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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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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780 |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 |
本計畫經費明細如次:
1.薦送在職進修補助、派員參加各項專業訓練等
費用429千元。
2.辦公室水電費9,585千元。
3.文件寄送郵資、辦公室電話、傳真等費用4,82
6千元。
4.新竹分局桃園機場辦事處辦公室土地租金1,87
8千元。
5.國有公用財產管理系統維護等費用220千元。
6.基隆分局蘇澳辦事處房屋租金287千元、高雄
分局度量衡科辦公房屋租金493千元;影印機
及電信設備租賃等費用1,170千元,合計1,950
千元。
7.公務車輛牌照稅、汽車燃料使用費及地政規費
等818千元。
8.公務車輛、辦公房舍、機具設備等保險費483
千元。
9.學者、專家出席會議之出席費、員工訓練課程
之講座鐘點費及標準、檢驗與計量期刊稿費等
664千元(包含員工協助方案30千元)。
10.辦公室用紙張、報章雜誌、文具用品、檔案
盒、碳粉匣等用品、公務車油料費、書籍、
消防防護用品等費用6,532千元(包含員工協
助方案20千元)。
11.辦理環境清潔美化、駕駛、保全及文書處理
等庶務性工作、印刷、文康活動、員工健康
檢查、新聞公關、駐警制服、工作背心、標
準、檢驗與計量期刊製作、顧客滿意度調查
、消防安全、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
報、設備檢查、員工諮商等費用與大樓管理
費分攤款等43,887千元(包含員工協助方案12
8千元)。
12.辦公房舍及實驗室修繕等費用9,646千元。
13.公務車輛及辦公器具等維護費2,846千元。
14.空調、冷氣、電梯、水電、消防、電信、機
電及飲水機等設備養護費3,918千元。
15.督導考核業務、業務聯繫、參加業務研討等
旅費1,392千元。
16.公務搬運、樣品運送等費用46千元。
17.洽公短程車資29千元。
18.機關首長特別費698千元。
19.房屋建築及設備費58,419千元:
(1)總局濟南路行政大樓辦公空間整修工程15,
131千元。(工程管理費依規定5,000千元以
下部分暫以3%估算,超出5,000千元部分暫
以1.5%估算,計302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
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2)總局汐止地區電氣大樓門窗修繕工程1,200
千元(工程管理費依規定暫以3%估算,計36
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
數額內執行。)
(3)基隆分局蘇澳港行政大樓外牆修繕及機電
設施汰換工程1,117千元。
(4)新竹分局桃園辦事處耐震補強整修工程24,
982千元。(工程管理費依規定5,000千元以
下部分暫以3%估算,超出5,000千元部分暫
以1.5%估算,計450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
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5)新竹分局桃園辦事處圍牆改善工程2,701千
元。(工程管理費依規定暫以3%估算,計81
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
數額內執行。)
(6)新竹分局機場辦事處建築物防水修繕工程1
,141千元。(工程管理費依規定暫以3%估算
,計34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
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7)臺中分局辦公房舍外牆修繕工程1,560千元
。
(8)高雄分局辦公室及走廊天花板更新整修1,6
90千元。
(9)花蓮分局臺東辦事處辦公房舍耐震補強工
程總經費15,483千元,分2年辦理,本年度
編列第1年經費7,921千元,未來尚須編列7
,562千元。(工程管理費依規定5,000千元
以下部分暫以3%估算,超出5,000千元部分
暫以1.5%估算,114年度編列194千元,並
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
行。)
(10)花蓮分局行政大樓建物補領使用執照相關
整修工程總經費5,484千元,分2年辦理,
113年度已編列4,508千元,本年度續編97
6千元。(工程管理費依規定5,000千元以
下部分暫以3%估算,超出5,000千元部分
暫以1.5%估算,114年度編列22千元,並
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
行。)
20.總局濟南路房舍老舊變壓器更新等機械設備
費2,175千元。
21.雜項設備費12,515千元:
(1)總局電話總機系統汰換總經費12,340千元
,分2年辦理,113年度已編列6,260千元,
本年度續編6,080千元。
(2)汰換冷氣機、分電箱及斷路器等配電線路
設施、新竹分局電話系統等6,435千元。
2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824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