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23911000 檢察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11000 檢察業務
預算金額 10,449
計畫內容 本署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公訴 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官、法 警等分別辦理紀錄、傳喚提解人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辦理刑事案件偵查及執行等業 8,917 檢察官室、執行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91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4,620千元,包括:  (1)通訊費1,344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2)約用人員酬金982千元,係遴用檢察官助理    辦理偵查輔助工作等經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59千元,包括:    <1>顧問費10千元,係特約通譯報酬。    <2>出席費27千元,係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      協商判決金審查小組出席費。    <3>聘請講師演講或授課之鐘點費12千元。    <4>相驗解剖及檢驗鑑定之評鑑裁判費110千      元。  (4)物品241千元,包括:    <1>檢察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54千元      。    <2>開庭錄音耗材經費10千元。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77千元。  (5)一般事務費1,564千元,包括:    <1>防制貪污與經濟犯罪業務經費20千元。    <2>刑事案件偵查及組織犯罪防制業務經費2      0千元。    <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業務經費100千元      。    <4>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業務經      費40千元。    <5>委外業務及其他檢察事務性經費1,364千      元。    <6>辦理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判決金提      撥款補助事項相關經費20千元。(另相關      經費包括: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7千元、      物品35千元,共計編列82千元。)  (6)國內旅費330千元,包括:    <1>證人、特約通譯及鑑定人日旅費80千元      。    <2>防制貪污與組織、經濟犯罪等業務差旅      費45千元。    <3>刑事案件偵查執行、相、勘驗及拘提等      業務差旅費60千元。    <4>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等業務差旅費100      千元。    <5>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等業務      差旅費45千元。 2.設備及投資258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經費。 3.獎補助費4,039千元,係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  協商金提撥補助相關公益團體及犯罪被害補償  金經費。
2000 業務費 1,532
2009 通訊費 1,344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57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4
2051 物品 30
2054 一般事務費 704
2072 國內旅費 70
3035 雜項設備費 258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43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3,396
2081 運費 14
3000 設備及投資 258
4000 獎補助費 4,039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 1,532 書記處、 觀護人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532千元,其內容如 下: 1.約用人員酬金570千元,係易服社會勞動計畫  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力費用。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44千元,係尿液檢驗鑑定  費。 3.物品30千元,係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704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經費1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10千元。  (3)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10千元。  (4)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1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經費10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2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    員所需人力經費640千元。  (8)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12千元    。 5.國內旅費70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1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10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5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1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10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13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差旅費12千元。 6.運費14千元,係尿液檢驗運送等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