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23521000 檢察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521000 檢察業務
預算金額 89,639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 公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 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 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辦理刑事案件偵查及執行等業 72,169 檢察官室、紀錄科、執行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2,16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34,039千元,包括:  (1)通訊費10,540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    通訊費等。  (2)其他業務租金43千元,係租賃事務性機器    經費。  (3)約用人員酬金10,114千元,係遴用檢察官    助理辦理偵查輔助工作等經費。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882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127千元。    <2>委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之出席費85千      元。    <3>聘請講師演講或授課之鐘點費45千元。    <4>聘請專業人士審查稿件之稿費80千元。    <5>相驗解剖及檢驗鑑定之評鑑裁判費1,545      千元。  (5)物品1,856千元,包括:    <1>檢察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200千      元。    <2>開庭錄音耗材經費522千元。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134千元。  (6)一般事務費7,126千元,包括:    <1>防制貪污與經濟犯罪業務經費126千元。    <2>刑事案件偵查及組織犯罪防制業務經費1      00千元。    <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業務經費200千元      。    <4>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業務經      費445千元。    <5>委外業務及其他檢察事務性經費5,600千      元。    <6>辦理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判決金提      撥款補助事項相關經費544千元。(另相      關經費包括:通訊費14千元、按日按件計      資酬金170千元、物品12千元,共計編列      740千元。)    <7>被害人屍體搬運及冷藏等經費111千元。  (7)國內旅費2,478千元,包括:    <1>證人、特約通譯及鑑定人日旅費2,154千      元。    <2>防制貪污與組織、經濟犯罪等業務差旅      費45千元。    <3>刑事案件偵查執行、相、勘驗及拘提等      業務差旅費43千元。    <4>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等業務差旅費150      千元。    <5>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等業務      差旅費86千元。 2.設備及投資1,831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經費  。 3.獎補助費36,299千元,係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  協商金提撥補助相關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  及犯罪被害補償金經費。
2000 業務費 17,470
2009 通訊費 10,54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3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1,44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431
2051 物品 139
2054 一般事務費 2,636
2072 國內旅費 820
3035 雜項設備費 1,831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38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866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30,053
3000 設備及投資 1,831
4000 獎補助費 36,299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 17,470 檢察官室、文書科、觀護人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7,470千元,其內容如 下: 1.約用人員酬金11,444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2,2    07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    力費用6,831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社工師及觀護心理師所需人力經費2,4    06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431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39    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2,392千元。 3.物品139千元,包括:  (1)係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82千元。  (2)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需    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費57    千元。 4.一般事務費2,636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130千元。  (2)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80千元。  (3)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268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經費100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25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    員所需人力經費1,281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152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所    需人力經費597千元。  (9)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相    關事務性經費3千元。 5.國內旅費820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9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88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80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25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40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200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差旅費67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差    旅費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