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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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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30 |
人事、秘書室 |
本分支計畫係處理一般經常性公務所需基本行政
工作維持經費。
1.教育訓練費24千元:員工訓練進修及學分補助
費24千元。
2.通訊費170千元:郵寄公文函件郵票費170千元
。
3.其他業務租金450千元:公務車輛不敷調派,
須租賃非全時車輛2輛及臨時租車供公務使用
,計需450千元。
4.稅捐及規費14千元:公務車1輛之牌照稅7千元
、公務車1輛及機車4輛之燃料使用費7千元,
合共14千元。
5.保險費89千元,包括:
(1)公務車1輛、機車4輛保費年需9千元。
(2)辦公大樓保費年需80千元。
6.兼職費262千元,包括:
(1)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兼職費252千元(3,500
元×6人×12月)。
(2)關務人員升任甄審委員會兼職費10千元(2
,500元×2人×2次)。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00千元,包括:
(1)反傾銷案件實地查證涉及涉案廠商之財務
帳冊資料,為期發揮實地查證之最大效用
,委任會計師提供會計專業知識,並協助
分析業者帳冊資料,所需顧問費270千元。
(2)聘請專家、學者及講師之講座鐘點費330千
元。
8.物品2,051千元,包括:
(1)書報及業務用各項期刊費用509千元。
(2)清潔用品、文具紙張等各項消耗品1,202千
元。
(3)使用年限未及2年或金額未達1萬元之非消
耗性物品250千元。
(4)油料90千元:公務車1輛及機車4輛油料費
年需90千元(31元×2,916公升)。
9.一般事務費14,883千元,包括:
(1)為利海關重大政策、相關作為及執行績效
之推展,透過網路、平面廣告等方式辦理
相關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所需製作、託播
、刊登等經費230千元。
(2)推廣海關業務、強化施政推行所需經費350
千元。
(3)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
點規定辦理文康活動,按職員379人、工友
6人、技工2人、駕駛3人,合共390人,每
人每年3,000元計列,計需員工文康活動費
1,170千元。
(4)處理一般行政所需印刷費用491千元。
(5)處理一般行政所需影印費用1,047千元。
(6)國內外參考資料及線上資料查詢費100千元
。
(7)印製本署關務年報經費88千元。
(8)印製關務法規輯要經費322千元。
(9)防治病媒蚊等環境衛生及綠化費用534千元
。
(10)保全警報防護系統服務費132千元。
(11)保全人員駐衛警服務費2,115千元。
(12)依據消防法第9條規定,辦理消防安全設
備定期檢查費29千元。
(13)依據建築法第77條規定,辦理建物公共安
全檢查費55千元。
(14)依據行政院110年8月18日院授人給字第11
040005821號函規定,補助機關員工健康
檢查經費557千元(16,000元×3人+4,500
元×113人)。
(15)依據「行政院所屬及地方機關學校員工協
助方案」規定,編列員工心理諮商費87千
元。
(16)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研究發展實施要
點」及「財政部研究發展獎勵作業要點」
規定,編列推動研究發展計畫作業經費67
千元。
(17)依據志願服務法第16條規定,編列補助海
關志工交通、餐費及保險費121千元。
(18)為促進關務合作,舉辦關務會報所需各項
經費374千元。
(19)公務車高速公路通行費4千元。
(20)防護團經費20千元。
(21)補充及建立關務人員風紀資料檔案所需經
費142千元(包括資料案件蒐集費、購置
財經風紀有關之參考書籍等)。
(22)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民意調查作業要
點」規定,編列海關服務滿意度問卷調查
費95千元。
(23)辦理慶祝稅務節暨表揚資深、優秀關務人
員業務活動等經費153千元。
(24)推展國際關務合作、接待外賓、與各界業
務交流活動、會議茶水及國會聯繫事宜等
經費848千元。
(25)海關博物館展場維護、展場摺頁印製及逐
年辦理整飭修復等經費600千元。
(26)因應人員退休及業務需要,落實推動業務
委外總機及公文檔案掃描與清理銷毀等費
用4,391千元。
(27)辦理辦公環境規劃整理、標示牌及看板製
作、公告事項、因公涉訟輔助、建構性別
友善環境等費用761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54,007千元,包括:
(1)主樓外牆磁磚老舊脫落,經專業廠商檢查
結果,需全面整修更新,所需經費68,543
千元,分2年辦理,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4
8,510千元,其中工程管理費依「中央政府
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編列618千元
(工程結算總價41,819千元,分段計算:5,
000千元×3%+20,000千元×1.5%+16,819千
元×1%)。
(2)大樓廁所老舊,分年分樓層辦理汰換管線
及設施等修繕所需經費1,630千元。
(3)金南職務宿舍屋頂防水層老舊損壞,為改
善建築物漏水問題,提升同仁住宿品質,
辦理整修工程所需經費1,770千元。
(4)辦公房舍一般保養修繕費2,097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67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58千元:公務車1輛及機車4輛
維護費58千元(51,000元×1輛+機車1,700
元×4輛)。
(2)辦公器具養護費209千元。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779千元:中央空調
、水電消防、電梯、高壓電、不斷電設備、
中央監控系統、臉型機、電子電話交換機及
飲水機等維護費6,779千元。
13.國內旅費680千元:員工國內出差及調任旅費
680千元。
14.大陸地區旅費500千元,包括:
(1)辦理反傾銷稅個案調查實地查證經費117千
元。
(2)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兩岸經
濟合作委員會例會經費91千元。
(3)賡續推動臺灣地區與中國大陸地區緝私情
資情報交換合作業務會議經費201千元。
(4)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關稅技
術合作專家組會議(研議兩岸貨品稅則分類
議題)經費91千元。
15.國外旅費1,834千元,包括:
(1)世界貿易組織(WTO)反傾銷協定委員會相
關會議及反傾銷稅個案調查經費135千元。
(2)世界貿易組織(WTO)補貼暨平衡措施協定
會議及其個案調查經費135千元。
(3)世界關務組織(WCO)修正版京都公約會議
經費137千元。
(4)世界貿易組織(WTO)原產地規則委員會會
議經費135千元。
(5)世界關務組織(WCO)關稅估價技術委員會
會議經費136千元。
(6)臺美情資交流會議經費557千元。
(7)臺日海關執行邊境查緝毒品及黃金走私業
務交流會議經費178千元。
(8)臺越海關雙邊情資交流會議經費192千元。
(9)赴加拿大洽辦相互承認協議經費229千元。
16.運費10千元:公物搬運費10千元。
17.短程車資34千元:員工短程洽公車資34千元
。
18.特別費218千元:署長特別費218千元。
19.機械設備費150千元:汰購數位相機50千元及
監視設備100千元。
20.雜項設備費1,360千元,包括:
(1)為利推展各項業務,汰購冷氣機、飲水機
、碎紙機及投影機等810千元。
(2)汰購海關博物館導覽機2台550千元。
21.獎補助費848千元,包括: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職員16人及
技工友115人,合共131人計需778千元。
(2)早期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困難技工友照護
金70千元(單身23,200元×1人×3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