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23611000 檢察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611000 檢察業務
預算金額 48,896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一審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 提起公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書記 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 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防止犯罪、改善社會治安、健全法治基礎等 目的。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辦理刑事案件偵查及執行等業 38,196 檢察官室、記錄科、執行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8,19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7,307千元,包括:  (1)通訊費5,167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2)約用人員酬金5,900千元,係遴用檢察官助    理辦理偵查輔助工作等經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07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163千元。    <2>委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之出席費8千元      。    <3>聘請講師演講或授課之鐘點費56千元。    <4>相驗解剖及檢驗鑑定之評鑑裁判費780千      元。  (4)物品688千元,包括:    <1>檢察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201千元      。    <2>開庭錄音耗材經費80千元。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407千元。  (5)一般事務費3,610千元,包括:    <1>防制貪污與經濟犯罪業務經費84千元。    <2>刑事案件偵查及組織犯罪防制業務經費1      00千元。    <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業務經費100千元      。    <4>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業務經費2      4千元。    <5>委外業務及其他檢察事務性經費2,901千      元。    <6>辦理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判決金提      撥款補助事項相關經費322千元。    <7>被害人屍體搬運及冷藏等經費79千元。  (6)國內旅費929千元,包括:    <1>證人、特約通譯及鑑定人日旅費699千元      。    <2>防制貪污與組織、經濟犯罪等業務差旅      費50千元。    <3>刑事案件偵查執行、相、勘驗及拘提等      業務差旅費50千元。    <4>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等業務差旅費80      千元。    <5>肅貪、查賄、反(戒)毐及掃黑等業務差      旅費50千元。  (7)運費6千元,係寄送大宗案卷之運費。 2.設備及投資5,079千元,包括:  (1)辦公房舍裝修工程等經費3,029千元。  (2)零星設備購置經費964千元。  (3)雙色無版印刷機購置等經費1,086千元。 3.獎補助費15,810千元,係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  協商金提撥補助相關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  及犯罪被害補償金經費。
2000 業務費 10,700
2009 通訊費 5,167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6,627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76
2051 物品 133
2054 一般事務費 2,712
2072 國內旅費 452
2081 運費 6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3,029
3035 雜項設備費 2,05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88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685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8,937
3000 設備及投資 5,079
4000 獎補助費 15,810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 10,700 檢察官室、文書科、觀護人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0,700千元,其內容如 下: 1.約用人員酬金6,627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805    千元。  (2)係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    人力費用3,416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社工師及觀護心理師所需人力經費2,4    06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76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20    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756千元。 3.物品133千元,包括:  (1)係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76千元。  (2)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需    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費57    千元。 4.一般事務費2,712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經費517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20千元。  (3)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30千元。  (4)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5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經費50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13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    員所需人力經費1,281千元。  (8)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151千元    。  (9)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所    需人力經費597千元。  (10)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相     關事務性經費3千元。 5.國內旅費452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94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30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30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35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44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146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差旅費68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差    旅費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