製作租稅法令、推廣短片
及教學短片等經費50千元。
(18)結算申報及全功能櫃檯流程圖、標示牌
、顏色標示動線等設施裝置經費61千元
。
(19)依志願服務法第9條及稅務志工服務工
作計畫規定,編列稅務志工服務隊所需
訓練及獎牌等經費90千元。
(20)所得稅申報期間叫號系統安裝及拆卸經
費652千元。
(21)舉辦各項稅務研習、辦理學校租稅教育
及配合民俗活動、各項節慶辦理戶外租
稅教育活動旅費,參加服務或租稅教育
相關會議及赴轄區工、商會、里民大會
、各公司機關團體租稅教育及服務旅費
,赴各分局、稽徵所督導公務行銷、為
民服務、租稅教育業務及考核工作績效
等旅費17千元。
2.辦理各稅審查案件之複核及稅務業務研究發
展、規劃設計、管制考核等工作。
(1)郵寄各稅複核、抽核及調帳通知函等郵
資8千元。
(2)配合政策及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辦理
內部控制教育訓練,講師鐘點費6千元。
(3)參加國內事業組織或學術團體應繳納之
會費10千元。
(4)辦理各稅複核業務、規劃及管制等文具
紙張50千元。
(5)為鼓勵同仁積極從事研究發展工作,解
決實際問題,依行政院頒布「行政院所
屬各機關研究發展實施要點」暨「財政
部研究發展獎勵作業要點」規定,實施
研究發展獎勵制度作業計畫,所需經費3
0千元。
(6)辦理研考業務印製研究報告2千元。
(7)辦理國稅聯繫會議場地佈置及資料印製
等經費36千元。
(8)辦理各地區國稅局數位課程錄製費用等
分攤款150千元。
(9)配合政府性別平等政策,落實性別友善
服務,辦理性別平等宣導、問卷調查及
性別主流化、性騷擾防治教育講座等所
需經費106千元。
(10)辦理各稅案件複核、抽核、內部稽核、
參加局外各項會議講習研討會及相關業
務所需旅費115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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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業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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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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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通訊費 |
2,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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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 保險費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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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3 臨時人員酬金 |
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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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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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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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 物品 |
5,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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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 一般事務費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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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 國內旅費 |
