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23571000 檢察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571000 檢察業務
預算金額 89,563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一審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 提起公訴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 記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 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辦理刑事案件偵查及執行等業 73,723 檢察官室、紀錄科、執行科等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3,72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33,488千元,包括:  (1)通訊費11,102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    通訊費等。  (2)約用人員酬金10,114千元,係遴用檢察官    助理辦理偵查輔助工作等經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775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500千元。    <2>委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之出席費200千      元。    <3>聘請講師演講或授課之鐘點費75千元。    <4>相驗解剖及檢驗鑑定之評鑑裁判費2,000      千元。  (4)物品1,365千元,包括:    <1>檢察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873千元      。    <2>開庭錄音耗材經費352千元。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140千元。  (5)一般事務費5,286千元,包括:    <1>防制貪污與經濟犯罪業務經費263千元。    <2>刑事案件偵查及組織犯罪防制業務經費1      10千元。    <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業務經費14千元      。    <4>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業務經費2      74千元。    <5>委外業務及其他檢察事務性經費4,328千      元。    <6>辦理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判決金提      撥款補助事項相關經費10千元。(相關經      費包括:通訊費5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      酬金60千元,物品280千元,共計編列40      0千元。)    <7>被害人屍體搬運及冷藏等經費287千元。  (6)國內旅費2,846千元,包括:    <1>證人、特約通譯及鑑定人日旅費1,705千      元。    <2>防制貪污與組織、經濟犯罪等業務差旅      費782千元。    <3>刑事案件偵查執行、相、勘驗及拘提等      業務差旅費229千元。    <4>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等業務差旅費130      千元。 2.設備及投資1,794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經費  。 3.獎補助費38,441千元,係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  協商金提撥補助相關公益團體及犯罪被害補償  金經費。
2000 業務費 15,840
2009 通訊費 11,102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9,598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55
2051 物品 1,115
2054 一般事務費 3,095
2072 國內旅費 577
3035 雜項設備費 1,794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747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32,694
3000 設備及投資 1,794
4000 獎補助費 38,441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 15,840 檢察官室、觀護人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5,840千元,其內容如 下: 1.約用人員酬金9,598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930    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    力費用6,262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社工師及觀護心理師所需人力經費2,4    06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455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48    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1,407千元。 3.物品1,115千元,包括:  (1)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1,058千元。  (2)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需    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費57    千元。 4.一般事務費3,095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經費190千元。  (2)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158千元。  (3)緩刑社區處遇經費40千元。  (4)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23千元。  (5)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    員所需人力經費1,921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163千元。  (7)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所    需人力經費597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相    關事務性經費3千元。 5.國內旅費577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118千元。  (2)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38千元。  (3)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108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19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209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差旅費80千元。  (7)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差    旅費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