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23311000 檢察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311000 檢察業務
預算金額 4,592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本署依法律規定辦理二審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 有關提起公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等擔任指揮外 ,分配書記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 提解人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辦理刑事案件偵查及執行等業 4,592 檢察官室、紀錄科、執行科等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59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3,948千元,包括:  (1)通訊費1,960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74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1      00千元。    <2>聘請講師演講或授課之鐘點費24千元。    <3>檢驗鑑定之評鑑裁判費50千元。  (3)物品280千元,包括:    <1>檢察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00千元      。    <2>開庭錄音耗材經費80千元。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100千元。  (4)一般事務費997千元,包括:    <1>防制貪污與經濟犯罪業務經費200千元。    <2>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業務經費2      50千元。    <3>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112千元。    <4>檢察業務其他事務性經費435千元。  (5)國內旅費537千元,包括:    <1>證人及鑑定人日旅費209千元。    <2>防制貪污與組織、經濟犯罪等業務差旅      費328千元。 2.設備及投資644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經費。
2000 業務費 3,948
2009 通訊費 1,96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74
2051 物品 280
2054 一般事務費 997
2072 國內旅費 537
3035 雜項設備費 644
3000 設備及投資 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