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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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稅捐及規費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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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8 國外旅費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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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1 運費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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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5 獎勵及慰問 |
6,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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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水電費 |
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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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資訊服務費 |
17,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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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3,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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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直接稅稽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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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55 |
營所稅組、綜所遺贈稅組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之審
查等工作。
1.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未分配盈餘
申報收件作業;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收
件作業;營利事業所得稅決清算申報收件作
業;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審查;受
理及審查各項申請案件;加強會計師、代理
記帳業者輔導及管理;停歇業申報案件審查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審法令講習;配合財政
部頒訂計畫,加強不合營業常規案件之查核
等。
(1)郵寄營利事業所得稅查帳通知單、營利
事業所得稅核定通知書、營利事業所得
稅及機關團體之滯報及通知書等郵資1,3
48千元。
(2)協辦營利事業所得稅未申報案件、擴大
書審案件、獨資合夥案件及未列選案件
等相關資料整理僱用臨時人員經費2,035
千元。
(3)協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及各
項報備案件審查資料整理等僱用臨時人
員經費2,086千元。
(4)協辦營利事業所得稅資料整理及移送資
料、商情訪查資料及停歇業年度結算申
報案件資料整理等僱用臨時人員經費2,2
28千元。
(5)協辦營利事業申報、核定資料登打作業
、停歇業上半年度結算申報案件資料存
放、上架及整理等僱用臨時人員經費1,9
87千元。
(6)協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收件、整
理、移送及協助辦理財團法人與特殊會
計年度營利事業應申報名冊繕打、資料
核對等僱用臨時人員經費626千元。
(7)協辦營利事業所得稅審查報告書裝箱、
整理及上架等僱用臨時人員經費626千元
。
(8)為加強同仁查核技巧聘請專業人士等講
授新頒訂法令及查核技術鐘點費136千元
。
(9)編訂製造業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教授撰
稿費170千元。
(10)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查帳用文具紙張及
參考書籍等87千元。
(11)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案件審查,印製各
項調查報告書、核定通知書、同業利潤
標準及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等426千元
。
(12)印製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附件
目錄表、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書及
決、清算申報書等904千元。
(13)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標準公告、審查人
