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 4017350200 關稅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350200 關稅業務
預算金額 320,624
計畫內容 1.辦理海運、空運進(出)口貨物及郵寄包裹稅費之經徵及  代徵業務。 2.辦理進出口船舶、飛機、貨物及旅客行李之檢查,倉庫  之監視、碼頭及港內之巡邏等查緝業務。 3.辦理海關各項業務電腦化作業。  
預期成果 1.更新科技查緝設備,增進邊境查緝量能。 2.精進人工智慧應用,強化關務業務效能。 3.推動數位海關再造,提升通關服務韌性。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稽徵業務 37,687 稽徵單位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進、出口貨物通關及徵稅,並 代徵貨物稅、營業稅、菸酒稅、推廣貿易服務費 、健康福利捐、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外銷品之進 出口原料保稅、退稅等經費。 1.水電費12,444千元,包括:  (1)水費397千元。  (2)電費12,047千元。 2.通訊費3,568千元,包括:   (1)郵寄進出口補稅、退稅等公文函件郵票費1    ,443千元。  (2)為提升關務行政效率與服務品質,及配合2    4小時通關作業,需電話費及傳真費等2,12    5千元。 3.其他業務租金7,718千元,包括:  (1)桃園分關南崁辦公室859.51平方公尺租金2    88千元。  (2)馬祖派出課南竿新旅運大樓辦公室133平方    公尺租金399千元、南竿待勤室308.76平方    公尺租金2,202千元、北竿白沙旅客服務中    心辦公室19.07平方公尺租金80千元、北竿    待勤室49.59平方公尺租金364千元,合共3    ,045千元。  (3)租賃車輛供驗貨單位至轄區各貨櫃集散站    、貨棧及倉庫,辦理查驗進出口貨物等業    務4,295千元。  (4)進口人進口疑涉逃避管制或違反其他輸入    規定之物品,經海關留置鑑定者,自留待    鑑定日起至海關通知納稅義務人辦理稅放    之日止,所發生之貨櫃延滯費由海關負擔    ,年需90千元。 4.稅捐及規費20千元: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查封欠  繳人不動產予以公開拍賣前所需測量費、指界  費及謄本費等20千元。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85千元:對於進口貨物貨  名、成分、品質、規格及等級爭議案件,聘請  具有專門知識及實際經驗之專家鑑定,所需鑑  定費285千元。 6.物品565千元,包括:  (1)辦理進出口貨物稽徵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    費用445千元。  (2)對進口有機化學物、食品、藥品、染料、    石油化學、紡織、高分子化學品、礦石及    金屬等無機物,除需委外化驗案件外,為    爭取時效,由海關自行化驗,年需化驗儀    器專用消耗性器材及各類試藥溶劑等70千    元。  (3)為正確核估進口貨品完稅價格,訂購查價    參考用國內外商情雜誌年需50千元。 7.一般事務費12,411千元,包括:  (1)為推動政府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工作,且使    進出口貨物化驗鑑定業務更具公信力,選    定化驗儀器設備完善,人員素質優良之機    構送件化驗,年需送外化驗鑑定費233千元    。  (2)辦公場所清潔費4,343千元。  (3)進出口報單及各種文件影印費986千元。  (4)印製稅費繳納證、外銷品沖退稅申請書、    報單袋、稅款收入日報表、資料袋、各類    書表通知單等所需經費608千元。  (5)關稅繳納應於稅款繳納證送達翌日起14日    內為之。海關為執行逾期欠稅案件之徵起    工作,需律師費、裁判費等訴訟費及其他    相關經費78千元。  (6)依關稅法規規定有應補稅、退稅及退還原    繳納押金予納稅義務人案件,需公示送達    通知原納稅義務人,所需經費40千元。  (7)處理逾期不報關、逾期不繳稅貨物,依規    定應銷毀逾期貨物所需經費90千元。  (8)印製貨物通關須知與新興業務簡介等手冊    、摺頁、海報及看板所需經費62千元。  (9)查核進口貨品原產地案件,需實地查訪之    相關費用及上網查價之入會年費247千元。  (10)國際進口郵包應徵稅費,委託郵局於郵包     交付時或投遞時代為收取,年需手續費12     0千元。  (11)委外駕駛人力經費5,604千元。 8.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35千元:處理進出口  貨物化驗作業各類儀器維護費135千元。 9.國內旅費511千元:為辦理各項稅費稽徵業務  需要,赴其他機關開會、洽公,辦理事後稽核  業務人員至廠商辦公處所、工廠查核帳冊、資  料,保稅查核關員、驗貨員至發貨中心、保稅  工廠、物流中心執行查核、廠驗等業務所需之  員工出差旅費511千元。  10.運費20千元:報單、檔案、雜物銷毀等搬運   費20千元。 11.短程車資10千元:員工短程洽公車資10千元   。
