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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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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86 |
人事、秘書室 |
本分支計畫係處理一般經常性公務所需基本行政
工作維持經費。
1.教育訓練費1,259千元,包括:
(1)員工訓練進修及學分補助費20千元。
(2)X光檢查儀操作人員輻射安全證書訓練考
照費用及採購、行李檢查、驗估人員等相
關訓練費用1,239千元。
2.通訊費10千元:為民服務電話費10千元。
3.稅捐及規費19千元:機車44輛(不含電動機車2
5輛)之燃料使用費19千元。
4.保險費118千元,包括:
(1)機車69輛保費年需48千元。
(2)辦公大樓保費年需70千元。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34千元:聘請專家、學者
及講師之講座鐘點費134千元。
6.物品1,182千元,包括:
(1)書報及業務用各項期刊費用150千元。
(2)清潔用品及文具紙張等各項消耗品235千元
。
(3)使用年限未及2年或金額未達1萬元之非消
耗性物品400千元。
(4)油料397千元:機車44輛(不含電動機車25
輛)油料費397千元(31元×12,818公升)。
7.一般事務費8,675千元,包括:
(1)推廣海關業務、強化施政推行所需經費60
千元。
(2)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
點規定辦理文康活動,按職員1,059人、工
友17人、技工34人、駕駛12人及約僱人員1
9人,合共1,141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計需員工文康活動費3,423千元。
(3)處理一般行政所需印刷費用30千元。
(4)防治病媒蚊等環境衛生及綠化費用266千元
。
(5)保全警報防護系統服務費606千元。
(6)依據消防法第9條規定,辦理消防安全設備
定期檢查費50千元。
(7)依據建築法第77條規定,辦理建物公共安
全檢查費50千元。
(8)外勤員工制服費1,816千元。
(9)依據行政院110年8月18日院授人給字第110
40005821號函規定,補助機關員工健康檢
查經費1,080千元(4,500元×240人)。
(10)依據志願服務法第16條規定,編列補助海
關志工交通、餐費及保險費110千元。
(11)公務車高速公路通行費74千元。
(12)防護團經費25千元。
(13)補充及建立關務人員風紀資料檔案所需經
費120千元(包括資料案件蒐集費、購置財
經風紀有關之參考書籍等)。
(14)推展國際關務合作、接待外賓、與各界業
務交流活動、會議茶水及國會聯繫事宜等
經費139千元。
(15)辦理辦公環境規劃整理、標示牌及看板製
作、公告事項、因公涉訟輔助、建構性別
友善環境等費用826千元。
8.房屋建築養護費4,330千元,包括:
(1)旗津分關因建築物老舊,原防水層破損、
變形拱起,致地下室(停車場、機電機房及
儲藏室) 每逢雨季及颱風過後積水嚴重,
有觸電安全疑慮,為維護商民及同仁辦公
環境安全,辦理地下室防水改善工程所需
經費2,145千元,其中工程管理費依「中央
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編列50
千元(工程結算總價1,656千元×3%)。
(2)辦公房舍其他一般保養修繕費2,185千元。
9.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572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82千元:機車69輛維護費82千
元(1,190元×69輛)。
(2)辦公器具養護費490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859千元:為利推展
各項業務,辦理中央空調、水電消防、電梯
、高壓電、不斷電設備、中央監控系統、臉
型機、電子電話交換機及飲水機等維護經費1
,859千元。
11.國內旅費459千元:員工國內出差及調任旅費
459千元。
12.短程車資30千元:員工短程洽公車資30千元
。
13.特別費75千元:關務長1人特別費75千元。
14.房屋建築及設備費22,789千元:哨船街(4、6
、8、10號)職務宿舍經耐震詳評結果,應辦
理結構補強,所需經費22,789千元,其中工
程管理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
用要點」編列350千元(工程結算總價18,359
千元,分段計算:5,000千元×3%+13,359千
元×1.5%)。
15.雜項設備費751千元:為利推展各項業務,汰
購冷氣機及飲水機等設備751千元。
16.獎補助費1,324千元: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職員30人及技工友195人,合共225人
計需1,324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