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 - 3423184000 執行案件處理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184000 執行案件處理
預算金額 134,846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之執行等業務。  
預期成果 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之維護。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82,366 桃園分署人事、秘書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82,366千元,其內容如 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49,379千元,係職員59人、  駐警3人及受訓學員之薪俸、加給及津貼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457千元,係技工1人及駕駛1  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18,225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金  及辦理各項執行工作績效獎勵金等。 4.其他給與1,185千元,係休假補助。 5.加班費3,590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6.退休退職給付129千元,係駐警退休保險養老  年金等。 7.退休離職儲金4,494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8.保險4,907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1000 人事費 82,366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9,379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57
1030 獎金 18,225
1035 其他給與 1,185
1040 加班費 3,590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12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4,494
1055 保險 4,907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8,143 桃園分署人事、秘書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8,14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8,131千元,包括:  (1)水電費2,237千元。  (2)通訊費114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訊    費等。  (3)資訊服務費490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與軟體使用費等。  (4)其他業務租金9,120千元,係辦公房屋、車    輛及事務機器等租金。  (5)稅捐及規費14千元,係車輛燃料費等。  (6)保險費24千元,係車輛及財產等之保險費    。  (7)約用人員酬金993千元,係遴用約用人員辦    理文書行政等經費。  (8)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0千元,係講座鐘點費    。  (9)物品1,202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600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407      千元。    <3>車輛油料費165千元,係按機車、中小型      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1.0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30千元。  (10)一般事務費3,152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282千元,係按員工64人及約      用人員30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45千元,係按職員      等10人,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20千元。    <4>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20千元。    <5>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2,785千元      。  (11)房屋建築養護費171千元。  (12)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60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95千元,係按機車1輛,公務      汽車未滿2年者1輛,滿4年未滿6年者1輛      ,滿6年以上者1輛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65千元,係按職員59人      及駐警3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3)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06千元。  (14)國內旅費4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定     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5)特別費168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4,0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12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2000 業務費 33,889
2006 水電費 2,237
2009 通訊費 89
2018 資訊服務費 49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9,120
2024 稅捐及規費 14
2027 保險費 24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4,009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
2051 物品 679
2054 一般事務費 18,89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71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6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06
2072 國內旅費 153
2093 特別費 168
4085 獎勵及慰問 12
2084 短程車資 60
3035 雜項設備費 448
4000 獎補助費 12
03 辦理執行業務 34,337 桃園分署執行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4,33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33,889千元,包括:  (1)通訊費89千元,係辦理行政執行業務之郵    資及電話費等。  (2)約用人員酬金14,009千元,係遴用約用人    員辦理文書行政及行政執行業務等經費。  (3)物品679千元,係購置列印摺壓封口機特殊    油墨經費。  (4)一般事務費18,899千元,係辦理行政執行    業務印刷、會議、雜支及長期委外業務僱    用(非屬短期勞力外包直接僱用,係洽人力    公司招商辦理之勞務承攬)等。  (5)國內旅費153千元,係執行業務人員之差旅    費。  (6)短程車資60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2.設備及投資448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經費。
3000 設備及投資 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