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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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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0 |
服務管理課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文書、事務、出納及檔案管
理,歲計、會計及統計管理,人事管理及查核
等一般行政工作,所需經費如下:
1.考試分發人員參加基礎訓練、現職人員派赴
訓練機構參加各項訓練、研習及對在職人員
實施教育訓練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交通
及報名費等費用72千元。
2.辦公廳舍水電費1,444千元。
3.辦理稅務行政事務工作所需郵資及電話費20
2千元。
4.執行稽徵業務租賃非全時公務車輛租金242
千元。
5.公務用影印機租賃費58千元。
6.辦公大樓產物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12千元
。
7.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終身學習法辦理公
務人員訓練課程,聘請專家學者講授兩性平
等、業務相關法規等講座鐘點費8千元。
8.辦理公務所需之文具、紙張、簿籍、清潔、
照明、消防等用品及業務用圖書等144千元
。
9.購置一般公務用使用年限未及兩年或金額未
達1萬元之非消耗性物品130千元。
10.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
點第5點及相關規定,按職員58人、駕駛2
人、工友2人、約僱人員11人、臨時人力7
人,共80人,每人每年2,000元,計需160
千元。
11.辦公廳舍清潔費422千元。
12.辦公大樓管理及保全費用98千元。
13.依據建築法第77條及消防法第9條規定辦理
公共建築物安全簽證及消防設備安全檢查
等6千元。
14.依據行政院110年8月18日院授人給字第110
40005821號函規定,編列補助員工健康檢
查所需經費18千元。
15.依據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第30條規定,編列不定期臨時人員(含專案
臨時人員)健康檢查費2千元。
16.辦理各項講習會、專題演講、會議、國家
環境教育相關活動及典禮儀式等場地佈置
及加強衛生管理辦公處所定期噴藥消毒等4
9千元。
17.冷卻水塔水質處理費、生飲水檢驗、蓄水
池清潔、辦公環境綠化及草木修剪、雙語
標示牌、指示牌、公務用章戳、公款匯撥
手續費及獎牌等192千元。
18.印製報告表、公文卷夾、承辦案件登記簿
、信封、公文條碼及工作手冊等44千元。
19.本分局辦公廳舍、倉庫維護修繕費370千元
。
20.辦公器具養護費42千元。
21.辦公大樓消防設備、電梯、中央冷氣空調
、水電及機電等設備保養維護費389千元。
22.行政單位派赴各機關開會、協調公務等旅
費25千元。
23.辦理檔案銷毀等旅費15千元。
24.舊年度檔案移送倉庫、銷毀、廢棄紙張清
運及課稅資料搬遷等運費14千元。
25.分局長1人特別費54千元。
26.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按退休人員3人,
每人每年6,000元,計需18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