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5120010204 私立學校教學獎助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20010204 私立學校教學獎助
預算金額 41,007,355
計畫內容 辦理私立學校師資、儀器、設備獎助,與補助興建教學建 築貸款利息、學生就學減免、就學貸款利息、私立學校教 職員退撫經費及保險費等工作。  
預期成果 1.透過獎補助核配機制,引導學校提升整體教學品質,建  立技職學校務實致用特色。 2.落實獎補助款經費績效考評,健全內外部監控機制。 3.協助經濟弱勢學生順利就學,減輕其就學期間的經濟負  擔。 4.扶助私立學校健全發展,落實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5.維護私立學校學生安全,協助私立學校發展,建構全民  國防教育及精神動員,安定私立學校教官與護理教師生  活及增進本職學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整體發展獎 9,499,134 高等教育司、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本項計需經費9,499,134千元,其內容如下: 1.為鼓勵私立大學校院健全發展,協助各校進行  整體與特色規劃,提升教育品質,將依各校規  模、政策績效、校內助學措施、推動節能減碳  措施及發展辦學特色等,給予學校補助及獎勵  經費計需4,083,502千元(高等教育司),包  括:  (1)私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計畫之獎勵、補助    經費,並辦理計畫經費審查、資料查核作    業及經費訪視事宜暨協助學校改善教師待    遇等經費3,999,372千元,與提升節能設備    及減碳措施經費83,228千元,合共4,082,6    00千元。  (2)補助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之人事    經費481千元及營運業務經費421千元,合    計902千元,俾基金會依據私立學校法第62    條之規定,運作並統籌辦理民間對私校捐    贈事宜,以促進私校發展及捐贈公開透明    。 2.為鼓勵私立技專校院健全發展,提升教學品質  、改善基礎設施及推動節能減碳措施,依各校  規模、辦學績效及發展辦學績效等,給予學校  補助與獎勵經費計需4,054,318千元(技術及  職業教育司),包括:  (1)辦理私立技專校院獎補助規定修訂、公聽    會、維護更新私立技專校院獎補助資訊網    、辦理系統填報說明會、受理各校提報基    本資料與計畫申請及進行審查、獎補助經    費公告、獎補助經費支用績效訪視等經費1    6,360千元。  (2)協助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獎勵補助私    立技專校院提升教學品質、改善基礎設施    與提升節能設備及減碳措施等經費3,109,0    20千元,暨協助學校改善教師待遇等經費8    78,938千元,合共3,987,958千元。  (3)建置區域產業人才及技術培育基地計畫經    行政院110年9月3日院臺教字第1100024845    號函核定,分4年辦理,總經費2,400,000    千元,其中本部負擔2,088,000千元,111    至113年度已編列1,862,000千元,本年度    續編最後1年經費226,000千元,本科目編    列50,000千元。 3.因應高教人才斷層—提升教研人員待遇計畫經  行政院112年8月1日院臺教字第1121031417號  函核定,分5年辦理,總經費22,554,000千元  ,113年度已編列4,033,636千元,本年度續編  第2年經費4,935,688千元,本科目編列鼓勵私  立大專校院配合政策調增教授、副教授及助理  教授學術研究加給所需經費1,361,314千元(  高等教育司835,500千元、技術及職業教育司5  25,814千元)。
2000 業務費 4,916
2039 委辦費 4,812
2054 一般事務費 15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4,707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33,975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14,101,213
2003 教育訓練費 50
2018 資訊服務費 8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5,33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30
2072 國內旅費 9
4000 獎補助費 14,135,188