員電腦實務訓練、新頒訂法令、查核技
術及業務講習資料印製費等116千元。
(14)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案件向金融機
構查詢資料經費44千元。
(15)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相關
作業經費40千元。
(16)派員至民營企業及其關係企業、公營事
業查帳旅費95千元。
(17)派員實地勘查獎勵減免案件及各項報備
案件旅費3千元。
(18)審查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及個案實地調查
旅費1千元。
(19)辦理營利事業商情訪查、非擴大書審、
宣導網路申報及違章案件查帳等旅費12
千元。
(20)辦理製造業原物料耗用水準調查、營利
事業查核技術手冊調查、營利事業所得
額及同業利潤標準調查等旅費50千元。
(21)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暫繳申
報講習會等旅費158千元。
(22)各類查帳案件、帳冊之移送及調查等旅
費104千元。
(23)派員參加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稅務
研討會所需旅費68千元。
(24)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查核案件等
運費54千元。
2.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收件作業;扣(免
)繳憑單暨股利憑單申報收件作業;綜合所
得稅審查業務及加強辦理各項專案查核,以
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執行業務者及幼稚
園、補習班、托兒所、養護院等其他所得調
查核定;綜合所得稅個案調查;非自住房屋
使用及租賃收入調查;加強扣繳檢查及輔導
;受理及審查各項申請案件;輔導外僑依法
完成納稅義務;各項審查案件管制作業;遺
產及贈與稅調查核定業務。
(1)郵寄綜合所得稅執行業務所得調查通知
書及調查表、函查非自住房屋租賃調查
、扣繳檢查通知書、扣繳維護查詢表、
扣繳輔導函、綜合所得稅申報及稅額試
算確認輔導函、代收外縣市申報書、遺
產稅通知申報函、催報函及延期申報函
、綜合所得稅扣繳所得資料異常及股利
資料異常函退查通知單、通知補件及不
符提前退稅明信片等郵資1,255千元。
(2)辦理強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服務措施
,寄送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
知書、相關表單及郵簡等郵資19,974千
元。
(3)辦理強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服務措施
,納稅義務人透過電話語音確認回復及
查詢作業經費96千元。
(4)辦理遺產及贈與稅農業用地免稅案件實
地勘查及複勘等相關地政事務所需規費1
千元。
(5)協助整理執行業務所得調查、函查資料
等僱用臨時人員經費2,603千元。
(6)協辦扣繳單位扣繳申報作業輔導函、扣
繳檢查通知函郵寄及回函資料整理、銷
號等僱用臨時人員經費1,868千元。
(7)協辦遺產及贈與稅申報收件資料整理等
僱用臨時人員經費3,031千元。
(8)協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與房地合
一申報案件收件、整理、裝冊、登錄、
建檔移送及稅額試算通知書出單資料整
理等僱用臨時人員經費2,204千元。
(9)協助扣繳單位稅籍資料之整理與建檔、
加強店面商號租金扣繳檢查資料整理、
裝冊及編號等僱用臨時人員經費765千元
。
(10)協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
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收件、整理
、裝冊、登錄及建檔等僱用臨時人員經
費852千元。
(11)聘請教授等講授綜合所得稅、房地合一
新制、遺產及贈與稅查核技術等鐘點費
56千元。
(12)辦理執行業務及其他所得者業務收入調
查作業暨審查業務用文具紙張50千元。
(13)辦理遺產及贈與稅審查案件業務用文具
紙張20千元。
(14)辦理各項國稅申報收件用收件章及執行
業務查核工具書等13千元。
(15)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相關作業
經費160元。
(16)辦理綜合所得稅案件審查印製執行業務
及其他所得收支報告表、非自住房屋租
賃調查表等60千元。
(17)辦理強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服務措施
,列印、裝封綜合所得稅試算稅額通知
書、繳款書、退稅確認申報書、信封及
處理退件、送達資料等經費2,921千元
。
(18)印製遺產及贈與稅申報書及調查報告書
等216千元。
(19)印製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繳稅取款
委託書、繳款書、網路審核清冊、各類
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扣繳稅款繳款
書、媒體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憑單套版紙
、稅籍資料袋、外僑申報書、房地合一
申報書表、查調所得委託書及注意事項
等1,600千元。
(20)辦理綜合所得稅使用憑證網路申報推廣
活動經費80千元。
