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23601000 檢察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601000 檢察業務
預算金額 32,565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察及執行有關提起 公訴以及 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 記官、通譯、法警等 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 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辦理刑事案件偵查及執行等業 23,423 檢察官室、紀錄科、執行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3,42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0,567千元,包括:  (1)通訊費3,722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2)約用人員酬金2,529千元,係遴用檢察官助    理辦理偵查輔助工作等經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91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24千元。    <2>聘請講師演講或授課之鐘點費50千元。    <3>相驗解剖及檢驗鑑定之評鑑裁判費117千      元。  (4)物品384千元,包括:    <1>檢察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35千元      。    <2>開庭錄音耗材經費132千元。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117千元。  (5)一般事務費2,984千元,包括:    <1>防制貪污與經濟犯罪業務經費50千元。    <2>刑事案件偵查及組織犯罪防制業務經費1      80千元。    <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業務經費140千元      。    <4>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業務經費2      00千元。    <5>委外業務及其他檢察事務性經費2,199千      元。    <6>辦理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判決金提      撥款補助事項相關經費196千元。    <7>被害人屍體搬運及冷藏等經費19千元。  (6)國內旅費757千元,包括:    <1>證人、特約通譯及鑑定人日旅費333千元      。    <2>防制貪污與組織、經濟犯罪等業務差旅      費100千元。    <3>刑事案件偵查執行、相、勘驗及拘提等      業務差旅費90千元。    <4>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等業務差旅費104      千元。    <5>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等業務差      旅費130千元。 2.設備及投資3,227千元,包括:  (1)辦公廳舍2、3樓新設鋁窗及更換門工程等    經費2,465千元。  (2)零星設備購置經費762千元。 3.獎補助費9,629千元,係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  協商金提撥補助相關公益團體及犯罪被害補償  金經費。
2000 業務費 9,142
2009 通訊費 3,722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5,863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45
2051 物品 88
2054 一般事務費 1,441
2072 國內旅費 405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465
3035 雜項設備費 762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972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6,657
3000 設備及投資 3,227
4000 獎補助費 9,629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 9,142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9,142千元,其內容如 下: 1.約用人員酬金5,863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843    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    力費用3,416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社工師及觀護心理師所需人力經費1,6    04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345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22    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1,323千元。 3.物品88千元,包括:  (1)係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50千元。  (2)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需    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費38    千元。 4.一般事務費1,441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22千元。  (2)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20千元。  (3)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30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經費20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13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    員所需人力經費640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96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所    需人力經費597千元。  (9)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相    關事務性經費3千元。 5.國內旅費405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52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27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28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3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20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201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差旅費42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差    旅費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