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23431000 檢察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431000 檢察業務
預算金額 151,068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一審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 提起公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 書記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 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辦理刑事案件偵查及執行等業 125,535 檢察官室、紀錄科、執行科等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5,53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70,930千元,包括:  (1)通訊費27,828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    通訊費等。  (2)約用人員酬金21,021千元,係遴用檢察官    助理辦理偵查輔助工作等經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614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724千元。    <2>委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之出席費130千      元。    <3>聘請講師演講或授課之鐘點費60千元。    <4>相驗解剖及檢驗鑑定之評鑑裁判費2,700      千元。  (4)物品3,714千元,包括:    <1>檢察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2,761千      元。    <2>開庭錄音耗材經費700千元。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253千元。  (5)一般事務費10,383千元,包括:    <1>防制貪污與經濟犯罪業務經費710千元。    <2>刑事案件偵查及組織犯罪防制業務經費4      00千元。    <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業務經費200千元      。    <4>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業務經費1      ,000千元。    <5>委外業務及其他檢察事務性經費7,464千      元。    <6>辦理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判決金提      撥款補助事項相關經費322千元。(另相      關經費包括:通訊費67千元、按日按件      計資酬金12千元及物品422千元,共計編      列823千元。)    <7>被害人屍體搬運及冷藏等經費287千元。  (6)國內旅費4,320千元,包括:    <1>證人、特約通譯及鑑定人日旅費4,000千      元。    <2>防制貪污與組織、經濟犯罪等業務差旅      費80千元。    <3>刑事案件偵查執行、相、勘驗及拘提等      業務差旅費80千元。    <4>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等業務差旅費80      千元。    <5>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等業務差      旅費80千元。  (7)運費50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經    費。 2.設備及投資14,257千元,包括:  (1)汰換多聯變頻空調系統等經費9,582千元。  (2)零星設備購置經費4,675千元。 3.獎補助費40,348千元,係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  協商金提撥補助相關公益團體及犯罪被害補償  金經費。
2000 業務費 25,533
2009 通訊費 27,828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6,779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43
2051 物品 205
2054 一般事務費 5,171
2072 國內旅費 835
2081 運費 50
3035 雜項設備費 14,257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188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34,160
3000 設備及投資 14,257
4000 獎補助費 40,348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 25,533 檢察官室、觀護人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25,533千元,其內容如 下: 1.約用人員酬金16,779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815    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    力費用11,954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社工師及觀護心理師所需人力經費4,0    10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543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120    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2,423千元。 3.物品205千元,包括:  (1)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110千元。  (2)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需    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費95    千元。 4.一般事務費5,171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100千元。  (2)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100千元。  (3)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100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經費100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44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    員所需人力經費3,842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285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所    需人力經費597千元。  (9)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相    關事務性經費3千元。 5.國內旅費835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8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80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60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8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80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306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差旅費144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差    旅費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