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23341000 檢察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341000 檢察業務
預算金額 2,004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本署依法律規定辦理二審刑事案件之偵察及執行 有關提起公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等擔任指揮外 ,分配書記官、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傳喚提解人犯等工 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辦理刑事案件偵查及執行等業 2,004 檢察官室、紀錄科等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00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627千元,包括:  (1)通訊費964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訊    費等。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7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1      0千元。    <2>聘請講師演講或授課之鐘點費6千元。    <3>檢驗鑑定之評鑑裁判費1千元。  (3)物品106千元,包括:    <1>檢察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74千元      。    <2>開庭錄音耗材經費1千元。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31千元。  (4)一般事務費50千元,包括:    <1>防制貪污與經濟犯罪業務經費15千元。    <2>刑事案件偵查及組織犯罪防制業務經費1      5千元。    <3>檢察業務其他事務性經費20千元。  (5)國內旅費490千元,包括:    <1>證人、特約通譯及鑑定人日旅費10千元      。    <2>防制貪污與組織、經濟犯罪等業務差旅      費20千元。    <3>刑事案件偵查執行、相、勘驗及拘提等      業務差旅費460千元。 2.設備及投資377千元,包括:  (1)零星設備購置經費245千元。  (2)購置多功能研究室相關設備等經費132千元    。
2000 業務費 1,627
2009 通訊費 96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7
2051 物品 106
2054 一般事務費 50
2072 國內旅費 490
3035 雜項設備費 377
3000 設備及投資 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