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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員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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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49 |
人事室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141,449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政務人員待遇3,838千元,係檢察總長1人之薪
俸及加給。
2.法定編制人員待遇82,215千元,係職員72人之
薪俸、加給等。〈包括停止辦案檢察官2人之
待遇4,184千元〉
3.技工及工友待遇2,498千元,係駕駛6人及工友
3人之工餉、加給等。
4.獎金22,537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金
及獎章之獎勵金等。〈包括停止辦案檢察官2
人之年終工作獎金523千元〉
5.其他給與1,092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
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6.加班費14,471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7.退休離職儲金7,212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8.保險7,586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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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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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12 |
總務科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5,91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5,794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2千元,係員工參加相關訓練
或研習等所需經費。
(2)水電費2,362千元。
(3)通訊費40千元,係郵資及電話費等。
(4)資訊服務費936千元,係資訊系統及設備之
保養、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43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料
費等。
(6)保險費58千元,係對所執行之業務活動、
所管財產等繳納之保險費。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9千元,係委聘專家、
學者、講師之授課鐘點費等。
(8)物品1,109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567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03
千元。
<3>車輛油料費355千元,係中小型汽車,按
汽油每公升價格31.00元、柴油每公升價
格27.0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84千元。
(9)一般事務費6,555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246千元,係按員工82人,每
人每年3,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295千元,係按檢察
官17人,每人每年16,000元,職員等5人
,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105千元。
<4>法警制服費20千元。
<5>環境清潔、保全及駕駛等勞務外包經費4
,973千元。
<6>資訊安全管理、環境綠化、消毒、佈置
及花圃養護等一般事務經費897千元。
<7>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19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2,130千元,包括:
<1>辦公房舍、宿舍等維護費545千元。
<2>辦公房舍頂樓防水工程等經費1,585千元
。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400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323千元,係按公務汽車滿4
年未滿6年者2輛,每輛每年34,000元計
列,滿6年以上者5輛,每輛每年51,000
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77千元,係按職員73人
,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556千元。
(13)國內旅費38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定
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4)運費20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經
費。
(15)特別費476千元,係按首長每月39,7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118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