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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納稅服務及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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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2 |
綜合行政組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租稅教育、法令宣導,為民
服務、全功能櫃台作業各項服務、稅務業務研
究發展、規劃設計、管制考核及各稅案件之覆
核等工作。
1.辦理租稅教育、租稅法令宣導,為民服務、
問卷調查與考核,全功能櫃台作業各項服務
,加強人民陳情及協談案件之處理等工作,
所需經費如下:
(1)郵寄各項申報書表、稅務講習通知、各
項參閱資料反映意見、問卷調查廣告回
郵及相關宣傳資料等郵資220千元。
(2)設置免費服務專線電話及稅務服務等電
話費135千元。
(3)租賃綜合所得稅申報用冷氣機及影印機
等設備74千元。
(4)稅務志工服務隊、納稅服務隊投保保險
費64千元。
(5)辦理學校、機關、團體各項租稅教育及
為民服務、納稅服務訓練等業務講習講
座鐘點費60千元。
(6)辦理為民服務、租稅教育、納稅服務、
提供納稅義務人書寫服務及辦理全功能
櫃台作業等所需文具紙張、用品、工具
書、參考書籍及訂閱各項雜誌等56千元
。
(7)於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
群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之宣導經費96千
元。
(8)委請學生納稅服務隊協助納稅義務人申
報綜合所得稅所需經費313千元。
(9)辦理為民服務、租稅教育等業務印製國
稅申報與稅務講習教材、電腦題庫查詢
目錄、服務規範及服務講習教材等50千
元。
(10)辦理納稅服務印製各稅說明手冊、海報
、摺頁、傳單、薪資所得扣繳辦法、各
項國稅報繳及節稅手冊等264千元。
(11)辦理為民服務意見調查及稅務服務工作
印製納稅義務人反映意見表、服務工作
報告及手冊、全功能櫃台作業文宣資料
及書證用紙等550千元。
(12)辦理各項租稅活動、各稅申報開徵及繳
納須知,製作及設計各種文宣看板、大
型LED電子看板、固定標語牌、布條、
車體廣告、製作短片等178千元。
(13)辦理各項租稅教育活動、稅務講習會及
座談會等活動之教材及場地佈置等147
千元。
(14)配合民俗節慶、民間社團、各級政府及
其他機關舉辦各項租稅教育活動等291
千元。
(15)配合稅法變動、維護並推廣網際網路運
用、依志願服務法第16條規定編列稅務
志工服務隊所需補助交通及誤餐費、所
得稅申報期間叫號系統安裝及拆卸經費
、本局及所屬分局、稽徵所櫃台、服務
台之流程圖及標示牌等設施裝置經費65
0千元。
(16)辦理各項法規研習、租稅教育及推廣活
動、業務輔導及派赴參加相關會議等旅
費270千元。
2.辦理稅務業務研究發展、規劃設計、管制考
核及國稅案件覆核、抽核、內部稽核等工作
,所需經費如下:
(1)辦理各稅覆核、抽核、內部稽核、調還
案件及帳證等業務所需郵資26千元。
(2)辦理內部控制講習會等講座鐘點費6千元
。
(3)參加國內專業組織或學術團體應繳納之
會費10千元。
(4)辦理各稅覆核、抽核、內部稽核業務所
需文具紙張及購置稅務法令書籍、圖書
室採購圖書及其他參考書籍等23千元。
(5)印製各稅覆核、抽核案件結案單、報告
書表、研究報告等6千元。
(6)辦理各稅覆核業務向金融機構查詢資料
手續費2千元。
(7)支付製作數位學習課程分攤費、辦理各
項會議、講習會、研討會、座談會場地
佈置等320千元。
(8)為鼓勵同仁積極從事研究發展工作,解
決實際問題,賡續依行政院頒布「行政
院所屬各機關研究發展實施要點」暨「
財政部研究發展獎勵作業要點」規定,
實施研究發展獎勵制度作業計畫經費30
千元。
(9)辦理各稅案件覆核、抽核、內部稽核業
務、參加局外各項會議、研討會、考核
工作績效及相關業務等旅費221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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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業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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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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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通訊費 |
2,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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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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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 保險費 |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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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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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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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 物品 |
