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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辦理刑事案件偵查及執行等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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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96 |
檢察官室、記錄科、執行科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8,19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7,307千元,包括:
(1)通訊費5,167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2)約用人員酬金5,900千元,係遴用檢察官助
理辦理偵查輔助工作等經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07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163千元。
<2>委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之出席費8千元
。
<3>聘請講師演講或授課之鐘點費56千元。
<4>相驗解剖及檢驗鑑定之評鑑裁判費780千
元。
(4)物品688千元,包括:
<1>檢察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201千元
。
<2>開庭錄音耗材經費80千元。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407千元。
(5)一般事務費3,610千元,包括:
<1>防制貪污與經濟犯罪業務經費84千元。
<2>刑事案件偵查及組織犯罪防制業務經費1
00千元。
<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業務經費100千元
。
<4>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業務經費2
4千元。
<5>委外業務及其他檢察事務性經費2,901千
元。
<6>辦理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判決金提
撥款補助事項相關經費322千元。
<7>被害人屍體搬運及冷藏等經費79千元。
(6)國內旅費929千元,包括:
<1>證人、特約通譯及鑑定人日旅費699千元
。
<2>防制貪污與組織、經濟犯罪等業務差旅
費50千元。
<3>刑事案件偵查執行、相、勘驗及拘提等
業務差旅費50千元。
<4>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等業務差旅費80
千元。
<5>肅貪、查賄、反(戒)毐及掃黑等業務差
旅費50千元。
(7)運費6千元,係寄送大宗案卷之運費。
2.設備及投資5,079千元,包括:
(1)辦公房舍裝修工程等經費3,029千元。
(2)零星設備購置經費964千元。
(3)雙色無版印刷機購置等經費1,086千元。
3.獎補助費15,810千元,係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
協商金提撥補助相關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
及犯罪被害補償金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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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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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0 |
檢察官室、文書科、觀護人室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0,700千元,其內容如
下:
1.約用人員酬金6,627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805
千元。
(2)係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
人力費用3,416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社工師及觀護心理師所需人力經費2,4
06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76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20
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756千元。
3.物品133千元,包括:
(1)係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76千元。
(2)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需
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費57
千元。
4.一般事務費2,712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經費517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20千元。
(3)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30千元。
(4)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5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經費50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13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
員所需人力經費1,281千元。
(8)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151千元
。
(9)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所
需人力經費597千元。
(10)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相
關事務性經費3千元。
5.國內旅費452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94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30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30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35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44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146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差旅費68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差
旅費5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