(21)各鄉鎮市公所村里幹事代收綜合所得稅
結算申報書收件經費344千元。
(22)審查人員電腦實務訓練、新頒訂法令、
查核技術及業務講習資料印製費等16千
元。
(23)辦理個案調查、遺產及贈與稅、房地合
一向金融機構查詢資料等經費385千元
。
(24)執行業務所得實地調查旅費125千元。
(25)綜合所得稅個案調查旅費50千元。
(26)輔導扣繳申報、檢查及其他非扣繳所得
薪資調查等旅費8千元。
(27)遺產及贈與稅審查業務及農地複勘赴有
關機關蒐集調閱資料等旅費15千元。
(28)派員實地勘查獎勵減免案件及各項報備
案件實地勘查等旅費18千元。
(29)辦理非自住房屋、房地合一、執行業務
及其他所得者派員赴有關機關蒐集調閱
資料等旅費109千元。
(30)遺產及贈與稅、所得稅申報作業講習、
檢討會、房地合一法令宣導、總局派員
參加局外各項會議及至所屬輔導業務等
旅費56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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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稅款徵收及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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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79 |
徵收及資訊組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各項國稅徵收作業;稅款劃
解繳庫作業;稅款退還作業;各項稅捐及罰鍰
新舊欠稅清理作業;加強辦理滯納、罰鍰案件
移送及配合行政執行與鉅額欠稅追查作業等工
作。
1.郵寄欠稅清理催繳繳款書等所需郵資2,420
千元。
2.郵寄各稅及違章補稅核定通知書、繳款書及
裁處書等郵資9,602千元。
3.郵寄退稅憑單及退稅憑單(支票)未兌現通
知單、國庫退稅支票、退稅直撥、無法撥付
通知書與退稅抵繳證明書等郵資3,487千元
。
4.郵寄參與民事強制執行分配及債權登記案件
相關資料所需郵資909千元。
5.辦理稅款徵起所需,向戶政、地政機關查調
資料及申請指界之規費253千元。
6.協辦綜合所得稅劃撥退稅標符作業、退稅憑
單及小額退稅等相關資料整理、登錄及核對
等僱用臨時人員經費1,791千元。
7.協助整理欠稅案件催繳作業資料彙整、分類
及建檔等僱用臨時人員經費2,012千元。
8.協辦清理未兌領退稅憑單之資料整理等僱用
臨時人員經費459千元。
9.協辦有關徵課管理相關資料整理等僱用臨時
人員經費249千元。
10.各稅大批開徵期間協助辦理資料核對點收
、整理通報及登錄等相關行政事務僱用臨
時人員經費1,612千元。
11.限制出境、禁止處分及行政執行等欠稅清
理之國家賠償事件所需延聘律師等費用50
千元。
12.為加強同仁專業知識提升服務品質,辦理
國稅徵收業務講習會聘請講師所需鐘點費6
8千元。
13.辦理國稅稅款徵收、劃解、退稅及欠稅清
理等業務所需文具紙張22千元。
14.辦理欠稅案件委任律師或會計師等專業人
士擔任清算人所需經費30千元。
15.辦理國稅稅款徵收印製營利事業所得稅暫
繳稅額核定通知書、催繳通知書、徵收底
冊、遺產及贈與稅繳款書、人民申請案回
復函、營業稅查定課徵違章隨課滯怠報繳
款書、轉帳通知書、轉帳證明書及各類單
照、信封等1,611千元。
16.辦理劃解與退稅印製退稅國庫支票、綜合
所得稅單照套版紙、退稅直撥通知單、退
稅信封、綜合所得稅直撥退稅同意書、退
稅清冊、滯納案件撤案及銷案通知書等987
千元。
17.辦理欠稅移送行政執行案件所需不動產鑑
價、估價、查詢、登報及保管等執行必要
費用1,591千元。
18.辦理行政救濟案件及訴訟向法院閱卷影印
資料等所需相關費用29千元。
19.辦理綜合所得稅繳稅取款委託轉帳納稅及
營業稅轉帳納稅手續費329千元,包括:
(1)利用已納入金融資訊服務系統之金融機
構存款帳戶繳稅計付手續費243千元。
(2)利用郵政儲金帳戶繳稅計付手續費86千
元。
20.委託便利商店等多元化繳稅管道代收稅款
手續費3,300千元。
21.辦理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綜合所得
稅媒體轉帳直撥退稅手續費2,806千元,包
括:
(1)利用已納入金融資訊服務系統之金融機
構存款帳戶退稅計付手續費1,951千元。
(2)利用郵政儲金帳戶退稅計付手續費855千
元。
22.委託金融機構經收國稅計付手續費15,557
千元。
23.委託臺灣銀行辦理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兌
付手續費225千元。
24.委託金融機構及郵局辦理貨物稅減徵等之
直撥退稅案件轉帳手續費1,402千元。
25.國稅稽徵機關承受行政執行署各分署無法
拍定不動產相關應納稅費6,358千元。
26.辦理各項國稅滯納及違章罰鍰案件向金融
機構查詢資料等經費177千元。
27.舉辦各項國稅徵收、催繳、稅款劃解、退
稅業務講習及研討會等旅費8千元。
28.輔導及考核各項國稅徵收業務等旅費48千
元。
29.辦理欠稅清理、移送等講習會及參加局外
各項新舊欠稅清理會議等旅費124千元。
30.會同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及有關人員強制執