02 私立大專校院輔導學生事務工 792,236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本項計需經費792,236千元,其內容如下: 1.依據私立學校法第59條、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  校獎勵補助辦法第3條、第6條及第7條規定,  獎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經費  247,636千元,包括:  (1)依據私立大專校院校數補助學校學生事務    與輔導工作經費203,658千元。  (2)依據學校推動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之成果    及相關經費編列情形,擇優獎助各校學生    事務與輔導工作經費15,317千元。  (3)辦理私立大專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相    關會議,提供各大專校院經驗分享與交流    ,有效運用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經費及辦    理查核,持續維護運作私立大專校院學生    事務與輔導網站及其他私立大專校院辦理    學生事務與輔導相關活動等經費27,161千    元。  (4)補助私立大專校院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議    題研討會等經費1,500千元。 2.依據大學法第34條及專科學校法第43條規定,  為謀補償學生因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時,家庭  所遭受經濟上之損失,發揮社會救助之功能,  各校應辦理學生團體保險。本部部分補助私立  大專校院辦理學生團體保險費,每位學生每學  年補助100元,計需經費66,000千元。另免繳  學雜費學生(係指低收入戶持有戶籍所在地鄉  、鎮、市、區公所證明者,含重度、極重度身  心障礙學生及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人士之子  女)及原住民族身份學生每人每學年最高補助  313元,併入學校辦理各類學生減免學雜費申  請補助。 3.協助私立大專校院依據學生輔導法第11條完備  專業輔導人員配置,並鼓勵學校得依實際需求  增加專業輔導人員編制,以充足學校輔導人力  經費232,600千元。 4.補助私立大專校院進行輔導與諮商空間重整及  改善規劃經費40,000千元。 5.促進私立大專校院改善無障礙環境經費200,00  0千元。 6.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設立校園安全維護及  全民國防教育資源中心原則」,補助大專校院  設置校園安全維護及全民國防教育資源中心推  展全民國防及校園安全經費6,000千元。
03 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建築貸款利 15,053 高等教育司、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本項計需經費15,053千元,其內容如下: 1.協助私立大學校院改善教學建築及學生宿舍生  活環境,使學生安心向學,補助建築貸款利息  7,053千元(高等教育司),包括:  (1)補助私立大學校院於91至107年度已核准興    建之學生宿舍等建築貸款利息1,900千元。  (2)推動「新世代學生住宿環境提升計畫」策    略措施「校內學生宿舍建築貸款利息補助    」,補助私立大學校院新建學生宿舍與改    建校舍為學生宿舍經費之私立學校,給予    貸款之利息補助,新建學生宿舍者最高補    助總貸款金額50%之利息,改建校舍為學    生宿舍者最高補助總貸款金額100%之利息    ,計5,153千元。 2.補助私立技專校院建築貸款利息,推動「新世  代學生住宿環境提升計畫」策略措施「校內學  生宿舍建築貸款利息補助」(私立技專校院)  計8,000千元(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04 學生學雜費減免及助學金補助 6,725,747 高等教育司、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本項計需經費6,725,747千元,其內容如下: 1.補助私立大學校院學生學雜費減免優待、助學  金、研究生及博士生獎助學金1,951,141千元  (高等教育司),包括:  (1)補助私立大學校院學生學雜費減免優待經    費1,620,000千元,其中:    <1>軍公教遺族就學優待經費7,000千元。    <2>現役軍人子女就學優待經費100千元。    <3>身心障礙人士及其子女學雜費減免1,015      ,000千元。    <4>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學雜費減免3      00,000千元。    <5>原住民族學生學雜費減免256,000千元(      原住民族教育經費)。    <6>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學雜費減免4      1,900千元。  (2)辦理相關業務座談會議及講習等經費341千    元。  (3)補助私立大學校院學生生活助學金100,800    千元。  (4)補助私立大學校院研究生獎助學金170,000    千元。  (5)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    )免學費方案經費60,000千元(12年國教    經費)。 2.補助私立技專校院學生學雜費減免優待經費及  助學金4,774,606千元(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包括:  (1)補助學生學雜費減免3,312,817千元,其中    :    <1>軍公教遺族子女公費20,284千元。    <2>現役軍人子女就學優待經費139千元。    <3>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學雜費減免1      ,311,028千元。    <4>身心障礙學生學雜費減免535,500千元。    <5>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雜費減免781,110千      元。    <6>原住民族學生學雜費減免587,890千元(      原住民族教育經費)。    <7>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學雜費減免7      6,866千元。  (2)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    )免學費方案經費1,371,789千元(12年國    教經費)。  (3)補助私立技專校院學生生活助學金90,000    千元。
