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節目製作 |
|
|
15,728 |
新聞組、節目組 |
依據本臺組織條例各項任務,並配合國家教育政
策,製播新聞性及各類文教性節目;辦理聽友會
等社教活動,了解聽眾需求檢核節目製播效益,
編列節目製作經費計15,72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4,394千元,包括:
(1)寄送節目資料及競賽、聽友會等活動文宣
品郵資10千元。
(2)音樂著作使用費(含權利金、頻道公播費
及網路公開傳輸費等)、新聞活動資訊使
用費900千元。
(3)辦理活動報名評選網站系統維護、小額軟
體及軟體授權等資訊服務費114千元。
(4)辦理聽友會等社教活動場地租金及新聞接
收設備租金98千元。
(5)辦理聽友會等社教活動保險20千元。
(6)節目製作來賓車馬費、節目聽審與相關會
議出席費及活動講座、競賽、聽友會、營
隊等社教活動所需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954
千元。
(7)參加廣播相關團體會費50千元。
(8)節目採訪、製作及拷貝所需之光碟片等行
政材料、報章雜誌及圖書等物品費用380千
元。
(9)一般事務費10,623千元,其中:
<1>節目製播經費8,544千元。
<2>節目文稿等印刷費、新聞交流及各項節
目製作相關庶務雜支970千元。
<3>辦理人才培訓、聽友會、座談會、演講
等環境布置、清潔、接待外賓、表演、
攝影、推廣獎勵品等庶務費用1,069千元
。
<4>辦理活動媒體投放宣導廣告製作40千元
。
(10)赴國內各地採訪、業務監督及開會等國內
差旅費126千元、運費30千元及短程車資5
0千元。
(11)赴泰國廣電媒體考察因應數位時代之製播
行銷策略與交流所需國外旅費39千元。
2.辦理活動報名評選網站升級系統開發、汰購節
目製作及採訪錄音用等設備費494千元。
3.推動廣播教育辦理廣播相關活動競賽,及鼓勵
外製節目人員參加競賽獲入圍、得獎等獎金84
0千元。 |
|
|
2000 業務費 |
|
4,610 |
|
|
|
|
|
2009 通訊費 |
30 |
|
|
|
|
|
2015 權利使用費 |
900 |
|
|
|
|
|
2018 資訊服務費 |
124 |
|
|
|
|
|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35 |
|
|
|
|
|
2027 保險費 |
40 |
|
|
|
|
|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888 |
|
|
|
|
|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50 |
|
|
|
|
|
2051 物品 |
14 |
|
|
|
|
|
2054 一般事務費 |
3,688 |
|
|
|
|
|
2072 國內旅費 |
20 |
|
|
|
|
|
2078 國外旅費 |
39 |
|
|
|
|
|
2081 運費 |
20 |
|
|
|
|
|
2084 短程車資 |
50 |
|
|
|
|
|
3020 機械設備費 |
203 |
|
|
|
|
|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60 |
|
|
|
|
|
3035 雜項設備費 |
122 |
|
|
|
|
|
4085 獎勵及慰問 |
840 |
|
|
|
|
|
2006 水電費 |
1,263 |
|
|
|
|
|
2024 稅捐及規費 |
5 |
|
|
|
|
|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74 |
|
|
|
|
|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351 |
|
|
|
|
3000 設備及投資 |
|
60 |
|
|
|
|
4000 獎補助費 |
|
840 |
|
|
|
02 機務維修管理 |
|
|
10,440 |
工程組 |
配合機房、廣播機器、天線、鐵塔等保養整修,
期使機器運作業務正常,以達良好播出品質,編
列機務維修管理費計10,44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9,640千元,包括:
(1)總臺及所轄臺站機房水、電等經費3,788千
元。
(2)虛擬專用網路(VPN)數據通訊費500千元
。
(3)租用衛星頻道租金2,150千元。
(4)廣播頻率使用規費120千元。
(5)辦理工程技術人員教育訓練講師鐘點費30
千元。
(6)發電機、割草機用油料及機務維修所需各
項物品等費用300千元。
(7)辦理教育訓練講義印刷及所轄臺站環境清
潔等480千元。
(8)總臺及所轄臺站機房修繕48千元。
(9)廣播機器、天線、鐵塔、零件修換等養護
費1,774千元。
(10)赴各分臺站督導檢驗各項機器及電場強度