2000 業務費 12,705
2006 水電費 1,779
2009 通訊費 4,573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514
2024 稅捐及規費 517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85
2051 物品 14,598
2054 一般事務費 13,562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4,717
2072 國內旅費 1,419
2081 運費 20
2084 短程車資 135
2012 土地租金 1,661
2027 保險費 1,314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753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32,130
3020 機械設備費 40,122
3025 運輸設備費 3,543
3035 雜項設備費 18,179
4085 獎勵及慰問 40
2018 資訊服務費 8,132
02 查緝業務 270,232 查緝單位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入、出境旅客行李檢查,進、 出口貨物、轉運、轉口貨物、保稅貨物、郵包、 小三通中轉大陸物品之查緝及私貨處理、變價、 銷毀等經費。 1.旅客行李檢查及貨物查緝處理等經費91,400千  元。  (1)水電費1,779千元,包括:    <1>為辦理各項查緝業務,年需辦公室水費3      3千元、電費1,731千元,合共1,764千元      。    <2>巡緝艇、關艇於靠岸停泊期間年需淡水      費15千元。  (2)通訊費249千元,包括:    <1>接洽公務用電話費161千元。    <2>物聯網全時監控系統之高頻電子封條訊      息傳輸費88千元。  (3)土地租金1,481千元,包括:    <1>蘇澳港貯木池碼頭土地500平方公尺、碼      頭50公尺租金1,285千元。    <2>花蓮港第二號碼頭土地99平方公尺、碼      頭50公尺租金196千元。  (4)其他業務租金1,692千元,包括:    <1>臺北港東1-1旅客服務中心行李檢查私貨      倉庫12.6平方公尺租金83千元。    <2>存放農漁畜私貨年需租用冷凍倉庫租金8      02千元。    <3>緝毒犬管理中心租賃公務車2輛270千元      。    <4>依財政部91年8月16日台財關字第091003      8592號令規定,經海關扣押之貨物,如      未處分沒入或沒入處分被撤銷時,自扣      押之日起,至海關發還(或退運)通知      到達之日止所發生之貨櫃延滯費、倉租      及裝卸費等由海關負擔,年需租金40千      元。    <5>巡緝艇、關艇停泊碼頭碇泊費497千元。  (5)稅捐及規費517千元,包括:    <1>稅捐309千元:巡邏車27輛(不含電動汽      車5輛)牌照稅287千元及緝毒犬業務用車      2輛牌照稅22千元,合共309千元。    <2>規費208千元:        #1.巡邏車27輛(不含電動汽車5輛)燃料          使用費161千元及緝毒犬業務用車2          輛燃料使用費12千元,合共173千元          。        #2.為查緝走私,使用無線電對講機為          通訊工具,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繳交無線電對講機頻率使用          費及執照費等規費年需35千元。  (6)保險費1,314千元,包括:    <1>巡邏車32輛保費215千元及緝毒犬業務用      車2輛保費14千元,合共229千元。    <2>固定式板台檢查儀2部,年需保費11千元      。    <3>堆高機12部,年需營建機具綜合險保費6      5千元。    <4>海關巡緝艇3艘,為免於海上巡緝查緝走      私時,因意外遭受船體財產損失,年需      財產險保費430千元。    <5>海關關艇3艘,航行港區水域執行運送關      員及巡邏等任務,為免遭受碰撞等意外      災害致財產蒙受損失,年需財產險保費3      30千元。    <6>機動式貨櫃檢查儀2部,為免遭受碰撞等      意外災害致財產蒙受損失,年需財產險      保費94千元。    <7>海關緝獲之私貨,均進儲於自有及外租      之私貨倉庫以待結案後處理,為防止意      外引發火災致國庫遭受重大損失,投保      海關私貨及自有倉庫火災保險,年需保      費155千元。  (7)物品14,232千元,包括:    <1>辦理查緝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費用172千      元。    <2>為防止貨櫃、旅客行李走私、調包,需      購置封條供進(出)口、轉口貨櫃加封      使用,年需泰登封條594千元,鋼纜封條      4,142千元及電子封條1,538千元,合共6      ,274千元。    <3>為維持巡緝艇3艘及關艇3艘正常運轉,      需購置物料供補充、汰換用,年需133千      元。    <4>巡邏車27輛(不含電動汽車5輛)油料費1,      396千元(31元×45,036公升)及緝毒犬業      務用車2輛油料費82千元(31元×2,641公      升),合共1,478千元。    <5>堆高機油料費10千元及機動式貨櫃檢查      儀油料費1,133千元,合共1,143千元。    <6>依海關緝私條例規定,海關緝私,應在      中華民國通商口岸,沿海24海里以內之      水域,及依該條例或其他法律得為查緝      之區域或場所為之;另海關因緝私需要      ,得配置艦艇。海關配置有巡緝艇3艘及      關艇3艘辦理緝私水域、港區之巡緝工作      ,年需油料費5,032千元。  (8)一般事務費12,472千元,包括:    <1>為確保X光檢查儀操作人員免遭受輻射      線危害,人員定期健康檢查及輻射劑量      佩章評估處理相關費用500千元。    <2>印製進出口貨櫃運送單、資料袋、載運      單、處分書、答辯書及各類書表等所需      經費91千元。    <3>公務文件影印費100千元。    <4>檢視貨櫃或抄查船舶人員工具、工作服      清洗費100千元。    <5>堆高機委外駕駛人力經費560千元。    <6>處理私貨及逾期貨僱工搬運整理費140千      元。    <7>緝毒犬管理中心保全警衛勤務安全服務      費1,492千元、清潔費536千元,合共2,0      28千元。    <8>貨櫃檢查儀輻射偵測報告及偵檢設備校      正費100千元。    <9>花蓮分關蘇澳派出課大樓管理費1,548千      元、海港大樓管理費3,458千元、八里分      關辦公室管理費1,513千元及物聯網管理      中心管理費687千元,合共7,206千元。    <10>為有效打擊毒品走私以維持國內治安及       國際形象,培訓緝毒犬協助查緝,年需       飼料、醫療、訓練等相關經費430千元       。    <11>為辦理私貨之接收、保管、處理、變價       及銷毀等業務,年需編列私貨進出倉裝       卸費、廢鐵堪用品破壞費、私貨銷毀費       、扣押漁船泊港及其看管費等處理私貨       相關經費219千元。    <12>執行查驗貨櫃需拖、吊、拆櫃及搬運等       經費998千元。  (9)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753千元:巡邏車32    輛維護費715千元(8,500元×12輛+25,500    元×7輛+23,000元×2輛+28,000元×3輛+3    3,292元×1輛+34,000元×5輛+51,000元×    2輛)及緝毒犬業務用車2輛維護費38千元(1    2,042元×1輛+25,500元×1輛),合共753    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4,717千元,包括     :    <1>固定軌道式貨櫃檢查儀1部維護費8,680      千元。    <2>小型X光檢查儀12部維護費4,444千元。    <3>機動式貨櫃檢查儀2部維護費8,400千元      。    <4>機動式貨櫃檢查儀特殊零組件汰換經費5      ,506千元。    <5>固定式板台檢查儀2部維護費1,332千元      。    <6>毒品鑑定儀8部維護費821千元。    <7>可攜式紅外線光譜儀2部維護費94千元。    <8>堆高機12部維護費100千元。    <9>巡緝艇3艘歲修、小修及汰換零配件等經      費3,053千元。    <10>關艇3艘歲修、小修及汰換零配件等經       費796千元。    <11>因應特別檢查,關艇(C.L.933)大修經       費1,491千元。  (11)國內旅費1,419千元:為查緝業務需要,     赴其他機關開會、洽公,緝毒犬隊受訓,     機動巡查等單位至廠商、工廠查核進口相     關資料或執行私貨查緝,貨櫃押運人員等     出差旅費1,419千元。  (12)短程車資135千元:處理私貨、逾期未報     關貨物進出倉庫銷毀、辦理取樣化驗、自     主管理貨櫃站抽核作業相關事宜所需之短     程洽公車資135千元。  (13)運輸設備費2,600千元,包括:    <1>汰購巡邏車1輛經費850千元(850千元×1      輛)。    <2>汰換緝毒犬業務用車1輛經費850千元(85      0千元×1輛)。    <3>汰換公務機車10輛經費900千元(90千元      ×10輛)。  (14)雜項設備費18,000千元,包括:    <1>汰換小型X光檢查儀1部經費5,000千元[      5,000千元×1部(雙射源)]。    <2>汰換固定式板台檢查儀1部經費13,000千      元(13,000千元×1部)。  (15)獎勵及慰問40千元:依「財務罰鍰處理暫     行條例」第3條規定,罰鍰或罰金及沒收     、沒入之財物變價,經人舉發而緝獲之案     件,就其淨額提撥舉發人獎金不得超過20     %;復依「財務罰鍰給獎分配辦法」第2條     規定,經人舉發而緝獲之案件,就財務罰     鍰之淨額提撥舉發人獎金,照20%計算,     每案最高額以新臺幣480萬元為限。