5,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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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 一般事務費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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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 國內旅費 |
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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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教育訓練費 |
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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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稅捐及規費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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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3 臨時人員酬金 |
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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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8 國外旅費 |
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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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5 獎勵及慰問 |
2,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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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水電費 |
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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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資訊服務費 |
13,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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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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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直接稅稽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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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72 |
營所稅組、綜所遺贈稅組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之審
查等工作。
1.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及未分配盈餘申報
案件之收件、調查審核及核定,教育、文化
、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申報
案件之選查,資產重估價案件及營利事業所
得稅獎勵減免案件之審查,製造業原物料耗
用通常水準、同業利潤標準及所得額標準、
薪資及利率通常水準之調查及研擬,查核技
術手冊之修訂,執行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
專案計畫,課稅資料之蒐集、整理、保管等
工作,所需經費如下:
(1)參加移轉訂價稽徵業務及提升整體查核
品質等研習課程訓練費210千元。
(2)郵寄營利事業所得稅查帳通知書、擴大
書審案件調查補正通知書、滯報及怠報
通知書等郵資222千元。
(3)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向地政機關查
調土地謄本規費5千元。
(4)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
未申報案件、獨資合夥、擴大書面審核
及非擴大書面審核案件、抽查案件及移
轉訂價案件資料查抄及整理等1,144千元
。
(5)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
申報之各項報備案件審查資料整理等953
千元。
(6)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
商情訪查及停歇業年度結算申報案件資
料整理等762千元。
(7)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
申報案件、結算及暫繳網路申報登錄之
收件、整理及移送、資料整理等573千元
。
(8)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
扣繳資料蒐集、整理及登記等889千元。
(9)辦理新頒訂法令及查核技術等業務講習
講座鐘點費192千元。
(10)編訂製造業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聘請教
授撰稿費175千元。
(11)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查審業務、推動電
子查帳方案業務所需文具紙張及購置查
帳所需法令參考書籍等47千元。
(12)印製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繳款
書及各項申報收件業務所需書表178千
元。
(13)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審查,印製核定通
知書、調借帳簿憑證收據及同業利潤標
準等各類審查及相關管制表報等170千
元。
(14)辦理審查業務聯繫會、審查人員電腦實
務訓練、新頒訂法令、查核技術及業務
講習資料印製費等46千元。
(15)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相關
作業經費27千元。
(16)派員至民營關係企業、公營事業聯合查
帳及個案實地調查等旅費27千元。
(17)派員實地勘查獎勵減免案件及各項報備
案件旅費55千元。
(18)審查營利事業資產重估、營利事業所得
稅課稅資料蒐集、非擴大書審、違章案
件查帳、推動網路申報及參加局外各項
會議等旅費143千元。
(19)辦理製造業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調查、
租稅法規教育講習及輔導機關團體結算
申報、營利事業查核技術手冊調查、營
利事業所得額及同業利潤標準調查、營
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調案及開徵等
旅費129千元。
(20)派員參加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稅
務研討會所需國外旅費68千元。
(21)派員參加國際財政協會(IFA)年會所需
國外旅費214千元。
2.辦理綜合所得稅(含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
報、各類所得扣(免)繳及股利憑單收件及審
查,扣繳檢查、扣報繳異常查核,增資緩課
案件審核、管制、追繳,股東投資抵減稅額
審查,專利權免稅案件之審核,執行業務及
其他所得者等業務收入實地訪調查、相關收
入及費用標準之蒐集,非自住房屋租賃所得
查核,遺產稅案件通知申報、催報,遺產及
贈與稅已申報及非申報案件之派查、審查及
管制,遺產及贈與稅經核定農業用地作農業
使用之管制案件,配合縣市政府農業用地清
查,贈與公共設施保留地之清查專案,稅籍
資料管理、各項課稅資料蒐集、整理及保管
,執行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專案計畫等工
作,所需經費如下:
(1)郵寄綜合所得稅執行業務所得訪調查通
知書表、輔導扣繳申報及扣繳通知書、
個案調查案件、非自住房屋租賃調查案
件、扣繳專案查詢表、扣報繳申報異常
、股利資料異常函、遺產稅通知申報函
、催報函、延期申報函及免稅證明書、
代收外轄綜合所得稅申報及郵寄扣繳、
股利憑單申報退查更正無法歸戶、催報
等郵資976千元。
(2)辦理強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服務措施
所需郵資12,833千元。
(3)辦理強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服務措施
所需電話費167千元。
(4)辦理遺產稅申報試算服務措施所需郵資7
9千元。
(5)辦理遺產及贈與稅農業用地免稅案件實
地勘查及複勘、地政事務所派人會同指
界、辦理遺產及贈與稅及個案調查申請
地政謄本等規費27千元。
(6)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辦理執行業務及其他
所得者實地訪查資料整理,辦理執行業
務者、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單位扣繳
作業輔導函及扣繳檢查通知函之郵寄、
整理及銷號等1,495千元。
(7)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辦理加強繁榮地段租
金扣繳檢查及輔導營利事業單位扣繳申
報等資料整理、裝冊、登錄、建檔及移
送等930千元。
(8)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辦理扣繳單位報繳稅
款及申報資料異常案件郵寄函查資料、
輔導申報函及回函資料之整理及銷號,
加強店面商號租金扣繳檢查資料之整理
、裝冊及編號等1,679千元。
(9)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辦理綜合所得稅、遺
產及贈與稅各項管制作業,辦理遺產稅
及贈與稅申報案件之收件、整理、裝冊
、登錄、建檔及移送等930千元。
