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 - 3423184000 執行案件處理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184000 執行案件處理
預算金額 98,125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之執行等業務。  
預期成果 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利之維護。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57,728 彰化分署人事、秘書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57,728千元,其內容如 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34,663千元,係職員41人及  受訓學員之薪俸、加給及津貼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1,380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1人及工友1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10,947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金  及辦理各項執行工作績效獎勵金等。 4.其他給與760千元,係休假補助。 5.加班費3,117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6.退休離職儲金3,663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3,198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1000 人事費 57,728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4,663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380
1030 獎金 10,947
1035 其他給與 760
1040 加班費 3,117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3,663
1055 保險 3,198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6,964 彰化分署人事、秘書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6,96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6,958千元,包括:  (1)水電費2,837千元。  (2)通訊費243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訊    費等。  (3)資訊服務費422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4)其他業務租金3,900千元,係辦公房屋及事    務機器等租金。  (5)稅捐及規費26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料    費等。  (6)保險費37千元,係車輛、財產及志工等之    保險費。  (7)約用人員酬金472千元,係遴用約用人員辦    理文書行政等經費。  (8)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千元,係講座鐘點費    等。  (9)物品1,312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200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688      千元。    <3>車輛油料費174千元,係按機車、中小型      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1.0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250千元。  (10)一般事務費3,399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204千元,係按員工44人及約      用人員24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45千元,係按職員      等10人,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190千元。    <4>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50千元。    <5>辦理志工業務經費100千元。    <6>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2,810千元      。  (11)房屋建築養護費2,790千元,包括:    <1>辦公房屋、宿舍等維護費100千元。    <2>租賃辦公廳舍復原工程等經費2,690千元      。(另本工程所需之工程管理費用,依工      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按直接工程成      本逐級差額累退計算(500萬元以下3%),      提列計76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      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12)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82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139千元,係按機車2輛,公      務汽車滿4年未滿6年者1輛,滿6年以上      者2輛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43千元,係按職員41人      ,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3)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938千元。  (14)國內旅費25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5)特別費130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0,8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2000 業務費 23,125
2006 水電費 2,837
2009 通訊費 210
2018 資訊服務費 422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9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6
2027 保險費 37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1,002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
2051 物品 388
2054 一般事務費 10,886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79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82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38
2072 國內旅費 639
2093 特別費 130
4085 獎勵及慰問 6
3035 雜項設備費 308
4000 獎補助費 6
03 辦理執行業務 23,433 彰化分署執行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3,43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3,125千元,包括:  (1)通訊費210千元,係辦理行政執行業務之郵    資及電話費等。  (2)約用人員酬金11,002千元,係遴用約用人    員辦理文書行政及行政執行業務等經費。  (3)物品388千元,係購置列印摺壓封口機特殊    油墨經費。  (4)一般事務費10,886千元,係辦理行政執行    業務印刷、會議、雜支及長期委外業務僱    用(非屬短期勞力外包直接僱用,係洽人力    公司招商辦理之勞務承攬)等。  (5)國內旅費639千元,係執行業務人員之差旅    費。 2.設備及投資308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經費。
3000 設備及投資 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