本年     度依前開法規規定及參考歷年來財務罰鍰     案件處結分獎情形編列舉發人獎金40千元     。 2.「海關巡緝艇汰舊換新第二期計畫」第3年經  費943千元。  (1)「海關巡緝艇汰舊換新第二期計畫」奉行    政院111年5月5日院臺財字第1110012268號    函核定,計畫總經費905,011千元,分5年    辦理,執行期程自112至116年度。  (2)112至113年度已編列131,234千元,本年度    續編第3年運輸設備費943千元:履約管理    費943千元。 3.「基隆關西16私貨倉庫新建計畫」第6年經費1  02,816千元。  (1)「基隆關西16私貨倉庫新建計畫」奉行政    院108年7月12日院臺財字第1080020661號    函核定,嗣經行政院111年6月9日院臺財字    第1110018023號函同意修正,計畫總經費4    01,645千元,分年辦理,執行期程自108至    114年度。  (2)109至113年度已編列298,829千元,本年度    續編第6年經費102,816千元,包括:    <1>其他業務租金3,648千元:租用私貨暫存      倉庫及辦公室5,472.46平方公尺租金3,6      48千元。    <2>物品366千元:購置辦公桌椅等366千元      。    <3>一般事務費1,080千元:私貨搬遷經費1,      080千元。    <4>房屋建築及設備費97,543千元:        #1.委託規劃設計服務費1,577千元。        #2.建造工程費95,966千元,其中工程          管理費419千元{工程結算總價270,5          75千元,工程管理費依「中央政府          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編列1          ,676千元[(5,000千元×3%+20,000          千元×1.5%+75,000千元×1%+170,5          75千元×0.7%)×70%],本年度計需          419千元}。  (3)雜項設備費179千元:購置飲水機、冷氣機    等辦公設備179千元。 4.「基隆港東岸儀檢站門框式貨櫃檢查儀建置計  畫」第2年經費75,073千元。  (1)「基隆港東岸儀檢站門框式貨櫃檢查儀建    置計畫」奉行政院112年7月6日院臺財字第    1121028091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290,455    千元,分3年辦理,執行期程自113至115年    度。  (2)113年度已編列250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    經費75,073千元,包括:    <1>土地租金180千元:租用替代作業場地2,      471.44平方公尺租金180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174千元:租用替代作業場      地所需貨櫃及流動廁所等租金174千元。    <3>一般事務費10千元:替代作業場地路面      標線及警示牌等費用10千元。    <4>房屋建築及設備費34,587千元,包括:        #1.委託規劃設計服務費499千元。        #2.專案管理(含監造)服務費989千元。        #3.建造工程費33,099千元,其中工程          管理費242千元{工程結算總價66,37          4千元,工程管理費依「中央政府各          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編列605          千元[(5,000千元×3%+20,000千元          ×1.5%+41,374千元×1%)×70%],          本年度計需242千元}。    <5>機械設備費40,122千元,包括:        #1.委託學者專家或專業機構協助規格          諮詢、審標、履約管理等經費250千          元。        #2.門框式貨櫃檢查儀39,872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193,974
4000 獎補助費 40
03 關稅資料處理 12,705 資訊單位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貨物通關、關務行政、資通訊 安全、資訊系統設備、各通關點通訊及資訊機房 維運等各項業務之電腦化作業。通關系統係國家 關鍵基礎設施,為維持便捷與安全通關資訊服務 環境,賡續辦理關港貿單一窗口、預報貨物資訊 系統、資通訊安全防護、關務雲資訊服務、海關 稅規費線上繳納系統及通關資訊機房維運等各項 委外維護服務採購。 1.數據電路費4,573千元。 2.資訊服務費8,132千元,包括:  (1)各項應用資訊系統及電腦軟硬體設備維護    費5,606千元。  (2)資安聯防設備維護經費2,526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