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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員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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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818 |
法務部各司、處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505,818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政務人員待遇9,631千元,係部長、政務次長
等3人之薪俸、公費等。
2.法定編制人員待遇314,914千元,係職員251人
及駐警4人之薪俸、加給及所屬機關人員調動
補實之人事費等。
3.約聘僱人員待遇25,567千元,係約聘35人及約
僱3人之酬金。
4.技工及工友待遇7,029千元,係技工4人、駕駛
4人及工友7人之工餉、加給等。
5.獎金64,502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金
、本部及所屬各機關模範公務人員、績優工友
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6.其他給與4,525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
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7.加班費29,132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8.退休離職儲金25,469千元,係現職人員及約聘
僱人員依法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9.保險25,049千元,係現職人員及約聘僱人員依
法應提撥之公、勞、健保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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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人事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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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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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政務人員待遇 |
9,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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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314,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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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
25,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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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7,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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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獎金 |
64,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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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 其他給與 |
4,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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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 加班費 |
29,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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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25,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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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 保險 |
25,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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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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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96 |
法務部秘書處、人事處、會計處、統計處等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13,49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84,990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260千元,係員工參加相關訓練
或研習等所需經費。
(2)水電費13,374千元。
(3)通訊費2,400千元,係郵資及電話費等。
(4)其他業務租金646千元,係影印機等租金。
(5)稅捐及規費160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料
費等。
(6)保險費190千元,係對所執行之業務活動、
所管財產等所繳納之保險費。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775千元,包括:
<1>委聘專家、學者、講師之出席費、授課
鐘點費及審查費等590千元。
<2>辦理檢察官與校長遴選委員會之出席費
、審查費及書類審查委員會審查費等1,0
90千元。
<3>二代健保補充保費95千元。
(8)物品1,316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清潔用品、圖書、報章雜誌
等購置經費444千元。
<2>環保耗材及節能事務用具等購置費253千
元。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160千元。
<4>車輛油料費459千元,係按機車、中小型
汽車、油氣雙燃料車,按汽油每公升價
格31.00元、柴油每公升價格27.00元、
液化石油氣每公升價格14.60元計列。
(9)一般事務費35,142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936千元,係按員工311人及
約用人員1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2>環境綠化及會場佈置等經費260千元。
<3>駐警制服費13千元。
<4>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465千元,係按部、
次長、主任秘書及單位主管24人,每人
每年16,000元,職員等18人,每人每年4
,500元計列。
<5>駕駛、文書繕打、檔案管理、環境清潔
及保全人員等勞務外包經費25,058千元
。
<6>辦理各項訓練業務所需雜項等經費164千
元,包括各種年度訓練34千元、志工人
員訓練80千元、人事人員訓練50千元。
<7>辦理本部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75千元
。
<8>本部行政業務檢討及座談等經費2,700千
元。
<9>印製概(預、決)算書表及會計相關法
規等經費426千元。
<10>法務統計表報與刊物印製費、建立按月
統計資料、協調及研討等業務經費597
千元。
<11>政府會計資訊系統維護及訓練等經費2,
500千元。
<12>法務部職員錄、人事法規彙編及其他人
事資料、書刊印製費112千元。
<13>獎勵資深法務績優人員業務經費12千元
。
<14>製作法務工作特殊功績人員專業獎章經
費10千元。
<15>辦理志工業務協調、研討等相關經費32
5千元。
<16>辦理本部所屬機關員額評鑑相關經費35
千元。
<17>採購稽核、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及協調、
研討等經費400千元。
<18>辦理檢察官遴選及人事審議委員會等行
政事務雜費70千元。
<19>司法節相關活動經費984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1,902千元,包括:
<1>辦公房屋、宿舍等基本維護費1,482千元
。
<2>廳舍節能設施改善經費420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670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360千元,係按公務機車2輛
,公務汽車未滿2年2輛、滿4年未滿6年4
輛,滿6年以上4輛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310千元,係按職員254
人、駐警4人及約聘僱人員38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4,694千元,包括
:
<1>電氣設備、電梯及空調系統等養護費2,4
86千元。
<2>水電、消防及其他辦公設備等養護費230
千元。
<3>電話通訊系統設備養護費670千元。
<4>司法新廈及第二辦公大樓共同性修繕分
攤款1,108千元。
<5>其他設施等養護修繕經費200千元。
<6>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廳舍、安全等設施整
修、維護經費20,000千元。
(13)國內旅費1,10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4)運費100千元。
(15)短程車資83千元。
(16)特別費1,178千元,係按部長1人每月39,7
00元,次長3人每人每月19,500元計列。
2.設備及投資28,257千元,其內容如下:
(1)各司、處零星設備購置經費2,257千元。
(2)法務部及所屬機關辦公廳舍擴(遷)建工程
先期規劃及設施汰換等經費26,000千元。
3.獎補助費249千元,其內容如下: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222千元,按每人
每年6,000元計列。
(2)捐助法務部公務人員協會經費27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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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業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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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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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教育訓練費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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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水電費 |
13,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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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通訊費 |
