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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司法官訓練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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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722 |
各組室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14,722千元,其內容如下:
1.人事費267,553千元,包括: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21,501千元,係司法官
學員529人之生活津貼。
(2)獎金20,978千元,係司法官學員年終工作
獎金。
(3)保險25,074千元,係司法官學員健保及公
保費等。
2.業務費47,169千元,包括:
(1)資訊服務費4,202千元,包括:
<1>教學資訊設備之保養、維修及操作等服
務費3,407千元。
<2>教學資訊硬體設備之租金費用48千元。
<3>遠距教學軟體授權費等747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1,500千元,係租賃事務性機
器經費。
(3)保險費21千元,係司法官學員平安保險費
。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545千元,係講座授課
(含群組教學)鐘點費等。
(5)物品3,669千元,包括:
<1>學員印製講義材料費、圖書、購置被服
及醫療等用具之經費3,169千元。
<2>非消耗性學員用具購置經費500千元。
(6)一般事務費27,782千元,包括:
<1>司法官學員業務費1,172千元。
<2>學員寢具洗滌費250千元。
<3>學員參訪、赴行政機關實習及學院外體
育設施使用費等相關經費530千元。
<4>學員膳食費14,132千元。
<5>學員性向測驗等經費97千元。
<6>學員餐廳膳食製作相關經費2,700千元。
<7>講義印製及委外業務等經費6,206千元。
<8>辦理新興科技對司法偵察的影響國際研
討會議經費2,000千元。
<9>辦理委外保全業務費695千元。
(7)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450千元,係教學器
材及設施等相關養護經費。
(以上業務費內含婦女人身安全及性別主流
化(含CEDAW)等相關課程訓練經費171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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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司法工作人員訓練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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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60 |
各組室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0,660千元,其內容如下:
1.人事費59,500千元,包括: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53,287千元,係檢察事
務官學員120人之生活津貼。
(2)保險6,213千元,係檢察事務官學員健保及
公保費。
2.業務費11,648千元,包括:
(1)其他業務租金151千元,係租賃事務性機器
經費。
(2)保險費5千元,係檢察事務官學員平安保險
經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760千元,係講座授課
鐘點費等。
(4)物品520千元,包括:
<1>學員講義製作材料費、參考書籍及學員
被服、醫療等用具之經費506千元。
<2>非消耗性學員用具購置經費14千元。
(5)一般事務費5,212千元,包括:
<1>學員參訪及學院外體育設施使用等經費3
65千元。
<2>學員膳食費4,847千元。
(以上業務費內含婦女人身安全及性別主
流化(含CEDAW)等相關課程訓練經費196
千元)
3.設備及投資9,512千元,包括:
(1)零星設備購置經費343千元。
(2)教學設備汰換經費255千元。
(3)第二辦公室(中央百世大樓)分攤汰換高壓
變壓器3台、空氣斷路器2台及增設冰水主
機水泵浦變頻器4台、冷卻水塔風車變頻器
3台等經費240千元。
(4)汰換高低壓用電設備等經費8,674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