05 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就學貸 1,941,158 高等教育司、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本項計需經費1,941,15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推動就學貸款工作及協助私立大學校院學生就  學貸款利息補助相關經費805,451千元(高等  教育司),包括:  (1)負擔私立大學經濟弱勢學生就學期間與畢    業(退伍)後1年之「寬限期」利息、所有    貸款人均可申請之「只繳息期」、經濟弱    勢者申請之「緩繳期」及延長還款年限之    利息800,000千元。  (2)推動學生就學貸款工作經費5,451千元,其    中:    <1>支付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辦      理就學貸款業務相關費用5,000千元。    <2>印製研討會及就學貸款方案手冊,加強      學生就學貸款正確觀念等經費251千元。    <3>不定期視察各校辦理情形,並舉辦學校      承辦人員、銀行等業務座談會議及講習      ,提高服務品質等經費200千元。 2.負擔私立技專校院經濟弱勢學生就學期間與畢  業(退伍)後1年之「寬限期」利息、所有貸  款人均可申請之「只繳息期」、經濟弱勢者申  請之「緩繳期」及延長還款年限之利息1,121,  000千元(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3.委託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成立學生  就學貸款信用保證基金,以降低學生就學貸款  利率,協助經濟弱勢學生就學,減輕其籌措教  育費用之負擔,實現教育機會均等之理想,預  計撥付信用保證基金相關經費14,707千元(高  等教育司6,707千元、技術及職業教育司8,000  千元)。
06 補助私立學校教職員退撫經費 5,671,928 人事處、私校退撫儲金監理會 本項計需經費5,671,928千元,其內容如下: 1.依公教人員保險法規定,補助私立學校教職員  參加公教人員保險之公保費588,195千元及公  保養老給付超額年金(含補助各私立大專校院  參與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代發超額年金服務之  入帳手續費)579,781千元。 2.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及行政院92年3月21日院授  主忠五字第092001967號函規定,編列補助私  立大專校院教職員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健保費  (含育嬰留職停薪者)1,065,881千元。 3.依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  離職資遣條例規定,編列退撫經費等1,665,88  8千元,包括:  (1)補助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教職員參加私立學    校退撫新制之提撥費用與辦理私校退撫新    制業務等經費1,589,703千元(含私立專科    以上學校1,379,063千元,私立高中職210,    640千元)。  (2)補助私立學校教職員參加私立學校退撫新    制後,於儲金統一管理運用時收益,及投    資標的組合選擇實施後,經私校退撫儲金    管理會評定風險程度最低之投資標的組合    運用收益低於當地銀行二年期定期存款利    率之差額(法定收益差額)18,531千元。  (3)補助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教職員參加私立學    校退撫新制所領取退休金、撫卹金及資遣    給與低於該條例施行前之給與核算標準(    新舊制差額)57,654千元。 4.依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  離職資遣條例規定,編列原私校退撫基金不足  (私立專科以上學校部分)補助經費1,706,87  3千元。 5.私校退撫儲金監理會辦理私校教職員退撫儲金  收支、管理、運用事項之監督考核業務、財務  稽核、會務運作、相關會議,編印法規輯要、  教育訓練、參加國內組織團體及所需人力4名  等相關經費6,117千元。  6.因應高教人才斷層—提升教研人員待遇計畫經  行政院112年8月1日院臺敎字第1121031417號  函核定,分5年辦理,總經費22,554,000千元  ,113年度已編列4,033,636千元,本年度續編  第2年經費4,935,688千元,本科目編列私立大  專校院配合政策調增教授、副教授及助理教授  學術研究加給後補助健保費差額59,193千元。
