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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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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58 |
人事、秘書室 |
本分支計畫係處理一般經常性公務所需基本行政
工作維持經費。
1.教育訓練費44千元,包括:
(1)員工訓練進修及學分補助費3千元。
(2)X光檢查儀操作人員輻射安全證書訓練考
照費用及採購、行李檢查、驗估人員等相
關訓練費用41千元。
2.通訊費30千元:為民服務電話費30千元。
3.其他業務租金460千元:公務車輛不敷調派,
須租賃非全時車輛4輛供公務使用年需460千元
。
4.稅捐及規費84千元:公務車4輛之牌照稅44千
元及燃料使用費40千元,合共84千元。
5.保險費128千元,包括:
(1)公務車4輛、機車2輛保費年需30千元。
(2)辦公大樓保費年需98千元。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0千元:聘請專家、學者
及講師之講座鐘點費100千元。
7.物品875千元,包括:
(1)書報及業務用各項期刊費用33千元。
(2)清潔用品及文具紙張等各項消耗品350千元
。
(3)使用年限未及2年或金額未達1萬元之非消
耗性物品265千元。
(4)油料227千元:公務車4輛油料費227千元(3
1元×3,336公升+27元×4,560公升)。
8.一般事務費15,409千元,包括:
(1)推廣海關業務、強化施政推行所需經費73
千元。
(2)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
點規定辦理文康活動,按職員1,376人、工
友15人、技工3人、駕駛6人及約僱人員36
人,合共1,436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計需員工文康活動費4,308千元。
(3)處理一般行政所需印刷費用115千元。
(4)防治病媒蚊等環境衛生及綠化費用222千元
。
(5)值勤室被套及床單洗滌費313千元。
(6)保全警報防護系統服務費472千元。
(7)保全人員駐衛警服務費1,486千元。
(8)依據消防法第9條規定,辦理消防安全設備
定期檢查費35千元。
(9)依據建築法第77條規定,辦理建物公共安
全檢查費60千元。
(10)外勤員工制服費3,765千元。
(11)依據行政院110年8月18日院授人給字第11
040005821號函規定,補助機關員工健康
檢查經費898千元(4,500元×181人+3,50
0元×24人)。
(12)公務車高速公路通行費10千元。
(13)防護團經費376千元。
(14)補充及建立關務人員風紀資料檔案所需經
費120千元(包括資料案件蒐集費、購置
財經風紀有關之參考書籍等)。
(15)推展國際關務合作、接待外賓、與各界業
務交流活動、會議茶水及國會聯繫事宜等
經費133千元。
(16)因應人員退休及業務需要,落實推動業務
委外駕駛費用2,826千元。
(17)辦理辦公環境規劃整理、標示牌及看板製
作、公告事項、因公涉訟輔助、建構性別
友善環境等費用197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872千元:辦公房舍其他一般
保養修繕費872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767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131千元:公務車4輛及機車2輛
維護費131千元(18,360元×1輛+36,720元
×3輛+機車1,224元×2輛)。
(2)辦公器具養護費636千元。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397千元:為利推展
各項業務,辦理中央空調、水電消防、電梯
、高壓電、不斷電設備、中央監控系統、臉
型機、電子電話交換機及飲水機等維護經費3
,397千元。
12.國內旅費181千元:員工國內出差及調任旅費
181千元。
13.國外旅費208千元:臺日海關分支單位合作備
忘錄年度會議經費208千元。
14.短程車資10千元:員工短程洽公車資10千元
。
15.特別費75千元:關務長特別費75千元。
16.機械設備費276千元:為利推展各項業務,汰
購攝影機等設備276千元。
17.雜項設備費456千元:為利推展各項業務,汰
購冷氣機、碎紙機及投影機等設備456千元。
18.獎補助費586千元: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職員27人及技工友73人,合共100人計需
586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