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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員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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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6,820 |
本署及各監所校 |
本計畫本年度本署及78個矯正機關計編列人事費
10,336,82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6,053,579千元,係職員8,5
60人、駐警19人之薪俸、加給,受訓學員之生
活津貼及機關間人員調動所需之薪俸、加給等
。
2.約聘僱人員待遇191,352千元,係約聘43人、
約僱175人之酬金及監獄附設補校與少年矯正
學校聘請兼任教師支給之兼課鐘點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116,678千元,係技工29人、
駕駛142人及工友107人之工餉、加給等。
4.獎金1,381,652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
獎金、醫師不開業獎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5.其他給與152,170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
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6.加班費1,187,173千元,係超時加班費及未休
假加班費等。
7.退休退職給付2,037千元,係退職駐警依法應
提撥超額公保年金及校長、教師退休所支領之
舊制退撫給付。
8.退休離職儲金658,975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9.保險593,204千元,係現職人員及受訓學員依
法應提撥之公、勞、健保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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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人事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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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6,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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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6,053,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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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
191,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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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16,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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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獎金 |
1,381,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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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 其他給與 |
152,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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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 加班費 |
1,187,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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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 退休退職給付 |
2,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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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658,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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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 保險 |
593,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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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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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354 |
各監所校 |
本計畫本年度78個矯正機關計編列745,354千元
,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740,376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12,183千元,係員工參加相關
訓練或研習等所需之經費。
(2)水電費321,264千元。
(3)通訊費23,745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
通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10,910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
養、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其他業務租金6,572千元,係影印機等設備
租金。
(6)稅捐及規費4,077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7)保險費3,890千元,係對所執行之業務活動
、所管財產等所繳納之保險費。
(8)兼職費1,092千元,係兼任戒治所、看守所
及少年觀護所所長之兼職費。
(9)國內組織會費826千元,係參加國內醫護公
會所需之經費。
(10)物品58,836千元,包括:
<1>車輛油料費11,344千元,係機車、中小
型汽車、大型汽車、油氣雙燃料車、油
電混合動力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1元
、柴油每公升價格27元、液化石油氣每
公升價格14.6元計列。
<2>資訊耗材等經費12,376千元。
<3>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7,
623千元。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17,493千元
。
(11)一般事務費118,794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27,300千元,係按員工9,075
人及約用人員25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
列。
<2>行政管理事務費25,867千元。
<3>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6,614千元。
<4>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361千元。
<5>環境清潔及雜支等經費30,289千元。
<6>臺北、臺南少年觀護所及敦品、勵志、
誠正、明陽中學炊場勞務外包及僱工等
經費18,389千元。
<7>嘉義舊監獄園區開放參觀保全及常態性
運作管理維護等經費9,538千元。
<8>臺中監獄矯正教育館基本營運維護等經
費436千元。
(12)房屋建築養護費37,644千元。
(1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8,847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9,628千元,係按公務機車33
6輛、公務汽車未滿2年24輛、滿2年未滿
4年31輛、滿4年未滿6年23輛、滿6年以
上143輛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9,219千元,係按職員8,
560人、駐警19人、約聘人員43人及約僱
人員175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01,332千元,包
括:
<1>發電機、電氣系統及消防設備等養護費1
0,517千元。
<2>高壓斷電感應系統及污水處理場等養護
費15,974千元。
<3>監視設備及安全系統等養護費15,190千
元。
<4>少年矯正學校教學及特殊教育等設備養
護費340千元。
<5>其他設備養護費21,722千元。
<6>桃園、明德及連江等分監設備養護費400
千元。
<7>改善收容人場舍設施等維護經費37,189
千元。
(15)國內旅費11,949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6)運費2,331千元。
(17)短程車資474千元。
(18)特別費5,610千元,除臺北、臺中、彰化
、雲林第二、嘉義、臺南、高雄、屏東、
宜蘭等9個監獄典獄長、臺北看守所所長
按每人每月14,000元計列,桃園、桃園女
子、新竹、臺中女子、雲林、高雄第二、
高雄女子、臺東、花蓮、澎湖、泰源、臺
南第二、武陵外役等13個監獄典獄長、新
店戒治所所長、臺中、臺南看守所所長按
每人每月10,800元計列外,其餘矯正機關
首長按每人每月6,2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4,978千元,包括:
(1)明陽及誠正中學退休校長、老師年金改革
節省退撫給付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經費670千元。
(2)敦品、勵志、明陽及誠正中學優良教師獎
金114千元。
(3)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4,194千元,係按
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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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業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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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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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教育訓練費 |