(10)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
申報、非自住房屋租賃調查、各類所得
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
所得申報憑單、房地合一稅資料之收件
、整理、裝冊、登錄、建檔及移送等3,
574千元。
(11)辦理綜合所得稅新頒法令、扣繳檢查、
遺產及贈與稅查核技術等業務講習講座
鐘點費31千元。
(12)辦理綜合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等申報
收件、查審業務及推動所得稅各式憑單
免填發作業所需文具、紙張及購置稅法
、工具書等169千元。
(13)各鄉鎮市區公所代收綜合所得稅申報案
件費194千元。
(14)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相關作業
經費47千元。
(15)印製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繳款書及
繳稅取款委託書等573千元。
(16)印製人工申報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
股利憑單、各類憑單申報書及電子申報
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等套版紙526千
元。
(17)印製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訪調查紀錄表
、緩課股票轉讓過戶申報表、課稅資料
袋及綜合所得稅各項應用書表等90千元
。
(18)印製遺產及贈與稅申報書、調查報告書
、調查報告封面(底)、公司組織增資緩
課調查書及各項審查作業所需書表等98
千元。
(19)印製綜合所得稅案件審查所需調查報告
書、非自住房屋租賃調查表、非自住房
屋使用及租賃情形核定表、封面(底)及
各項申報收件業務所需書表等90千元。
(20)印製扣繳法令彙編、審查綜合所得稅(
含外僑)、遺產及贈與稅案件所需注意
事項及手冊、扣繳單位設立變更登記申
請書及各項申報收件業務所需書表等90
千元。
(21)辦理強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服務措施
作業所需印製費1,651千元。
(22)辦理綜合所得稅個案調查、遺產及贈與
稅審查向金融機構查詢資料手續費165
千元。
(23)辦理審查業務聯繫會、新頒訂法令及業
務講習資料印製費等10千元。
(24)執行業務所得實地調查及綜合所得稅個
案調查、遺產及贈與稅查審業務、非自
住房屋租賃所得調查等旅費304千元。
(25)輔導扣繳申報、檢查、繁榮地段租金偏
低案件查核及公司組織增資緩課案件調
查、公司填報股東股利憑單申報事宜輔
導、查核等旅費151千元。
(26)綜合所得稅申報作業檢討會、派員參加
局外各項會議等旅費264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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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稅款徵收及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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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57 |
徵收及資訊組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各項國稅之徵收、劃解、退
稅、欠稅案件清理、滯納稅款移送及配合行政
執行與鉅額欠稅追查等工作,所需經費如下:
1.郵寄各稅核定通知書、繳款書及違章處分書
等郵資1,177千元。
2.未送達再寄送各稅補稅違章案件繳款書及核
定通知書、違章處分書等郵資1,351千元。
3.郵寄退稅通知單、退稅憑單(支票)、退稅憑
單(支票)未兌現通知單、退稅直撥、無法撥
付通知書與退稅抵繳證明書等郵資1,422千
元 。
4.辦理欠稅清理(含參與民事強制執行分配、
債權登記),郵寄催繳繳款書及相關資料郵
資921千元。
5.營業稅小店戶查定課徵核定稅額繳款書及轉
帳繳納通知及證明寄送作業郵資1,355千元
。
6.為辦理稅款徵起所需,向戶政、地政機關查
調資料之規費及欠稅執行案件提起民事訴訟
裁判費62千元。
7.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辦理綜合所得劃撥退稅標
符及退稅憑單整理、登錄及核對等912千元
。
8.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辦理稅款解繳公庫及繳款
書報核聯銷號、整理等183千元。
9.僱用臨時人員協助清理未兌領退稅憑單等退
稅業務364千元。
10.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辦理參與民事強制執行
分配、債權登記之查調及徵課管理資料整
理等181千元。
11.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辦理各稅大批開徵期間
辦理資料核對點收、整理通報、登錄、查
詢調閱及異常案件處理等1,152千元。
12.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辦理欠稅案件催繳作業
及移送行政執行署、退件資料整理分類、
送達註記、建檔及查調最新戶籍資料等1,0
16千元。
13.欠稅執行案件提起民事訴訟委任律師顧問
費300千元。
14.辦理綜合所得稅大批開徵等徵收業務講習
講座鐘點費35千元。
15.辦理國稅稅款徵收、劃解及退稅、欠稅清
理等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62千元。
16.印製國庫退稅支票、退稅憑單、無法撥付
通知單、退稅支票(憑單)未兌領通知單及
