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23511000 檢察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511000 檢察業務
預算金額 39,864
計畫內容 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公訴以及 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官、通譯 、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辦理刑事案件偵查及執行等業 30,480 檢察官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0,48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8,099千元,包括:  (1)通訊費4,013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2)約用人員酬金5,057千元,係遴用檢察官助    理辦理偵查輔助工作等經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282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188千元。    <2>委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之出席費100千      元。    <3>講師演講或授課之鐘點費100千元。    <4>相驗解剖及檢驗鑑定之評鑑裁判費894千      元。  (4)物品1,423千元,包括:    <1>檢察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912千元      。    <2>開庭錄音耗材經費341千元。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170千元。  (5)一般事務費4,648千元,包括:    <1>防制貪污與經濟犯罪業務經費691千元。    <2>刑事案件偵查及組織犯罪防制業務經費4      30千元。    <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業務經費284千元      。    <4>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業務經費4      13千元。    <5>委外業務及其他檢察事務性經費2,600千      元。    <6>辦理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判決金提      撥款補助事項相關經費168千元(另相關      經費包括: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2千元及      差旅費23千元,共計編列233千元)。    <7>被害人屍體搬運及冷藏等經費62千元。  (6)國內旅費1,676千元,包括:    <1>證人、特約通譯及鑑定人日旅費632千元      。    <2>防制貪污與組織、經濟犯罪等業務差旅      費290千元。    <3>刑事案件偵查執行、相、勘驗及拘提等      業務差旅費296千元。    <4>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等業務差旅費116      千元。    <5>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等業務差      旅費319千元。    <6>辦理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判決金提      撥款補助事項相關差旅費23千元。 2.設備及投資937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經費。 3.獎補助費11,444千元,係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  協商判決金提撥補助相關公益團體及犯罪被害  補償金經費。
2000 業務費 9,384
2009 通訊費 4,013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5,89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85
2051 物品 61
2054 一般事務費 2,162
2072 國內旅費 486
3035 雜項設備費 937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097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8,347
3000 設備及投資 937
4000 獎補助費 11,444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 9,384 檢察官室、觀護人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9,384千元,其內容如 下: 1.約用人員酬金5,890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870    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    力費用3,416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社工師及觀護心理師所需人力經費1,6    04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85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81    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704千元。 3.物品61千元,包括:  (1)係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23千元。  (2)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需    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費38    千元。 4.一般事務費2,162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66千元。  (2)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37千元。  (3)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30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經費27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12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    員所需人力經費1,281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109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所    需人力經費597千元。  (9)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相    關事務性經費3千元。 5.國內旅費486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6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60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65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58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57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128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差旅費53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差    旅費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