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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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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089 |
秘書室等及所屬各分署、辦事處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行政業務所需之共同性經費,
項目如下:
1.業務費:100,148千元。
(1)現職員工進修學分補助費及現職人員派赴
訓練機構參加各項研習所需訓練費等949千
元。
(2)本署及所屬耗用水電及其他動力費22,146
千元。
(3)辦理行政業務所需郵資、電話等業務聯繫
經費3,974千元。
(4)本署及所屬影印機、車輛及電動車輛電池
租賃費等3,019千元。
(5)公務車輛使用牌照稅及燃料使用費等85千
元。
(6)本署及所屬辦公廳舍及車輛保險費等1,164
千元。
(7)本署及所屬辦理公文文書繕校、發文、電
腦文書處理及檔案掃描等所需約用人員經
費5,645千元。
(8)本署及所屬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
及申報辦法」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
申報業務所需經費144千元。
(9)辦理講習、座談會等,聘請講師演講或授
課所需之鐘點費及委請專家學者出席相關
會議之出席費613千元;人事服務園地月刊
、電子報所需之審查、校對、編輯等所需
稿費15千元,合計628千元。
(10)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含員工心理健康、諮
商輔導及相關業務)經費143千元。
(11)性別主流化教育訓練相關經費32千元。
(12)中國土地改革協會常年會費10千元。
(13)油料費按公務汽車4輛、機車80輛,全年
度計需汽油28,848公升,每公升以31元編
列,液化石油氣1,944公升,每公升以14.
6元編列,計需923千元。
(14)使用年限未及2年或金額未達1萬元之消耗
或非消耗品4,394千元。
(15)運用新媒體網路社群專頁、廣播電台等宣
導國有財產便民業務所需媒體政策及業務
宣導費708千元。
(16)辦理文康活動、員工健康檢查、辦公廳舍
環境清潔、獎牌製作、印刷及落實推動業
務委外駕駛、文書處理與檔案整理等一般
事務費27,211千元。
(17)辦理廉潔效能民意調查、舉辦座談會、配
合其他政府機關舉辦之各項活動設攤及場
地佈置等1,223千元。
(18)本署及所屬辦公廳舍大樓管理費及保全費
用10,366千元。
(19)為鼓勵同仁運用智慧及發揮創意,研提與
機關業務及管理制度相關之各項興革意見
,進而落實施行創新便民服務、改造行政
流程及促進開源節流,以提升行政效率,
增進為民服務品質,爰實施創意提案制度
,所需經費20千元。
(20)本署及所屬辦公房舍、倉庫維護整修暨建
築物公共及消防安全檢查所需修繕費等7,
466千元。
(21)車輛養護費392千元(汽車51,000元×3輛
+8,300元×3輛+8,500元×1輛+機車1,
700元×121輛)。
(22)辦公器具養護費801千元,按職員622人、
聘用67人、約僱75人,合計764人,每人
每年1,048元計列。
(23)本署及所屬依消防法第9條定期檢修所屬
建築物之消防安全設備所需修繕費暨辦公
大樓電梯、中央冷氣空調、水電、機電等
設備定期保養及維護費用6,434千元。
(24)辦理行政業務查核、督導及洽公等所需短
程車資30千元及旅費1,564千元,合計1,5
94千元。
(25)運輸公物所需經費234千元。
(26)署長1人及各分署分署長3人特別費,合計
443千元。
2.愛國西路辦公大樓後棟汰換電梯6,550千元。
3.中區分署合署辦公大樓汰換高壓變壓器分攤款
2,323千元。
4.中區分署新竹辦事處辦公廳舍無障礙空間改善
工程744千元。
5.中區分署雲林辦事處廁所整修工程3,483千元
。
6.汰換及增購本署及所屬所需之設備5,187千元
,包括:
(1)汰購摺紙機1臺、掃描器2臺、叫號系統1組
、電話總機2組、事務機2臺、電動打孔機1
臺、攝影機系統1組、字幕機4組及會議室
播音系統1組等設備3,155千元。
(2)汰購冷氣機15臺、蒸飯機1臺、空氣清淨機
3臺、碎紙機1臺、麥克風系統1組、投影機
2臺、監視系統1組、櫥櫃1組、檔案櫃2座
及檔案層架3組等設備2,032千元。
7.獎補助費: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654千元
,按109人,每人每年6千元計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