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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學生事務行政及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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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37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
本項計需經費62,237千元,其內容如下:
1.強化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等經費16,614千元
,包括:
(1)依據「教育部設置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
協調聯絡中心及輔導工作協調諮詢中心實
施要點」,設置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
調聯絡中心,強化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功能
所需經費2,800千元。
(2)辦理大專校院學生事務等相關工作研討會
及增能研習活動,並獎勵推動學務工作表
現卓越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及傑出人員,辦
理友善校園獎頒獎典禮等經費7,378千元。
(3)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特
色主題計畫及學生事務相關研習,以健全
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等經費6,436千元。
2.辦理學校人權教育、法治教育及品德教育等經
費23,821千元,包括:
(1)依據兩公約及其施行法辦理人權教育之推
動,營造人權尊重的教育環境;執行「教
育部人權及公民教育促進方案」,組織人
權工作小組,維運人權教育資源網站、規
劃大專校院推展人權教育(含學生權利)
及補助民間團體辦理人權教育活動等;推
動國際人權公約理念,配合結論性意見提
供合宜之教育措施,以落實深化校園人權
保障機制等經費8,186千元。
(2)依據「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畫」,規劃大
專校院推展法治教育,辦理大專校院法律
系(所)至中小學及社區法治教育計畫、
推動支持式修復正義中心、法治教育多元
宣導、製播法治教育廣播節目及補助民間
團體辦理法治教育活動等相關經費3,690千
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454千元)。
(3)推動「品德教育促進方案」,補助大專校
院及民間團體辦理品德教育活動,推動辦
理品德教育大專校院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
及品德教育績優學校觀摩表揚所需經費等1
1,945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61
3千元)。
3.推動大專校院社團發展及營隊活動等經費21,8
02千元,包括:
(1)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寒暑假營隊活
動」,補助大專校院、民間團體辦理教育
優先區中小學學生營隊活動等經費12,086
千元。
(2)依據「推動校園社團發展方案」及「教育
部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原則」,
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
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學生社團活動及辦理全
國性社團評鑑等經費9,716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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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業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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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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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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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9 委辦費 |
89,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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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 一般事務費 |
2,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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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 國內旅費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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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192,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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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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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5 對私校之獎助 |
88,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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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5 獎勵及慰問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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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對學生之獎助 |
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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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3 約用人員酬金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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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3,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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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資訊服務費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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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3,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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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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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通訊費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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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 物品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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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8 國外旅費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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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4 短程車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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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5 投資 |
