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23641000 檢察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641000 檢察業務
預算金額 14,164
計畫內容 本計畫依法律規定辦理一審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 起公訴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 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 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辦理刑事案件偵查及執行等業 11,297 執行科等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1,29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822千元,包括:  (1)通訊費1,285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2)約用人員酬金982千元,係遴用檢察官助理    辦理偵查輔助工作等經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28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54千元。    <2>法治教育講座鐘點費100千元。    <3>相驗解剖及檢驗鑑定之評鑑裁判費274千      元。  (4)物品313千元,包括:    <1>檢察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13千元      。    <2>開庭錄音耗材經費100千元。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100千元。  (5)一般事務費2,103千元,包括:    <1>防制貪污與經濟犯罪業務經費50千元。    <2>刑事案件偵查及組織犯罪防制業務經費6      6千元。    <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業務經費281千元      。    <4>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業務經費2      68千元。    <5>委外業務及其他檢察事務性經費1,334千      元。    <6>辦理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判決金提      撥款補助事項相關經費104千元。  (6)國內旅費711千元,包括:    <1>證人、特約通譯及鑑定人日旅費354千元      。    <2>防制貪污與組織、經濟犯罪等業務差旅      費50千元。    <3>刑事案件偵查執行、相、勘驗及拘提等      業務差旅費232千元。    <4>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等業務差旅費25      千元。    <5>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等業務差      旅費50千元。 2.設備及投資378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經費。 3.獎補助費5,097千元,係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  協商金提撥補助相關公益團體及犯罪被害補償  金經費。
2000 業務費 2,867
2009 通訊費 1,285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842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4
2051 物品 29
2054 一般事務費 711
2072 國內旅費 121
3035 雜項設備費 378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315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3,782
3000 設備及投資 378
4000 獎補助費 5,097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 2,867 文書科、觀護人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2,867千元,其內容如 下: 1.約用人員酬金1,842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470    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    力費用570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社工師所需人力經費802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64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16    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148千元。 3.物品29千元,包括:  (1)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10千元。  (2)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需    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費19    千元。 4.一般事務費711千元,包括:   (1)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5千元。  (2)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5千元。  (3)緩刑社區處遇經費5千元。  (4)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2千元。  (5)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    員所需人力經費640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54千元。 5.國內旅費121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20千元。  (2)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22千元。  (3)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17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18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17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差旅費27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