退稅抵繳證明書等套版紙293千元 。
17.印製滯納案件移送書及統一補發繳款書等
書表130千元。
18.印製各稅繳款書、核定通知書、徵收底冊
、催繳通知書、罰鍰繳款書及轉帳通知書
等套版紙232千元。
19.營業稅小店戶查定課徵核定稅額繳款書印
製暨寄送作業之資料處理、封裝費等161千
元。
20.欠稅案件通知文書無法送達,辦理公示送
達文書公告費1千元。
21.辦理欠稅移送行政執行案件所需郵資、鑑
價費、查調(詢)費、指界費、測量費、鑑
界費、登報費、車輛拖吊費等執行必要費
用1,278千元。
22.國稅稽徵機關承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
署無法拍定不動產相關應納稅費568千元。
23.營業稅委託轉帳代繳稅款及綜合所得稅繳
稅取款委託書透過金融機構及郵政儲金帳
戶繳稅轉帳手續費179千元。
24.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及
貨物稅直撥退稅案件透過金融機構及郵政
儲金帳戶退領稅款轉帳手續費2,878千元。
25.民眾利用自動櫃員機繳稅轉帳手續費84千
元。
26.委託金融機構經收國稅計付手續費7,409千
元。
27.委託便利商店等多元化繳稅管道代收稅款
手續費2,080千元。
28.委託臺灣銀行辦理綜合所得稅憑單退稅手
續費178千元。
29.以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透過網際網路轉帳
繳納稅款作業手續費191千元。
30.以電子支付帳戶轉帳繳納稅款作業手續費3
2千元。
31.移送執行案件向金融機構查詢資料手續費2
49千元。
32.聲請法院選派清算人或臨時管理人預納報
酬等經費293千元。
33.辦理各項國稅之徵收、劃解、退稅、欠稅
清理、滯納罰鍰移送執行等業務會議,配
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查
封、拍賣及出庭等旅費228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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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間接稅稽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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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95 |
銷售稅組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貨物稅、菸酒稅、證券及期
貨交易稅、營業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稽徵
與查緝各稅違章檢舉案件等工作。
1.配合自動化作業選案與人工查核及加強未稅
貨物查緝,菸酒稅稽徵業務,特種貨物及勞
務稅稽徵業務,證券交易稅代徵稅款業務審
查,期貨交易稅代徵稅款業務檢查與輔導,
執行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專案計畫,檢舉
、密告案件查緝等工作,所需經費如下:
(1)辦理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
稅、證券及期貨交易稅稽徵及各稅違章
檢舉案件查緝、資料補正、業務聯繫、
通知備詢、報核聯補正使用廣告回郵及
各機關通報、查詢等郵資404千元。
(2)查核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違章檢舉案件
,向地政機關查調土地謄本等規費1千元
。
(3)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辦理貨物稅、菸酒稅
、證券及期貨交易稅、各稅查緝業務、
整理專案查緝資料及辦理各項業務管制
等2,512千元。
(4)辦理證券及期貨交易稅、貨物稅、菸酒
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稽徵及各稅違章
檢舉案件等業務講習講座鐘點費40千元
。
(5)辦理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
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及違章檢
舉密告查緝案件審查所需文具紙張及購
置稅務法令書籍、期刊等工具書240千元
。
(6)印製貨物稅完(免)稅照、臨時運單32千
元。
(7)印製貨物稅及菸酒稅稽徵各項定稿、貨
物稅各項申報書表登記簿、繳款書、輔
導貨物稅廠商申報繳納作業手冊等224千
元。
(8)印製證券及期貨交易稅一般代徵稅額繳
款書、證券交易稅專業代徵稅額繳款書
、證券經紀商賣出證券及代徵證券及期
貨交易稅申報表等8千元。
(9)印製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各項繳款書、申
報書表、作業手冊等6千元。
(10)辦理檢舉密告案件查緝,印製檢舉人通
知函及各項查核定稿、表報、案情分析
及查緝計畫表、查緝案件處理及承辦登
記簿、違章案件調查報告書及受理電話
檢舉案件處理表等6千元。
(11)辦理調查貨品價格購置免稅飲料品與送
驗費用、涉嫌違章之飲料品、酒類價購
送驗、菸酒成分含量檢驗費用及辦理貨
物稅、菸酒稅法令研習與訓練所需經費
等61千元。
(12)辦理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暨各稅查緝案件
向金融機構查詢資料手續費28千元。
(13)辦理貨物稅暨菸酒稅專案查緝、協同檢
警調搜索查緝、配合縣市政府市面稽查
等旅費159千元。
(14)辦理轄內證券商、期貨商代徵業務及未
上市股票發行公司證券交易稅檢查輔導
等旅費63千元。