行查封、拍賣、拘提及出庭等旅費163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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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間接稅稽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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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68 |
銷售稅組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
稅、期貨交易稅、營業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稽徵與各稅違章檢舉案件查緝等工作。
1.辦理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
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稽徵作業;辦理檢
舉及密告案件查緝作業等工作。
(1)辦理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
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與各稅查
緝案件處理等郵資1,524千元。
(2)證券交易稅報核聯補正使用廣告回郵郵
資8千元。
(3)協辦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
稅、證券交易稅與期貨交易稅各稅查緝
及稅籍相關資料整理等僱用臨時人員經
費2,450千元。
(4)辦理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
稅法令與實務等業務講習講師鐘點費15
千元。
(5)辦理違章查緝等業務講習講師鐘點費14
千元。
(6)辦理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
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稽徵與違
章檢舉密告查緝案件審查所需文具紙張
、稅務法令書籍、期刊、雜誌等經費157
千元。
(7)辦理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
稅稽徵,印製完稅照、免稅照、繳款書
、各項申報書表及登記簿、申報繳納作
業手冊與證券交易稅及期貨交易稅繳款
書等704千元。
(8)辦理檢舉密告案件查緝,印製檢舉人通
知函、各項查核定稿、表報、案情分析
表、查緝案件處理及承辦登記簿、違章
案件調查報告書、受理電話檢舉案件處
理表等120千元。
(9)免稅飲料品貨物、菸酒稅酒品、涉嫌違
章飲料品價購及送驗作業費用等148千元
。
(10)辦理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
稅法令研習、訓練及聯繫會議資料印製
費等8千元。
(11)辦理違章查緝業務講習及聯繫會議資料
印製費等5千元。
(12)辦理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
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等外匯選
查及通報查緝案件向金融機構查詢資料
等經費25千元。
(13)辦理轄內證券商、期貨商代徵業務及未
上市股票發行公司證券交易稅檢查輔導
等旅費58千元。
(14)辦理菸酒稅業務聯繫、市面稽查及廠商
檢查等旅費277千元。
(15)辦理貨物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業務聯
繫、市面稽查及廠商訪查等旅費207千
元。
(16)辦理各稅查緝、專案查緝等旅費400千
元。
(17)依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核發標準編列證
券交易稅代徵人獎金18,497千元。
(18)依期貨交易稅條例規定核發標準編列期
貨交易稅代徵人獎金282千元。
2.辦理營業稅申報收件及審查;營業稅課稅資
料蒐集、整理、管制及查核作業;受理審查
營利事業稅籍資料異動申請案件;執行專案
查核作業,加強稽徵遏止逃漏;加強輔導營
業人誠實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稅款;執行統一
發票稽查作業及異常案件查核;統一發票管
理;加強營業稅退稅審核作業等工作。
(1)辦理營業稅專案查核通知營業人備詢及
催繳取證等郵資819千元。
(2)辦理跨區代收營業人媒體資料、營業稅
查定課徵稅額繳款書、核定稅額通知書
及郵遞課稅資料公文等郵資2,095千元。
(3)協辦營業人稅籍登記、異動資料整理、
裝冊及上架等僱用臨時人員經費3,031千
元。
(4)協辦營業稅申報資料整理、裝冊及上架
等僱用臨時人員經費2,906千元。
(5)協辦營業稅課稅資料蒐集及整理等僱用
臨時人員經費1,865千元。
(6)協辦統一發票明細表整理、空白發票銷
毀整理及登錄與電子發票推廣活動等僱
用臨時人員經費2,557千元。
(7)協辦查緝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營業人與專
案查核相關資料整理、裝冊、建檔及移
送等僱用臨時人員經費1,506千元。
(8)協辦營業人稅籍清查資料整理、建檔、
裝冊及上架等僱用臨時人員經費1,208千
元。
(9)為提昇服務品質加強專業技能,辦理營
業稅稽徵業務講習等講師鐘點費103千元
。
(10)辦理營業稅稽徵作業,購置相關文具紙
張、租稅法規用書、工具書籍及稅法雜
誌等經費386千元。
(11)辦理營業稅稽徵及查核業務用購置使用
年限未及二年或金額未達一萬元之非消
耗性物品31千元。
(12)印製營利事業設立登記、註銷、變更及
停復業申請書等55千元。