測試等國內差旅費300千元。
(11)總臺與各分臺站間廣播機器運輸裝卸運費
100千元。
(12)赴所轄臺站機務維護等所需短程車資50千
元。
2.汰購鐵塔天線零組件及廣播機務所需設備費80
0千元。 |
|
03 彰化分臺節目製作及機務管理 |
|
|
8,664 |
彰化分臺 |
分臺依據組織條例各項任務並配合國家教育政策
製播新聞性及各項社教文化節目,並經營臺中節
目中心製播地方性教育節目,編列彰化分臺節目
製作及機務管理費計8,66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8,264千元,包括:
(1)分臺與數位資訊中心、所轄轉播臺站及臺
中節目中心水、電、瓦斯等經費2,170千元
。
(2)分臺、所轄轉播臺站及臺中節目中心電話
、數據通訊與郵資費用444千元。
(3)節目數位製播系統保養維護、小額軟體及
軟體授權等資訊服務費345千元。
(4)社教活動場地租金、影印機租賃及其他業
務租金100千元。
(5)廣播頻率使用規費38千元。
(6)節目製作來賓車馬費與社教活動演出費等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46千元。
(7)節目採訪製作所需之紙張、油墨、電池等
行政材料費,發電機用油料與機務維修所
需各項物品費用532千元。
(8)一般事務費2,870千元,其中:
<1>節目製播經費1,310千元。
<2>辦理社教活動環境布置、接待外賓、表
演、促進公共關係事項及推廣品等30千
元。
<3>鼓勵外製節目主持人參加競賽獲入圍、
得獎等獎勵品30千元。
<4>警衛保全經費600千元。
<5>所轄轉播臺站電子監視保全系統經費100
千元。
<6>印刷、清潔維護與會議雜支等行政庶務
經費600千元。
<7>駕駛勞務委外(部分工時)經費200千元
。
(9)所轄轉播臺站、機房與辦公房舍修繕費209
千元。
(10)廣播機器、鐵塔、影像監視設備、消防設
施、零件修換等養護費1,000千元。
(11)赴國內各地採訪及執行公務等國內差旅費
300千元、運費10千元。
2.汰購節目製作、採訪及廣播機務所需設備費40
0千元。 |
|
04 高雄分臺節目製作及機務管理 |
|
|
8,497 |
高雄分臺 |
分臺依據組織條例各項任務並配合國家教育政策
製播新聞性及各項社教文化節目,編列高雄分臺
節目製作及機務管理費計8,497千元,其內容如
下:
1.業務費7,647千元,包括:
(1)分臺及所轄轉播臺站之水、電等經費2,439
千元。
(2)分臺及所轄轉播臺站電話、數據通訊與郵
資費用400千元。
(3)節目數位製播系統保養維護費400千元。
(4)社教活動場地租金、影印機租賃及其他業
務租金66千元。
(5)廣播頻率使用規費80千元。
(6)節目製作來賓車馬費與社教活動演出費等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93千元。
(7)節目採訪製作所需之紙張、油墨、電池等
行政材料費、發電機用油料與機務維修所
需各項物品費用342千元。
(8)一般事務費2,631千元,其中:
<1>節目製播經費1,010千元。
<2>辦理社教活動環境布置、接待外賓、表
演、促進公共關係事項及推廣品等46千
元。
<3>鼓勵外製節目主持人參加競賽獲入圍、
得獎等獎勵品30千元。
<4>警衛保全經費1,250千元。
<5>所轄轉播臺站電子監視保全系統經費45
千元。
<6>印刷、清潔維護與會議雜支等行政庶務
經費250千元。
(9)所轄轉播臺站、機房與辦公房舍修繕費111
千元。
(10)廣播機器、鐵塔、影像監視設備、消防設
施、零件修換等養護費795千元。
(11)赴國內各地採訪及執行公務等國內差旅費
170千元、運費20千元。
2.汰購節目製作、採訪及廣播機務所需設備費85
0千元。 |
|
05 花蓮分臺節目製作及機務管理 |
|
|
7,313 |
花蓮分臺 |
分臺依據組織條例各項任務並配合國家教育政策
製播新聞性及各項社教文化節目,編列花蓮分臺
節目製作及機務管理費計7,313千元,其內容如
下:
1.業務費7,112千元,包括:
(1)分臺及所轄轉播臺站水、電、瓦斯等經費1
,205千元。
(2)分臺及所轄轉播臺站電話、數據通訊與郵
資費用384千元。
(3)節目數位製播系統保養維護420千元。
(4)社教活動場地租金、影印機租賃及其他業
務租金60千元。
(5)廣播頻率使用規費10千元。
(6)節目製作來賓車馬費與社教活動演出費等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00千元。
(7)節目採訪製作所需之紙張、油墨、電池等
行政材料費、發電機用油料與機務維修等
所需各項物品費用110千元。
(8)一般事務費3,421千元,其中:
<1>節目製播經費530千元。
<2>辦理社教活動環境布置、接待外賓、表
演、促進公共關係事項及推廣品等100千
元。
<3>鼓勵節目主持人參加競賽獲入圍、得獎
等獎勵品30千元。
<4>警衛保全經費1,076千元。
<5>駕駛勞務委外經費530千元。
<6>文書檔案管理勞務委外經費630千元。
<7>所轄轉播臺站電子監視保全系統經費95
