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 - 3423184000 執行案件處理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184000 執行案件處理
預算金額 81,269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之執行等業務。  
預期成果 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之維護。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40,781 宜蘭分署人事、秘書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40,781千元,其內容如 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4,134千元,係職員31人及  受訓學員之薪俸、加給及津貼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1,340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1人及工友1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8,516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金  及辦理各項執行工作績效獎勵金等。 4.其他給與550千元,係休假補助。 5.加班費2,220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6.退休離職儲金1,787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2,234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1000 人事費 40,781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4,134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340
1030 獎金 8,516
1035 其他給與 550
1040 加班費 2,22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787
1055 保險 2,234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8,701 宜蘭分署人事、秘書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8,701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8,683千元,包括:   (1)水電費928千元。  (2)通訊費131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訊    費等。  (3)資訊服務費405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與軟體使用費等。  (4)其他業務租金1,491千元,係辦公房屋及事    務機器等租金。  (5)稅捐及規費15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料    費等。  (6)保險費16千元,係車輛等之保險費。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8千元,係講座鐘點費    。  (8)物品807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250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363      千元。    <3>車輛油料費174千元,係按機車、中小型      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1.0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20千元。  (9)一般事務費4,712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177千元,係按員工34人及約      用人員25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27千元,係按職員      等6人,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10千元。    <4>辦理志工業務經費30千元。    <5>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4,468千元      。  (10)房屋建築養護費9,651千元,包括:    <1>辦公房屋、宿舍等維護費267千元。    <2>拆除經管基隆市義三路2號建築物工程等      經費9,384千元。(另本工程所需之工程      管理費用,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      ,按直接工程成本逐級差額累退計算(50      0萬元以下3%,超過500萬元至2,500萬元      1.5%),提列計193千元,並配合工程結      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54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122千元,係按機車2輛,公      務汽車滿4年未滿6年者2輛,滿6年以上      者1輛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32千元,係按職員31人      ,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31千元。  (13)國內旅費94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定     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4)特別費130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0,8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18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2000 業務費 21,423
2006 水電費 928
2009 通訊費 10
2018 資訊服務費 405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491
2024 稅捐及規費 15
2027 保險費 16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
2051 物品 380
2054 一般事務費 8,984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651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54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31
2072 國內旅費 93
2093 特別費 130
4085 獎勵及慰問 18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1,956
3035 雜項設備費 364
4000 獎補助費 18
03 辦理執行業務 21,787 宜蘭分署執行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1,78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1,423千元,包括:  (1)通訊費10千元,係辦理行政執行業務之郵    資及電話費等。  (2)約用人員酬金11,956千元,係遴用約用人    員辦理文書行政及行政執行業務等經費。  (3)物品380千元,係購置列印摺壓封口機特殊    油墨經費。  (4)一般事務費8,984千元,係辦理行政執行業    務印刷、會議、雜支及長期委外業務僱用(    非屬短期勞力外包直接僱用,係洽人力公    司招商辦理之勞務承攬)等。  (5)國內旅費93千元,係執行業務人員之差旅    費。 2.設備及投資364千元,包括:  (1)汰換辦公廳室冷氣設備等經費126千元。  (2)零星設備購置經費238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