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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學校教職員暨社教機構聘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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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59,656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人事處 |
本項計需經費27,159,656千元,其內容如下:
1.國立專科以上學校與部屬機構教育人員退休金
、撫慰金及撫卹金4,586,413千元。
2.實施基金之國立專科以上學校與部屬機構公務
人員退休金、撫慰金及撫卹金1,240,291千元
。
3.國立專科以上學校與部屬機構公教人員支領月
退休金及領卹遺族子女教育補助費568千元。
4.部屬機關(構)及學校公教人員早期退休生活
困難年節特別照護金460千元。
5.私立學校教師、校長曾任國立學校教師、校長
年資應發退休金、撫慰金及撫卹金28,300千元
。
6.國立高中職(含國立大學附設高中職及附設小
學)公教人員退休金、撫慰金、撫卹金及子女
教育補助費7,178,822千元。
7.部屬機關(構)及學校公教人員調降退休所得
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優惠存款利息)5,77
9,215千元。
8.依法撥補教育人員退撫基金7,400,000千元。
9.補貼國立專科以上學校與部屬機構退休教育人
員及實施基金之學校機構退休公務人員優惠存
款利息差額321,558千元。
10.補貼國立高中職(含國立大學附設高中職及
附設小學)退休教育人員及實施基金之學校
公務人員優惠存款利息差額615,629千元。
11.公私立學校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退休金、撫
慰金及撫卹金8,400千元(學生事務及特殊教
育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