07 輔導私立大專校院財務及會計 22,118 會計處 本項計需經費22,11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本部為監督私立大專校院財務狀況,依據私立  學校法第53條規定,委請會計師檢查私立大專  校院帳冊憑證、內部控制及資金管理所需查核  簽證公費等14,273千元。 2.私立大專校院財務資訊系統維護及輔導各私立  大專校院健全會計系統電腦化等經費2,052千  元。 3.為加強私立大專校院財務管理,與增進學校之  聯繫溝通,辦理會計事務研討會及相關財會業  務等所需人力經費5,793千元。
08 私立學校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 1,887,051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本項計需經費1,887,051千元,其內容如下: 1.私立學校軍訓教官635人之人事費(含考績獎  金)857,250千元。 2.補助私立學校教官離退遞補學生事務(含校安  )與輔導工作專業人力經費815,450千元。 3.私立學校護理教師19人之人事費27,810千元。 4.護理教師退撫基金政府應負擔費用3,720千元  。 5.軍訓教官退撫基金政府應負擔費用70,205千元  。 6.軍訓教官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政府應負擔之保險  費45,485千元。 7.私立學校軍訓教官及護理教師進修補助經費40  0千元。 8.私立學校軍訓教官及護理教師撫卹金(照護金  )12,000千元。 9.私立學校軍訓教官參加軍人保險政府應負擔之  保險費(含團體保險)37,515千元。 10.辦理私校薪資發放系統建置與維護及相關作   業費1,616千元。 11.軍訓教官配合軍教取消薪資所得免稅方案相   關人事費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15,60   0千元。
09 輔導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 317,742 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本項計需經費317,742千元,其內容如下: 1.輔導海外臺灣學校整體發展經費82,746千元,  係依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規定,補助  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  學校、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及泗水臺灣學校等  4校教學設備、活動、補充教材、學生學費、  獎助學金及團體保險等經費,包括:  (1)輔導與補助海外臺灣學校電腦資訊器材、    教學圖書儀器設備與改善教學環境及校舍    修繕等經費16,861千元。  (2)補助海外臺灣學校加強校務營運及辦理華    語文教學、校內外師生教學、文化參訪營    或研習活動、教科書、補充教材及學生課    外刊物、校長及教師考核獎勵等經費43,55    2千元。  (3)補助海外臺灣學校學生學費、獎助學金及    團體保險經費21,233千元。  (4)補助海外臺灣學校辦理董事長、校長及家    長會長聯席會議經費1,100千元。 2.補助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改善教學環境,協助大  陸地區臺商學校學生返臺銜接國內教育經費23  4,996千元,包括:  (1)補助大陸地區臺商學校之軟體設備、教材    、圖書等經費15,000千元。  (2)補助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師生辦理進修、返    臺研習相關事宜等經費6,500千元。  (3)補助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學生團體保險經費1    ,500千元。  (4)補助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學生學費211,996千    元。
10 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專 14,135,188 高等教育司、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本項計需經費14,135,188千元,係辦理拉近公私 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其內容如 下: 1.減免私立大專校院學士班(含五專後兩年)學  生與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學雜費差距所需經費13  ,079,154千元(高等教育司6,406,215千元、  技術及職業教育司6,672,939千元)。  2.為擴大對經濟弱勢學生照顧,加碼減免大專弱  勢學生學雜費,辦理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  畫,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1,022,  059千元(高等教育司448,525千元、技術及職  業教育司573,534千元)。 3.補助私立學校配合行政院「拉近公私立學校學  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辦理全校學士班學  生學雜費減免業務,須辦理學生疑義諮詢、資  料審查、資格檢核等事項,補助經費33,975千  元(高等教育司14,025千元、技術及職業教育  司19,950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