8,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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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獎補助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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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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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學生公費及獎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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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598 |
高等教育司、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
本項計需經費656,59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推動就學貸款工作及協助公立大學經濟弱勢學
生辦理貸款,籌措就學費用,並減輕利息負擔
,補助公立大學校院學生就學貸款利息200,19
8千元(高等教育司),包括:
(1)負擔公立大學經濟弱勢學生就學期間與畢
業(退伍)後1年之「寬限期」利息、所有
貸款人均可申請之「只繳息期」、經濟弱
勢者申請之「緩繳期」及延長還款年限之
利息200,000千元。
(2)推動學生就學貸款工作經費198千元,其中
:
<1>印製研討會及就學貸款方案手冊,加強
學生就學貸款正確觀念等經費104千元。
<2>不定期視察各校辦理情形,並舉辦學校
承辦人員、銀行等業務座談會議及講習
,提高服務品質等經費94千元。
2.負擔公立技專校院經濟弱勢學生就學期間與畢
業(退伍)後1年之「寬限期」利息、所有貸
款人均可申請之「只繳息期」、經濟弱勢者申
請之「緩繳期」及延長還款年限之利息120,00
0千元(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3.補助各師資培育大學公費生及補助設立教育學
程之私立大學校院修習教育學程學生師資培育
助學金140,800千元(含原住民族教育經費20,
058千元),其中公費生公費標準,依行政院
規定,助學金之額度,則由本部定之(師資培
育及藝術教育司)。
4.僑生獎助學金195,600千元,係依僑生回國就
學及輔導辦法規定,並配合新南向政策,擴大
招收僑生來臺就學及協助經濟弱勢僑生安心向
學(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包括:
(1)補助經濟弱勢僑生助學金136,000千元。
(2)提供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
獎學金及補助大學校院設置研究所優秀僑
生獎學金59,600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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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性別平等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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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25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
本項計需經費55,32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政策規劃組,負責委員會運作、研訂政策、協
調及整合資源、督導考核地方主管機關及所主
管學校、積極維護懷孕學生之受教權、彙整本
部性別平等教育年度計畫、預算,以及研究發
展與評估工作等經費14,500千元。
2.課程教學組,係落實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之
課程與教學,增進相關教材教法的研究與發展
,推動情感教育、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
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等相
關教學內涵經費12,495千元。
3.社會推展組,係規劃及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年度
社會宣導工作及相關活動、編印性別平等教育
季刊、廣播節目、維護網站及補助民間團體等
經費9,408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1
72千元)。
4.校園性別事件防治組,係負責督導學校落實校
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及調查處理工
作、校園親密關係暴力防治工作、培訓大專校
院調查處理專業人員並強化調查專業人才庫人
員之專業知能、事件當事人處遇輔導工作、行
為人防治教育推動工作經費18,922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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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校園安全維護與防制學生藥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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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962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
本項計需經費178,962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維護校園安全工作經費101,570千元,包
括:
(1)辦理防制霸凌大專校院主管及承辦人研習
、校園霸凌盛行率分析、防制校園霸凌調
查人才庫培訓、防制校園霸凌種子師資培
訓(含說明會)、防制校園霸凌相關增能
研習與現況(研究)分析、防制校園霸凌
專區網站維護等推動防制校園霸凌等經費3
8,570千元。
(2)辦理校安人員培訓、交通安全種子師資培
訓、辦理校園安全暨詐騙理論與實務增能
研習、校安通報系統功能維運及功能擴增
、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在職訓練)、大專
學生登山安全訓練、雲端租屋平臺系統維
運及功能擴增、大專校院學生賃居安全暨
服務研習、各項校園安全維護工作及教育
部校安中心輪值人力等經費38,000千元。
(3)補助各縣市聯絡處、學校與民間團體辦理
推展維護校園安全(不良組織、霸凌等)
、高關懷學生教育輔導與多元適性之正向
課程、學生校外賃居等校園安全之教育活
動及研習經費25,000千元。
2.辦理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經費77,392千元,包括
:
(1)辦理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教育經費32,284千
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9,536千元)
,其中:
<1>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維運、
大專校院學生反毒志工培訓,開發多媒
體影音反毒宣導教材,結合民間團體反
毒戲劇演出;配合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
綱領(第3期)非法藥物使用預防與春暉
個案創意平面和數位教材研發計畫,修
編防制藥物濫用親職手冊,並持續強化
對境外生、新住民家庭學生等族群毒品
防制認知,提升不同學生族群及家長對
毒品認識。
<2>辦理多元教育宣導活動,包含:反毒微
電影競賽教案、反毒數位繪本創作大賽
以及結合民間團體辦理反毒宣導活動,
持續跨部會合作之反毒教育宣導實施計
畫,凝聚全民反毒意識。
<3>辦理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研討會及專業知
能研習;精進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問卷及
認知檢測、身心健康評量問卷等,落實
各級機關、學校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宣導