(13)印製進項憑證封面及營業資料封面等89
千元。
(14)印製進項憑證及明細表紙箱等相關費用
54千元。
(15)印製營業稅籍資料袋費用等86千元。
(16)印製營業人進項退出及折讓證明單、媒
體檔案遞送單、稅籍異動通報單、零稅
率銷售額清單等費用123千元。
(17)印製營業稅稽徵申報書、繳款書、各類
單照、書表、錯誤查核清單、營業人申
報營業稅案件之核定相關作業及稽徵作
業手冊等費用286千元。
(18)召開營業稅稽徵業務聯繫會議及研討等
相關費用90千元。
(19)辦理營業稅申報收件相關經費7千元。
(20)辦理營業稅宣導、講習及研討與訓練資
料印製費等87千元。
(21)辦理營業稅查核及開立不實統一發票案
件向金融機構查詢資料等經費241千元
。
(22)辦理營業稅聯繫會議、營業稅稅籍登記
申請案件等訪查旅費1,176千元。
(23)執行營業稅系統作業檢討及專案規劃等
旅費401千元。
(24)營業稅稅籍清查及輔導小規模營業人導
入行動支付作業等旅費1,289千元。
(25)銷毀發票及逾期課稅資料等運費78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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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獎補助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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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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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法務案件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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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1 |
法務組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行政救濟案件及違章案件之
審理、稅務法規之研究轉行及法令疑義之審議
等工作。
1.辦理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及營利事業所
得稅行政救濟案件業務及疏減訟源作業;辦
理前開各稅違章案件審理作業;辦理稅務法
令轉行;整理及處理民、刑事案件、國家賠
償案件;因應修正公布訴願法、行政訴訟法
及行政程序法之施行,辦理行政救濟講習,
並實施加速復查案件初審制度,以疏減訟源
。
(1)辦理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菸酒稅
及貨物稅行政救濟及違章案件所需郵資1
61千元。
(2)辦理行政救濟案件向地政機關查調土地
謄本規費及法院訴訟案件所需裁判費40
千元。
(3)協助辦理營業人違章應、免罰案例資料
影印、裝訂、通報、整理案件查審資料
、行政法院判例、營業人行政救濟案件
復查決定書、審查報告書等相關資料蒐
集整理、影印、繕寫、電腦登錄、資料
處理及收文登打、派案、管制與協助納
稅者權利保護法推動業務等僱用臨時人
員經費1,835千元。
(4)召開復查審議委員會派聘外部委員所需
出席費53千元。
(5)辦理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行政救濟
案件等相關業務講習及法令研習講師鐘
點費50千元。
(6)辦理行政救濟案件調查、答辯、違章案
件審理及法規事務與召開復查審議委員
會所需文具紙張51千元。
(7)辦理法規事務,印製所得稅、稅捐稽徵
法、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國稅法
規輯要、法令彙編及行政救濟案例彙編
等69千元。
(8)印製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行政救濟
案件審查報告書及行政救濟案件各項紀
錄表及簡易違章案件專用單照等26千元
。
(9)辦理行政救濟案件調查、復查審議委員
會議、違章裁罰審議小組會議及法令審
議委員會議所需經費32千元。
(10)辦理行政救濟案件調查所需法院訴訟文
書影印費5千元。
(11)辦理各項國稅業務行政救濟案件向金融
機構查詢資料等經費18千元。
(12)調查行政救濟案件出席高等行政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及財政部法制處等有關單
位、訪查及調查課稅證據及資料、定期
舉辦法令研究及召開爭議性法令研討會
、業務聯繫及各項研討會等所需旅費20
9千元。
(13)依法令規定提撥檢舉違章漏稅舉發人之
財務罰鍰獎金6,517千元。
2.辦理綜合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證券及期
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等稅目之復查
、訴願及行政訴訟等行政救濟案件;辦理前
開各稅違章案件審理作業;因應修正公布訴
願法、行政訴訟法及行政程序法之施行,辦
理行政救濟講習,並實施加速復查案件初審
制度,以疏減訟源。
(1)辦理綜合所得稅及遺贈稅等行政救濟案
件及違章案件通知納稅義務人所需郵資1
01千元。
(2)辦理行政救濟案件向地政機關查調土地
謄本規費及法院訴訟案件所需裁判費6千
元。
