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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辦理及督導執行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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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98 |
執行署綜合規劃組、法制及行政救濟組、案件審議組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1,49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7,816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170千元,包括:
<1>現職執行、行政人員在職進修補助等所
需相關經費20千元。
<2>行政執行官、書記官、執行員等考試錄
取人員及現職執行、行政人員短期在職
訓練等所需相關經費150千元。
(2)資訊服務費2,092千元,係辦理行政案件管
理系統、公文管理、表單簽核管理、差勤
系統等維護及資通安全健診、系統滲透測
試等服務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80千元,包括:
<1>法規及業務諮詢委員會及行政執行法研
究修正小組兼職委員等出席費100千元。
<2>行政執行官、書記官、執行員等考試錄
取人員及現職執行、行政人員短期在職
訓練等授課鐘點費830千元,按外聘講座
鐘點費每小時2,000元,授課415小時計
列。
<3>行政執行業務所需刊物、新聞稿及辦理
行政執行官、書記官、執行員等考試錄
取人員訓練測驗之譯稿、編稿及審查等
經費150千元。
(4)物品475千元,包括:
<1>辦理執行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300
千元。
<2>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等175千元。
(5)一般事務費13,325千元,包括:
<1>各項行政執行業務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
費130千元。
<2>辦理行政執行業務所需印刷、研討會、
與立法院各委員會連繫、協調等業務相
關經費1,445千元。
<3>各行政執行機關辦公廳舍設施維修、租
賃、辦案及委外業務僱用等經費10,047
千元。
<4>金融帳戶開戶查詢服務所需費用1,703千
元。
(6)國內旅費644千元,係執行業務人員差旅費
。
(7)運費30千元,係公務搬運及案卷運送等經
費。
2.設備及投資3,574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及所
屬機關辦公廳舍修繕工程等經費。
3.獎補助費108千元,係民眾提供線索而拘獲被
拘提人等懸賞之獎勵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