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辦理刑事案件偵查及執行等業 |
|
|
29,516 |
檢察官室、紀錄科、執行科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9,51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8,561千元,包括:
(1)通訊費5,440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2)約用人員酬金6,743千元,係遴用檢察官助
理辦理偵查輔助工作等經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00千元,包括:
<1>聘請講師演講或授課之鐘點費46千元。
<2>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協商金補助款審查
委員出席費20千元。
<3>相驗解剖及檢驗鑑定之評鑑裁判費460千
元。
<4>特約通譯報酬174千元。
(4)物品412千元,包括:
<1>檢察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89千元
。
<2>開庭錄音耗材經費223千元。
(5)一般事務費3,872千元,包括:
<1>防制貪污與經濟犯罪業務經費250千元。
<2>刑事案件偵查及組織犯罪防制業務經費1
00千元。
<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業務經費172千元
。
<4>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業務經費2
50千元。
<5>委外業務及其他檢察事務性經費2,911千
元。
<6>辦理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判決金提
撥款補助事項相關經費100千元。(另相
關經費包括: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千元
、物品30千元,共計編列150千元。)
<7>被害人屍體搬運及冷藏等經費89千元。
(6)國內旅費1,314千元,包括:
<1>證人、特約通譯及鑑定人日旅費979千元
。
<2>防制貪污與組織、經濟犯罪等業務差旅
費90千元。
<3>刑事案件偵查執行、相、勘驗及拘提等
業務差旅費65千元。
<4>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等業務差旅費80
千元。
<5>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等業務差
旅費100千元。
(7)運費80千元,係運送扣案銷燬物品等所需
運費。
2.設備及投資2,923千元,包括:
(1)零星設備購置經費1,081千元。
(2)汰換空調設備及冷卻水塔等經費1,842千元
。
3.獎補助費8,032千元,係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
協商金提撥補助相關公益團體及犯罪被害補償
金經費。 |
|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 |
|
|
11,076 |
文書科、觀護人室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1,076千元,其內容如
下:
1.約用人員酬金6,103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850
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
力費用2,847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社工師及觀護心理師所需人力經費2,4
06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113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120
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1,993千元。
3.物品57千元,係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所需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
經費。
4.一般事務費2,443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經費10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120千元。
(3)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10千元。
(4)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12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經費50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10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
員所需人力經費1,281千元。
(8)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152千元。
(9)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所
需人力經費597千元。
(10)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相
關事務性經費3千元。
5.國內旅費360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6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15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40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5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50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72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差旅費68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差
旅費5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