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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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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00 |
秘書室等及所屬各辦事處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行政業務所需之共同性經費,
項目如下:
1.業務費:31,992千元。
(1)現職員工進修學分補助費及現職人員派赴
訓練機構參加各項研習所需訓練費等210千
元。
(2)本分署及所屬辦事處耗用水電費6,340千元
。
(3)辦理行政業務所需郵資、電話等業務聯繫
經費1,638千元。
(4)本分署及所屬辦事處影印機及電動車輛電
池租賃費等971千元。
(5)公務車輛使用牌照稅及燃料使用費等43千
元。
(6)本分署及所屬辦事處辦公廳舍及車輛保險
費等670千元。
(7)本分署及所屬辦事處辦理公文文書繕校、
發文、電腦文書處理及檔案掃描等所需約
用人員經費839千元。
(8)本分署及所屬辦事處依「建築物公共安全
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辦理建築物公共安
全檢查及申報業務所需經費84千元。
(9)辦理講習、座談會等,聘請講師演講或授
課所需之鐘點費及委請專家學者出席相關
會議之出席費230千元。
(10)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含員工心理健康、諮
商輔導及相關業務)經費34千元。
(11)性別主流化教育訓練相關經費16千元。
(12)油料費按公務汽車2輛、機車43輛,全年
度計需汽油14,496公升,每公升以31元編
列,液化石油氣1,944公升,每公升以14.
6元編列,計需478千元。
(13)使用年限未及2年或金額未達1萬元之消耗
或非消耗品1,355千元。
(14)辦理文康活動、員工健康檢查、辦公廳舍
環境清潔、印刷及落實推動業務委外文書
處理與檔案整理等一般事務費7,804千元
。
(15)辦理廉潔效能民意調查、舉辦座談會、配
合其他政府機關舉辦之各項活動設攤及場
地佈置等265千元。
(16)本分署及所屬辦事處辦公廳舍大樓管理費
及保全費用5,206千元。
(17)本分署及所屬辦事處辦公房舍、倉庫維護
整修暨建築物公共及消防安全檢查所需修
繕費等3,024千元。
(18)車輛養護費244千元(汽車51,000元×2輛
+汽車8,300元×3輛+機車1,700元×69
輛)。
(19)辦公器具養護費219千元,按職員173人、
聘用19人、約僱17人,合計209人,每人
每年1,048元計列。
(20)本分署及所屬辦事處依消防法第9條定期
檢修所屬建築物之消防安全設備所需修繕
費暨辦公大樓電梯、中央冷氣空調、水電
、機電等設備定期保養及維護費用1,664
千元。
(21)辦理行政業務查核、督導及洽公等所需短
程車資10千元及旅費470千元,合計480千
元。
(22)運輸公物所需經費103千元。
(23)分署長1人特別費75千元。
2.汰換及增購本分署及所屬辦事處所需之設備1,
410千元,包括:
(1)汰購摺紙機1臺、掃描器2臺及叫號系統1組
等設備385千元。
(2)汰購冷氣機2臺、麥克風系統1組、投影機2
臺及監視系統1組等設備1,025千元。
3.獎補助費: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98千元
,按33人,每人每年6千元計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