及教育作為。
(2)關懷清查經費19,836千元,其中:
<1>運用高風險學生篩檢量表(身心評量問
卷),評估藥物濫用高風險學生,即時
投入適當關懷。
<2>辦理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含快
速篩檢試劑採購),引進春暉志工認輔
關懷,儘早發現濫用藥物學生、協助脫
離毒品危害。
<3>結合警政署等部會資源,定期召開警政
聯繫會報,精進檢警緝毒通報機制,強
化警政聯繫功能,綿密校園周邊熱點巡
邏網並滾動修訂,阻斷毒品犯罪入侵校
園。
(3)輔導處遇經費25,272千元,其中:
<1>發行大專校院改版後春暉小組工作手冊
、落實大專校院藥物濫用輔導課程推廣
與執行,補助各大專校院辦理藥物濫用
個案輔導量能提升方案,提高個案輔導
完成率及緝毒溯源情資通報數。
<2>補助大專校院及各縣市政府個案開案輔
導經費(含外部專業資源),提升個案
輔導追蹤量能;補助縣市辦理防制學生
藥物濫用多元適性教育活動等,提供高
關懷個案適性輔導資源,降低校園藥物
濫用輔導完成個案之再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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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設備及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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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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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學生全民國防教育推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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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96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
本項計需經費46,19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推展學生全民國防教育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工
作等經費36,106千元,包括:
(1)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多元教學活動,辦理全
民國防教育工作研習、全民國防教育中程
計畫制定推動、學務通訊、各級學校全民
國防教育推展,以及補充教材編印等經費2
4,968千元。
(2)辦理全民國防教育學科中心、教學資源研
發、師資增能研習、素養導向及議題融入
教材研發及推廣、網站平臺改進與維護等
經費9,040千元。
(3)全民防衛動員準備工作推展2,098千元。
2.辦理學生國防教育師資服務工作經費10,090千
元,包括:
(1)辦理學生國防教育師資體檢經費4,000千元
。
(2)辦理學生國防教育師資軍服製補經費6,090
千元。
(3)以上經費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3年8月20日
院臺防字第1030048199號函示,照行政院
主計總處103年8月12日主預國字第1030102
011號函所提意見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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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發展與改進大專校院特殊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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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4,485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
本項計需經費1,444,485千元,其內容如下:
1.加強大專校院對身心障礙學生之各項適性輔導
工作經費646,000千元,包括:
(1)補助公立大專校院輔導身心障礙學生課業
及在校生活協助經費196,000千元。
(2)補助私立大專校院輔導身心障礙學生課業
及在校生活協助經費450,000千元。
2.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各項個別化支持服務經費51
0,394千元,包括:
(1)補助私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7
6,000千元。
(2)補助大專校院改善無障礙環境、增設身心
障礙甄試考場、建置校園無障礙環境開放
資料平臺及辦理無障礙研習等經費392,782
千元。
(3)提供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輔助科技服務
所需經費24,585千元。
(4)製作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上課所需點字
、有聲、易讀、手語版本特殊用書及教材
等經費13,527千元。
(5)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經行政院111年7月1
5日院臺文字第1110021377號函核定,總經
費8,385,611千元,係由本部、國民及學前
教育署、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及國家教育研
究院分5年辦理,其中本部負擔1,454,647
千元,111至113年度已編列830,822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312,472千元,本科
目編列臺灣手語字辭典編纂經費3,500千元
。
3.研修特殊教育法規、辦理身心障礙學生升學、
轉銜輔導與行政、身心障礙學生人權與融合、
國際交流及相關工作經費288,091千元,包括
:
(1)辦理身心障礙學生升大專甄試所需經費25,
550千元。
(2)鼓勵大專校院透過甄試及單獨招生考試招
收身心障礙學生所需經費34,000千元。
(3)辦理學生特殊教育需求鑑定、輔導學校推
動特殊教育、強化支持網絡運作、辦理特
殊教育國際研討會與交流等經費53,848千
元。
(4)辦理身心障礙學生營隊及特殊教育相關活
動經費8,391千元。
(5)辦理特殊教育通報、跨部會合作強化轉銜
輔導機制、特殊教育資訊交流平臺等經費9
7,110千元。
(6)健全特殊教育行政、檢討研修相關法規與
所需人力及身心障礙人權與融合相關經費6
4,129千元。
(7)委託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辦理特殊教育宣導
廣播節目所需經費1,000千元(媒體政策及
業務宣導費)。
(8)辦理資優學生追蹤及輔導並提供符合其性
向、優勢能力之學習活動等經費4,000千元
。
(9)赴澳洲考察融合教育所需經費63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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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推動學生輔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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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915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
本項計需經費389,915千元,其內容如下:
1.健全學生輔導行政經費17,949千元,包括進行
輔導工作之研究發展、健全大專校院輔導行政
機制及落實大專校院三師三級輔導體制、進行
學生輔導工作觀摩與表揚、退場學校輔導資料
保存,以及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所需人力
等經費。
2.強化大專校院學生輔導工作經費17,241千元,
包括提升大專校院學生輔導功能,整合相關人
力,提昇服務品質,以協助學校處理輔導問題
,增進大專青年身心之健全發展,設置4區大
專校院輔導工作協調諮詢中心及補助大專校院
辦理輔導工作計畫。
3.為協助大專校院落實學生輔導法第11條規定完
備專業輔導人員人力(具諮商心理師、臨床心
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照者),強化輔導人力協
助學生諮商輔導工作及自我傷害防治,健全學
校三級輔導體制所需經費125,316千元。
4.促進大專校院學生心理健康計畫經費140,000
千元,補助大專校院透過課程、相關活動及培
訓計畫等,建立正確的價值觀,並提升校內相
關人員專業知能及專業人員(如精神科醫師到
校服務)鐘點費之補助及推動校園自我傷害防
治等。
5.依據「教育部生命教育中程計畫」推動生命教
育並強化生命關懷,包括生命教育師資培訓、
研究發展與評估、課程與教學發展及推廣活動
經費17,686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
500千元)。
6.大專校院輔導諮商空間改善相關經費71,669千
元,補助大專校院依學校輔導工作場所設置基
準之規定,設置與優化執行學生輔導工作所需
場地及設備。
7.赴日本考察心理健康業務推動經驗54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