(15)辦理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暨各稅查緝、涉
嫌違章及專案查緝案件等旅費284千元
。
(16)依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核發標準編列之
證券交易稅代徵人獎金9,924千元。
(17)依期貨交易稅條例規定核發標準編列之
期貨交易稅代徵人獎金65千元。
2.辦理營業稅申報收件及審查,稅籍實地清查
、異常資料查核、通報及管制,進銷項憑證
查核、專案及選案查核,虛設行號查核,統
一發票稽查,統一發票印製、銷售、配號等
管理,小規模營業人銷售額及查定課徵作業
,執行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專案計畫,營
業稅課稅資料之蒐集、整理、通報、查處及
保管等工作,所需經費如下:
(1)辦理營業稅各項專案查核,通知營業人
備詢、催繳取證、寄發營業稅查定課徵
稅額繳款書、核定通知書、通知文件及
辦理跨區代收申報資料郵寄轉送等郵資8
30千元。
(2)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辦理統一發票推行及
明細表整理、空白發票銷毀整理、管制
及移送登錄站登錄等1,672千元。
(3)僱用臨時人員協助整理營業人稅籍異動
資料等1,177千元。
(4)僱用臨時人員協助整理營業人申報書、
網路申報、媒體申報及零稅率清單資料
,退稅申報之相關帳證資料整理、歸類
、造冊及登錄等1,571千元。
(5)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蒐集、查抄及整理營
業稅課稅(車籍、營繕、水電)資料、
信用卡、第三方支付及各項業務管制,
稅籍清查及資料整理等1,378千元。
(6)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辦理專案查核查緝虛
設行號之課稅資料、稅籍資料及戶籍等
資料查抄、整理等2,363千元。
(7)辦理營業稅稅制改革、營業稅稽徵等業
務講習講座鐘點費101千元。
(8)辦理營業稅查核案件審查所需文具紙張
及購置租稅法令書籍、期刊等工具書649
千元。
(9)印製營業稅申報書、營業人進貨退出及
折讓證明單、零稅率銷售額清單、進項
稅額憑證封面、繳款書、處分書、附件
書表及明細表等97千元。
(10)印製媒體檔案遞送單、稅籍異動通報單
、查核報告單及營利事業設立登記及異
動申請表等160千元。
(11)印製營業資料裝冊封面、稅籍資料袋、
稽徵作業手冊、各類單照、表報套版紙
及其他稽徵業務各類書表等56千元。
(12)查調營業稅案件向金融機構查詢資料手
續費80千元。
(13)辦理營業稅講習、研討及訓練資料印製
費等168千元。
(14)辦理營業稅設立、變更及註銷等實地訪
查旅費497千元。
(15)辦理營業稅稅籍清查、管理及案件審查
等旅費718千元。
(16)各項查核作業、執行營業稅自動化系統
作業檢討、各項業務輔導及聯繫等旅費
921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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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獎補助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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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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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法務案件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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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8 |
法務組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違章、行政救濟案件之審理
及法規之整理、執行、諮詢與研議等工作。
1.辦理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等稅目之復查
決定(含撤銷重核及自我審查重審)、訴願答
辯暨行政訴訟言詞辯論(出庭)、上訴、再審
等行政救濟案件及違章案件之審理、裁罰、
管制、督導及考核,法令轉行、審議、研議
、修訂及國家賠償事件等工作,所需經費如
下:
(1)寄送行政救濟及違章案件通知及檢卷答
辯資料等郵資76千元。
(2)辦理行政救濟及違章案件向地政機關查
調土地謄本規費、法院訴訟案件裁判費
及法院閱卷影印費等75千元。
(3)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處理行政救濟案件收
文登打、登錄、影印、歸檔及復查決定
書、行政法院判例及審查報告書之蒐集
整理等701千元。
(4)辦理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營利事
業所得稅等行政救濟案件審理等業務講
習講座鐘點費41千元。
(5)辦理行政救濟案件調查及答辯、違章案
件審理、法規事務、召開復查及違章審
議委員會所需文具紙張及購置稅務法令
書籍等工具書147千元。
(6)辦理法規事務及違章案件,印製稅法輯
要、各稅法令彙編、行政救濟案件原卷
資料裝訂封面(底)與歸檔資料封袋、審
查書表冊、各項紀錄表及裁處書單照等1
69千元。
(7)辦理行政救濟及違章案件調查暨召開復
查、違章、國家賠償及法令審議委員會
議等經費15千元。
(8)辦理行政訴訟案件出席地方法院、高等
行政法院、業務聯繫及內部業務稽核等
旅費268千元。
2.辦理綜合所得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及