5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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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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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稅捐及規費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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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 保險費 |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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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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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 物品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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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 一般事務費 |
13,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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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1,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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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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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24,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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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 國內旅費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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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1 運費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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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4 短程車資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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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3 特別費 |
1,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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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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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5 雜項設備費 |
18,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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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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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5 獎勵及慰問 |
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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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9 委辦費 |
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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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資訊服務費 |
44,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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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設備及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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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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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獎補助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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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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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研討(考)暨進修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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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80 |
法務部綜合規劃司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7,680千元,其內容如
下:
1.委辦費2,400千元,包括:
(1)政府資訊公開法相關問題研究及修正建議
經費700千元。
(2)人工智慧(AI)系統協助法務部司法互助相
關業務之可行性先期研究經費1,700千元。
2.物品70千元,係辦理研考及進修、訓練業務所
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
3.一般事務費5,014千元,包括:
(1)辦理進修訓練、業務研討、參訪及座談等
經費219千元。
(2)「法務研究選輯」、「法務行政一年」等
印製費140千元。
(3)業務研究、進修訓練等報告印製費25千元
。
(4)辦理研考、為民服務考核、科技發展、政
策諮詢及行政革新等業務經費357千元。
(5)辦理綜合性業務及協調、研習等相關經費2
19千元。
(6)辦理部外聯繫、考察及新聞發布等相關經
費1,476千元。
(7)辦理立法院各委員會至所屬各機關考察、
聯繫、協調等業務經費520千元,按二個會
期每會期260千元計列。
(8)辦理新聞輿情彙報及多媒體簡介業務等經
費530千元。
(9)辦理綜合性法務政策對外溝通等媒體政策
及業務宣導費220千元。
(10)辦理矯正業務督導及推展事務等經費1,30
8千元。
4.國內旅費100千元,係視察、督導所屬機關研
考、為民服務及行政革新等業務所需之差旅費
。
5.短程車資96千元
(以上業務費內含辦理性別平等專案小組相關
業務經費38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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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辦理法制及兩公約人權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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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0 |
法務部法制司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520千元,其內容如
下: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91千元,係辦理法制、
訴願、兩公約人權相關會議、座談會及教育訓
練等業務,委聘專家、學者、講師之出席費及
授課鐘點費。其中法制及訴願業務為190千元
;人權業務為901千元。
2.物品152千元,係購買、蒐集國內、外人權、
法規、法學書籍、期刊、文獻及辦理各項法令
說明、法制業務研習座談、法規諮詢等業務所
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經費。
3.一般事務費2,202千元,包括:
(1)辦理法制及兩公約人權等媒體政策及業務
宣導費661千元。
(2)兩公約人權業務與其他法令說明會、宣導
品製作及法制業務協調、研習座談等經費2
65千元。
(3)辦理兩公約人權業務,包括兩公約國家報
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建議追蹤管
考、國家人權行動計畫追蹤管考、兩公約
人權相關會議、教育訓練與活動所需雜費
及性別平等相關法令檢討等經費1,276千元
。
4.國內旅費75千元,係辦理法制及兩公約人權業
務所需之差旅費。
(以上業務費內含加強兩公約,賡續辦理性別
平等相關法令檢討等經費49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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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資訊管理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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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662 |
法務部資訊處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09,662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教育訓練費100千元,係員工參加資訊系統相
關訓練或研習等所需經費。
2.通訊費50,018千元,係電腦通訊連線費。
3.資訊服務費44,272千元,包括:
(1)個人電腦、印表機、刑案主機、獄政主機
、公文系統及法務資訊網路等硬體設備維
護費12,311千元。
(2)刑案整合系統、獄政系統、檢察書類系統
、全國法規資料庫與辦公室自動化系統維
運及強化資安防護機制等31,961千元。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75千元,係辦理資訊相關
會議、座談會及訓練等業務,委聘專家、學者
、講師之出席費及授課鐘點費。
5.物品1,500千元,係資訊耗材等經費。
6.一般事務費13,017千元,包括:
(1)辦理資訊業務研討會、資訊安全業務督訪
、協調及新知講習訓練所需雜項等經費200
千元。
(2)辦理資通安全健診、系統滲透測試、資訊
及資安業務其他事務性經費5,817千元。
(3)辦理法務服務智慧轉型計畫之「鏈結法務
資料,優化數位環境」、「建構智能司法
,躍升偵辦效能」及「整合服務功能,創
新智慧服務」相關系統維運、推廣及資安
防護等經費7,000千元。
7.國內旅費380千元,係督導所屬機關資訊業務
所需之差旅費。
(以上辦理法務服務智慧轉型計畫經費7,000千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