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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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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715 |
人事、秘書室 |
本分支計畫係處理一般經常性公務所需基本行政
工作維持經費。
1.教育訓練費412千元,包括:
(1)員工訓練進修及學分補助費10千元。
(2)X光檢查儀操作人員輻射安全證書訓練考
照費用及採購、行李檢查、驗估人員等相
關訓練費用402千元。
2.稅捐及規費61千元:公務車5輛之牌照稅19千
元、公務車5輛及機車17輛(不含電動機車15輛
)之燃料使用費42千元,合共61千元。
3.保險費91千元,包括:
(1)公務車5輛、機車32輛保費年需63千元。
(2)辦公大樓保費年需28千元。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74千元:聘請專家、學者
及講師之講座鐘點費174千元。
5.物品1,310千元,包括:
(1)書報及業務用各項期刊費用90千元。
(2)清潔用品及文具紙張等各項消耗品386千元
。
(3)使用年限未及2年或金額未達1萬元之非消
耗性物品474千元。
(4)油料360千元:公務車5輛及機車17輛(不含
電動機車15輛)油料費360千元(31元×10,1
56公升+27元×1,668公升)。
6.一般事務費9,849千元,包括:
(1)推廣海關業務、強化施政推行所需經費50
千元。
(2)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
點規定辦理文康活動,按職員1,072人、工
友20人、技工16人、駕駛14人及約僱人員4
7人,合共1,169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計需員工文康活動費3,507千元。
(3)處理一般行政所需印刷費用99千元。
(4)處理一般行政所需影印費用88千元。
(5)防治病媒蚊等環境衛生及綠化費用104千元
。
(6)保全警報防護系統服務費477千元。
(7)依據消防法第9條規定,辦理消防安全設備
定期檢查費100千元。
(8)依據建築法第77條規定,辦理建物公共安
全檢查費149千元。
(9)外勤員工制服費1,142千元。
(10)依據行政院110年8月18日院授人給字第11
040005821號函規定,補助機關員工健康
檢查經費941千元(4,500元×209人)。
(11)依據志願服務法第16條規定,編列補助海
關志工交通、餐費及保險費1千元。
(12)公務車高速公路通行費90千元。
(13)補充及建立關務人員風紀資料檔案所需經
費120千元(包括資料案件蒐集費、購置
財經風紀有關之參考書籍等)。
(14)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民意調查作業要
點」規定,編列海關服務滿意度問卷調查
費148千元。
(15)推展國際關務合作、接待外賓、與各界業
務交流活動、會議茶水及國會聯繫事宜等
經費149千元。
(16)因應人員退休及業務需要,落實推動業務
委外總機、電工等費用1,703千元。
(17)辦理辦公環境規劃整理、標示牌及看板製
作、公告事項、因公涉訟輔助、建構性別
友善環境等費用981千元。
7.房屋建築養護費56,724千元,包括:
(1)海關大樓前棟1至3樓女廁共3間,經久使用
,如廁盥洗器具老舊,且暗管破裂,造成
漏水及壁面壁癌,查修不易,辦理整修工
程所需經費1,417千元,其中工程管理費依
「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編列36千元(工程結算總價1,210千元×3%)
。
(2)海關大樓前、後棟(L型)外牆因港區氣候潮
濕多雨,磁磚多有脫落,亟需分年全面更
換,以保障員工及洽公民眾安全,本年度
先行辦理靠海側3面外牆整修、窗戶更新及
外牆防水工程,所需經費53,920千元,其
中工程管理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
理費支用要點」編列671千元(工程結算總
價47,110千元,分段計算:5,000千元×3%
+20,000千元×1.5%+22,110千元×1%)。
(3)辦公房舍其他一般保養修繕費1,387千元。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686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182千元:公務車5輛及機車32
輛維護費182千元(8,500元×1輛+25,500元
×2輛+34,000元×2輛+機車1,700元×32輛
)。
(2)辦公器具養護費504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859千元:為利推展
各項業務,辦理中央空調、電梯、高壓電、不
斷電設備及飲水機等維護費1,859千元。
10.國內旅費264千元:員工國內出差及調任旅費
264千元。
11.短程車資10千元:員工短程洽公車資10千元
。
12.特別費75千元:關務長特別費75千元。
13.機械設備費11,926千元:配合臺灣港務股份
有限公司辦理蘇澳港行政大樓更新機電、空
調及電梯等工程分攤款11,926千元。
14.雜項設備費950千元:為利推展各項業務,汰
購冷氣機、飲水機及碎紙機等設備950千元。
15.獎補助費1,324千元: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職員34人及技工友191人,合共225人
計需1,324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