期貨交易稅、遺產及贈與稅、特種貨物及勞
務稅等稅目之復查、訴願、行政訴訟等行政
救濟案件及違章案件之審理與裁罰等工作,
所需經費如下:
(1)辦理行政救濟案件及違章案件通知納稅
義務人所需郵資63千元。
(2)辦理行政救濟及違章案件向地政機關查
調土地謄本規費、法院訴訟案件裁判費
及法院閱卷影印費等14千元。
(3)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處理違章案件罰鍰處
分書、裁罰開徵、違章應(免)罰案例資
料之影印、裝訂、登錄、統計整理及通
報等669千元。
(4)辦理行政救濟案件及違章案件審理等業
務講習講座鐘點費14千元。
(5)辦理行政救濟案件調查及答辯、違章案
件審理、召開復查及裁罰審議委員會所
需文具紙張及購置租稅法令書籍等工具
書82千元。
(6)印製行政救濟案件原卷資料裝訂封面(底
)與歸檔資料封袋、審查書表冊、各項紀
錄表及裁處書單照等12千元。
(7)辦理行政救濟案件及違章案件審理召開
復查審議委員會議、違章裁罰審議小組
會議等經費18千元。
(8)辦理行政救濟案件向金融機構查詢資料
手續費8千元。
(9)辦理行政救濟及違章案件出席地方法院
、高等行政法院及財政部法制處等單位
、訪查及調查課稅證據及資料、定期舉
辦法令研究、召開業務聯繫、各項研討
會及內部業務稽核等旅費304千元。
(10)依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規定提撥舉發
人之財務罰鍰獎金2,442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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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電子處理及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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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43 |
徵收及資訊組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課稅資料整理、歸戶、通報
及保管,單照管理及核發,自動化作業計畫(
含資訊教育訓練)擬訂及執行,資訊系統開發
設計、推行、評估、檢討、維護及執行,自動
化作業手冊編撰及維護,電腦、通訊設備及耗
材購置、安裝、運轉及維護,媒體檔案配置、
保管、備援及管理等工作,所需經費如下:
1.參加自動化作業相關講習及教育訓練等經費
301千元。
2.電腦主機及周邊設備耗用電費1,231千元。
3.向電信公司租用網際網路ADSL VPN連線服務
費、無線熱點(i-Taiwan)、行動通訊費、外
網頻寬升速、偏鄉地區遠距申辦服務網路專
線等數據通訊網路之租金費用1,958千元。
4.利用電腦處理稅務資料、提高作業品質及推
動便民服務自動化計畫等郵資110千元。
5.資訊設備(「賦稅資訊系統整合再造更新整
體實施計畫」國稅建置委外服務案除外)維
護費2,014千元。
6.法律資料查詢系統服務費95千元。
7.電話交換機(VOIP)暨稅務客服系統維護費1,
740千元。
8.課稅資料委外登錄費用85千元,委外項目計
有:
(1)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及股利憑單57千
元。
(2)全年股利分配彙總資料申報書1千元。
(3)未上市、上櫃證券交易稅一般代徵稅額
繳款書27千元。
9.貨物稅新增條例委外資料登錄、整理及裝冊
費用4,883千元。
10.營利事業所得稅移轉訂價資料庫查詢使用
費1,340千元。
11.報稅預約三合一取號服務分攤經費145千元
。
12.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短期租用個人電
腦設備1,483千元。
13.GOOGLE視訊帳號租用費63千元。
14.hicloud雲運算服務租用費12千元。
15.端點偵測及回應機制軟體使用費1,000千元
。
16.購置防毒軟體300千元。
17.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辦理課稅資料查抄、整
理逾期資料檔案造冊、倉庫內逾核課期限
未逾保管年限之稅務案件等480千元。
18.辦理資訊教育訓練講座鐘點費160千元。
19.電子作業用耗材4,692千元,項目如下:
(1)InfoPrint75系統印表機耗材1,690千元
。
(2)黑白雷射印表機耗材2,651千元。
(3)黑色噴墨印表機耗材225千元。
(4)彩色噴墨印表機耗材46千元。
(5)其他型號印表機耗材80千元。
20.辦理稅務自動化作業所需報表紙、報表夾
、影印紙及光碟片,購置資訊相關書籍、
期刊等工具書276千元。
21.汰購印表機等非消耗性物品770千元。
22.印製各類清單標籤、管制表單等28千元。
23.派赴參加各項電子作業會議、研討會,輔
導各廠商辦理媒體及網路申報作業事宜及
辦理各稅系統作業輔導等旅費711千元。
24.汰購總局、分局及稽徵所網路儲存設備及
硬碟消磁機666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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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設備及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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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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