千元。
<8>印刷、清潔維護與會議雜支等行政庶務
經費430千元。
(9)所轄轉播臺站、機房與辦公房舍修繕費100
千元。
(10)廣播機器、鐵塔、影像監視設備、消防設
施、零件修換等養護費780千元。
(11)赴國內各地採訪及執行公務等國內差旅費
120千元、運費2千元。
2.汰購節目製作、採訪及廣播機務所需設備費20
1千元。 |
|
06 臺東分臺節目製作及機務管理 |
|
|
7,159 |
臺東分臺 |
分臺依據組織條例各項任務並配合國家教育政策
製播新聞性及各項社教文化節目,編列臺東分臺
節目製作及機務管理費計7,159千元,其內容如
下:
1.業務費6,834千元,包括:
(1)分臺及所轄轉播臺站水、電等經費1,263千
元。
(2)分臺及所轄轉播臺站電話、數據通訊與郵
資費用280千元。
(3)節目數位製播系統保養維護、小額軟體及
軟體授權等資訊服務費470千元。
(4)社教活動場地租金、影印機租賃及其他業
務租金35千元。
(5)廣播頻率使用規費5千元。
(6)辦理廣播人才與節目人員教育訓練或相關
活動講座講師鐘點費、節目聽審、節目製
作來賓車馬費與社教活動演出費等按日按
件計資酬金350千元。
(7)節目採訪製作所需之紙張、油墨、電池等
行政材料費、發電機用油料與機務維修所
需各項物品費用125千元。
(8)一般事務費3,773千元,其中:
<1>節目製播經費1,050千元。
<2>辦理各項節目行銷推廣與電臺參觀導覽
等活動經費550千元。
<3>辦理社教活動環境布置、接待外賓、表
演、促進公共關係事項及推廣品等300千
元。
<4>鼓勵主持人參加競賽獲入圍、得獎等獎
勵品50千元。
<5>警衛保全經費640千元。
<6>文書檔案管理、節目製作及活動支援等
勞務委外經費663千元。
<7>分臺及所轄轉播臺站電子監視保全系統
經費114千元。
<8>印刷、清潔維護與會議雜支等行政庶務
經費406千元。
(9)所轄轉播臺站、機房與辦公房舍修繕費74
千元。
(10)廣播機器、鐵塔、影像監視設備、消防設
施、零件修換等養護費351千元。
(11)赴國內各地採訪及執行公務等國內差旅費
100千元、運費8千元。
2.汰購節目製作、採訪及廣播機務所需設備費32
5千元。 |
|
07 節目推廣調查研究 |
|
|
2,091 |
推廣組 |
為辦理節目推廣調查研究及聽眾服務等事項編列
計2,091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031千元,包括:
(1)寄送文宣品及出版品等郵資30千元。
(2)活動報名系統維護、軟體雲端服務、小額
軟體及軟體授權等資訊服務費124千元。
(3)辦理志工服務及各項節目或社教推廣活動
所需保險費用40千元。
(4)辦理學校廣播研習講座等各項節目或社教
推廣活動所需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50千元。
(5)辦理聽眾服務及各項節目或社教推廣活動
所需文具、紙張、非消耗品等物品費用61
千元。
(6)一般事務費1,566千元,其中:
<1>與公營機構團體策略聯盟、辦理各項電
臺整體行銷活動等經費250千元。
<2>推動學校廣播教育,辦理參觀導覽等經
費150千元。
<3>蒐集聽眾意見調查700千元。
<4>印製各式節目推廣文宣及辦理活動用推
廣品等經費266千元。
<5>志工誤餐及教育訓練等事務經費50千元
。
<6>提升本臺形象,促進公共關係事宜60千
元。
<7>提升整體形象擴大收聽,辦理媒體行銷
等業務宣導經費75千元。
<8>辦理政策節目相關媒體廣告等政策宣導
經費15千元。
(7)辦理為民服務及推廣活動差旅費40千元。
(8)各項行銷品分送各分臺所需運費20千元。
2.汰購行銷推廣所需設備費60千元。 |
|
08 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 |
|
|
4,610 |
節目組及各分臺 |
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經行政院111年7月15日院
臺文字第1110021377號函核定,總經費8,385,61
1千元,係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
教育研究院及本臺分5年辦理,其中本臺負擔22,
171千元,111至113年度已編列12,951千元,本
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4,610千元,辦理多元本土文
化教育廣播節目,其內容如下:
1.節目製作來賓車馬費、稿費與相關會議出席費
等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88千元。
2.節目策展、攝影、採訪、錄音、製作所需文具
紙張、電腦周邊耗材等行政材料、參考圖書及
報章雜誌等物品費用14千元。
3.節目製播經費等一般事務費3,688千元。
4.赴國內各地採訪、遠道受訪來賓所需國內差旅
費20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