(3)協助辦理自然人違章應、免罰案例資料
影印、裝訂、通報、整理案件查審資料
、行政法院判例、自然人行政救濟案件
復查決定書、審查報告書等相關資料蒐
集整理、影印、繕寫、電腦登錄、資料
處理及收文登打、派案、管制等僱用臨
時人員經費481千元。
(4)召開復查審議委員會派聘外部委員出席
費44千元。
(5)辦理綜合所得稅及遺贈稅等行政救濟案
件與違章案件審理相關業務講習等講師
鐘點費19千元。
(6)辦理行政救濟案件調查、答辯及違章案
件審理暨法規事務與召開復查審議委員
會所需文具紙張40千元。
(7)印製綜合所得稅及遺贈稅等行政救濟案
件審查報告書及行政救濟案件各項紀錄
表及簡易違章案件專用單照等33千元。
(8)辦理行政救濟案件調查、違章案件審理
召開復查審議委員會議及違章裁罰審議
小組會議所需經費20千元。
(9)辦理行政救濟案件調查所需法院訴訟文
書影印費1千元。
(10)辦理各項國稅業務行政救濟作業向金融
機構查詢資料等經費11千元。
(11)辦理行政救濟案件出席高等行政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及財政部法制處等有關單
位、訪查及調查課稅證據及資料、召開
爭議性法令研討會、業務聯繫及各項研
討會等旅費319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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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電子處理及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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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48 |
徵收及資訊組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課稅資料整理、歸戶、通報
及單照管理、核發;自動化作業計畫擬訂及執
行;資訊系統推行、評估、檢討、維護及執行
;自動化作業手冊編撰及維護;電腦、通訊設
備及耗材購置、安裝、運轉及維護;媒體檔案
配置、保管、備援及管理等業務。
1.電腦主機及周邊設備電費638千元。
2.向電信公司租用數據通訊網路之租金費用2,
822千元,包括:
(1)網際網路ADSL、VPN連線服務費、視訊監
視系統連線數據線路及周邊設備租金2,2
31千元。
(2)網路申報臨時電路、iTaiwan服務與其他
為民服務、行動通訊服務租金費用591千
元。
3.提升視訊會議系統功能所需設備維護費用24
0千元。
4.VOIP網路電話維護費570千元。
5.資訊設備維護費788千元。
6.提供分局、稽徵所機房網路設備UPS等維護
費65千元。
7.提供分局、稽徵所外部網路交換式集線器維
護案112千元。
8.課稅資料登錄作業委外服務費用298千元,
包括:
(1)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申報書234千元。
(2)證券交易稅一般代徵稅額繳款書64千元
。
9.貨物稅條例委外資料登錄、整理及裝冊費用
5,814千元。
10.移轉訂價常規交易價格資料庫等查詢使用
費1,340千元。
11.稅務規劃搜尋引擎資料庫使用費96千元。
12.提供分局、稽徵所電源穩壓設備(AVR)保固
與維護經費98千元。
13.報稅預約三合一取號服務分攤款157千元。
14.配合組織調整重新規劃辦公空間整體配置
所需電腦網點佈線經費1,400千元。
15.配合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租賃個人電
腦及周邊設備等經費3,286千元。
16.配合資通安全增購軟體費用2,823千元。
17.端點防護安全系統軟體費用546千元。
18.辦理電子作業資料之核對、整理、建檔、
裝冊、上架等僱用臨時人員經費297千元。
19.培訓同仁增強運用電腦技能辦理資訊教育
訓練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宣導講師鐘點費148
千元。
20.辦理稅務自動化作業所需報表紙346千元。
21.電子作業用耗材5,521千元,包括:
(1)系統印表機InfoPrint75耗材分攤款2,60
0千元。
(2)A3黑白雷射印表機碳粉匣1,298千元。
(3)A4黑白雷射印表機碳粉匣1,600千元。
(4)繪圖機墨水匣23千元。
22.印製各類課稅資料表報清單及單照管理等
所需書表84千元。
23.赴財政資訊中心及各地區國稅局參加各項
會議暨資訊作業研討、講習、輔導等旅費4
11千元。
24.購置視訊會議終端設備等1,100千元。
25.購置伺服器備份硬體309千元。
26.購置網路儲存伺服器2臺369千元。
27.汰換A3彩色噴墨印表機78臺1,013千元。
28.購置伺服器備份軟體457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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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設備及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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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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