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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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水電費 |
321,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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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通訊費 |
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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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資訊服務費 |
12,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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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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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稅捐及規費 |
4,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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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 保險費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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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兼職費 |
1,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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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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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 物品 |
35,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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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 一般事務費 |
325,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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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37,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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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18,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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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37,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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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 國內旅費 |
1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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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1 運費 |
2,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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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4 短程車資 |
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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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3 特別費 |
5,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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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0 對公保軍保退撫基金之 |
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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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5 獎勵及慰問 |
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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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55,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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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9 委辦費 |
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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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5 大陸地區旅費 |
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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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8 國外旅費 |
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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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5 雜項設備費 |
50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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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19,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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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3 約用人員酬金 |
22,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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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 機械設備費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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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7 給養費 |
1,992,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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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獎補助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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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1,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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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5 社會保險負擔 |
1,461,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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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辦理矯正行政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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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75 |
本署各組室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90,07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43,949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370千元,係矯正機關鍋爐操作
人員培訓經費。
(2)資訊服務費8,205千元,係辦理資通安全健
診及系統滲透測試等服務費。
(3)其他業務租金120千元,係全國志工分區組
訓場地租用等經費。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960千元,係辦理少年
收容人逆風計畫之授課鐘點費。
(5)委辦費905千元,係辦理外部視察小組委員
利益衝突事項類型化之探討研究經費。
(6)物品1,255千元,包括:
<1>購置90制式手槍彈795千元,按53,000發
,每發15元計列。
<2>購置65式步槍彈460千元,按46,000發,
每發10元計列。
(7)一般事務費93,063千元,包括:
<1>矯正機關技訓聯展及素材製作等經費1,0
16千元。
<2>生命教育種子師資培訓研習班及收容人
生命教育等經費463千元。
<3>矯正機關危機處理小組運作等經費6,850
千元。
<4>矯正機關生活、物品、保健及照護等慰
濟事項經費4,950千元。
<5>本署及所屬機關收容人藝文、教化等經
費7,187千元。
<6>辦理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藥檢、試紙
等管理相關經費1,288千元。
<7>教誨教育教材、刊物等編印經費600千元
。
<8>辦理獄政興革、交流及研討等業務經費6
51千元。
<9>辦理性侵害犯罪收容人治療及輔導相關
經費32,350千元。
<10>辦理毒品危害防制相關業務所需處遇及
治療等經費35,068千元。
<11>辦理資訊資安系統及電腦機房維護委外
服務等經費600千元。
<12>辦理推動修復式司法業務等經費2,040
千元。
(8)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7,571千元,係矯
正機關各項設施拆除、搶修、維護及無障
礙設施改善等經費。
(9)大陸地區旅費339千元,係辦理兩岸矯正業
務觀摩及參訪所需之差旅費。
(10)國外旅費161千元,係考察韓國矯正機關
作業獎勵制度、生活給養與電子監控之差
旅費。
2.設備及投資26,715千元,係矯正機關各項設備
汰換、購置等經費。
3.獎補助費19,411千元,包括:
(1)矯正機關收容人就讀空中大學課程學習成
績優異獎勵金112千元。
(2)提供矯正機關經濟不利處境者收容人濟助
費19,299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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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設備及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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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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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矯正訓練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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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74 |
本署綜合規劃組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9,174千元,其內容如
下:
1.資訊服務費12,642千元,係表單簽核、國有公
共財產管理、獄政資訊、訓練行政管理、矯正
便民網站等系統維護費。
2.其他業務租金308千元,係學員參訪實習交通
車租金等。
3.保險費39千元,係學員基礎訓練期間平安保險
費。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2,759千元,包括:
(1)教師評鑑及學員實習協調會議等出席費50
千元。
(2)聘請講師授課之鐘點及交通等經費12,532
千元。
(3)矯政期刊文稿撰擬、翻譯等稿費147千元。
(4)聘請講師或專業人士命題、閱卷等經費30
千元。
5.物品590千元,包括:
(1)受訓學員各類圖書購置等經費490千元。
(2)醫療訓練耗材及救護書籍購置等經費100千
元。
6.一般事務費12,836千元,包括:
(1)受訓學員講義、試卷及矯政期刊印製等經
費1,200千元。
(2)受訓學員及輔導員制服、運動服與配件購
置等經費2,950千元。
(3)受訓學員宿舍盥洗用具及寢具清潔等經費6
50千元。
(4)受訓學員餐廳膳食勞務外包等經費3,300千
元。
(5)受訓學員訓練期間膳食材料購置等經費4,6
36千元。
(6)辦理受訓學員運動競技、競賽等活動經費1
00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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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辦理矯正、醫療及訓練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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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9,425 |
各監所校 |
本計畫本年度78個矯正機關計編列979,425千元
,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464,825千元,包括:
(1)通訊費909千元,係戒治所應收戒治及勒戒
費移送強制執行所需郵資。
(2)資訊服務費12,094千元,係明德外役監獄
科技設備輔助監控等相關經費。
(3)兼職費1,624千元,係監獄員工兼任補校職
務之兼職酬勞。
(4)約用人員酬金22,970千元,係辦理專業輔
導人員等相關經費。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5,907千元,包括:
<1>委請特約醫師及兼任醫師看診所需診療
費18,286千元。
<2>委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之出席費13,77
0千元。
<3>聘請講師演講或教授教化課程之鐘點費2
3,645千元。
<4>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教師命題、閱卷等相
關經費206千元。
(6)物品35,184千元,包括:
<1>監獄附設補校與少年矯正學校書籍等購
置費4,075千元。
<2>監獄附設補校與少年矯正學校文具用品
等購置費3,265千元。
<3>收容人疾病醫療材料費12,068千元。
<4>辦理收容人戒治業務材料費2,758千元。
<5>辦理收容人觀察勒戒業務材料費3,049千
元。
<6>辦理收容人尿液檢驗及試驗材料等經費9
,969千元。
(7)一般事務費325,715千元,包括:
<1>監獄附設補校與少年矯正學校教學活動
及教育行政等經費780千元。
<2>監獄附設補校與少年矯正學校資料、刊
物等印製費805千元。
<3>戒護人員服制費及收容人服裝等經費77,
320千元。
<4>戒護人員常年教育訓練等經費3,455千元
。
<5>各監獄辦理作業、調查分類、教化等業
務經費3,836千元。
<6>各監獄、看守所、少年觀護所警衛管理
及戒護業務經費8,715千元。
<7>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教化管理及追蹤輔導
等業務經費500千元。
<8>戒治業務教材及書籍等印製費1,292千元
。
<9>辦理收容人觀察勒戒及戒治業務經費4,6
71千元。
<10>辦理資訊安全專責人力等經費16,200千
元。
<11>辦理家暴犯受刑人輔導及治療相關經費
8,069千元。
<12>辦理收容人胸部X光篩檢經費9,500千
元。
<13>辦理藥癮收容人諮商、輔導、治療處遇
及社會復歸轉銜等相關經費33,744千元
。
<14>辦理心理、社會專業處遇人員等相關經
費121,965千元。
<15>辦理收容人酒駕(癮)治療處遇相關經費
2,203千元。
<16>辦理收容人性傳染病篩檢(包括愛滋病
毒及梅毒檢驗)費用16,000千元。
<17>提供矯正機關經濟不利處境者及經濟狀
況欠佳收容人生活必需品等經費16,660
千元。
(8)國內旅費10,422千元,係戒護收容人移監
、辦理教化、追蹤輔導、教學觀摩及解送
收容人等業務所需之差旅費。
2.設備及投資514,600千元,包括:
(1)醫療設備建置與汰換等設備費6,000千元。
(2)安全及警戒系統汰換等設備費28,015千元
。
(3)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科技安全網建
置計畫,奉行政院113年3月26日院臺法字
第1135004077號函核定,總經費1,710,942
千元,分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35
9,944千元,預定辦理各矯正機關監視系統
數位化建置,尚待編列1,350,998千元。
(4)嘉義舊監獄園區建物修繕等工程經費10,80
0千元。(另本工程所需之工程管理費用,
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按直接工程
成本逐級差額累退計算(500萬元以下3%,
超過500萬元至2,500萬元1.5%,超過2,500
萬元至1億元1%),提列計830千元(本年度
編列122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
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5)臺東戒治所及南投看守所污水下水道接管
工程等經費23,196千元。
(6)戒護安全、技訓教學及接見等設備費23,12
0千元。
(7)零星設備費63,525千元。
(以上矯正業務計畫經費內含性侵害犯罪收容人
治療及輔導經費32,350千元、家暴犯受刑人輔
導及治療經費8,069千元、性別平等意識相關訓
練經費78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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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辦理收容人給養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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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560 |
各監所校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992,560千元,係各
監獄、少年矯正學校、戒治所、看守所及少年觀
護所等收容人給養經費,按每月預估收容人數60
,447人,成年收容人每人每月給養費2,700元,
少年收容人每人每月給養費4,200元,澎湖、金
門、綠島地區收容人每人每月給養費3,100元,
馬祖地區收容人每人每月給養費4,000元計列,
及春、秋節慰問品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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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補助收容人健保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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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1,395 |
各監所校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獎補助費1,461,395千元,係
各監獄、少年矯正學校、戒治所、看守所及少年
觀護所等收容人,依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0條
第1項第4款第3目者,補助收容人參加全民健康
保險經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