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23631000 檢察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631000 檢察業務
預算金額 40,592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 公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 官、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傳喚提解人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辦理刑事案件偵查及執行等業 29,516 檢察官室、紀錄科、執行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9,51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8,561千元,包括:  (1)通訊費5,440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2)約用人員酬金6,743千元,係遴用檢察官助    理辦理偵查輔助工作等經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00千元,包括:    <1>聘請講師演講或授課之鐘點費46千元。    <2>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協商金補助款審查      委員出席費20千元。    <3>相驗解剖及檢驗鑑定之評鑑裁判費460千      元。    <4>特約通譯報酬174千元。  (4)物品412千元,包括:    <1>檢察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89千元      。    <2>開庭錄音耗材經費223千元。  (5)一般事務費3,872千元,包括:    <1>防制貪污與經濟犯罪業務經費250千元。    <2>刑事案件偵查及組織犯罪防制業務經費1      00千元。    <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業務經費172千元      。    <4>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業務經費2      50千元。    <5>委外業務及其他檢察事務性經費2,911千      元。    <6>辦理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判決金提      撥款補助事項相關經費100千元。(另相      關經費包括: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千元      、物品30千元,共計編列150千元。)    <7>被害人屍體搬運及冷藏等經費89千元。  (6)國內旅費1,314千元,包括:    <1>證人、特約通譯及鑑定人日旅費979千元      。    <2>防制貪污與組織、經濟犯罪等業務差旅      費90千元。    <3>刑事案件偵查執行、相、勘驗及拘提等      業務差旅費65千元。    <4>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等業務差旅費80      千元。    <5>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等業務差      旅費100千元。  (7)運費80千元,係運送扣案銷燬物品等所需    運費。 2.設備及投資2,923千元,包括:  (1)零星設備購置經費1,081千元。  (2)汰換空調設備及冷卻水塔等經費1,842千元    。 3.獎補助費8,032千元,係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  協商金提撥補助相關公益團體及犯罪被害補償  金經費。
2000 業務費 11,076
2009 通訊費 5,44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6,103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13
2051 物品 57
2054 一般事務費 2,443
2072 國內旅費 360
2081 運費 80
3035 雜項設備費 2,923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600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5,432
3000 設備及投資 2,923
4000 獎補助費 8,032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 11,076 文書科、觀護人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1,076千元,其內容如 下: 1.約用人員酬金6,103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850    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    力費用2,847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社工師及觀護心理師所需人力經費2,4    06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113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120    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1,993千元。 3.物品57千元,係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所需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  經費。 4.一般事務費2,443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經費10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120千元。  (3)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10千元。  (4)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12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經費50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10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    員所需人力經費1,281千元。  (8)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152千元。  (9)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所    需人力經費597千元。  (10)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相     關事務性經費3千元。 5.國內旅費360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6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15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40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5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50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72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差旅費68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差    旅費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