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59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257,872
計畫內容 1.智慧財產權之企劃研究與國際合作、推行與訓練等;智  慧財產權相關組織之資料交流、圖書蒐集典藏、本國專  利資料英譯、月刊及年報相關出版與發行、各服務處在  地化諮詢服務。 2.專利權管理、企劃及推廣;專利案件之申請及審查。 3.商標行政事務及管理、商標各類申請案件之審查。 4.著作權法制研究及審議調解諮詢、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輔導監督、著作權法令教育及推廣、協調查禁仿冒等工  作。 5.營業秘密保護之推廣及交流活動等。 6.業務電子化推動、規劃、建置、維運等工作。  
預期成果 1.透過政策的研擬,作為施政的導向,並藉由計畫制度的  建立、政策分析及推廣、專業訓練及國際合作,以落實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辦理智慧財產權相關組織之資料交  流與合作,圖書蒐集典藏及館際合作,本國專利資料英  譯作業及月刊、年報相關出版發行,各服務處提供在地  化諮詢服務。 2.辦理專利案件審查,並完成委託辦理專利生物寄存工作  ,預定辦結專利新案、再審查、舉發及行政救濟等申請  案審查。 3.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定及  廢止等申請案審查暨延展及異動等商標權管理。 4.建立完整著作權法制體系,落實主管機關執法功能,協  調查禁仿冒,提升國民智慧財產權觀念。 5.推廣營業秘密保護,協助企業、學研機構等完善營業秘  密保護機制。 6.推動業務電子化及擴增線上服務,確保各項資訊服務正  常維運及資訊基礎設施平台可用性。 7.衡量指標:   (1)訓練方面,預計完成兼任專利審查委員研討會約80     人參加;辦理專利及商標各級審查人員訓練,參訓     人數約計60人,另薦送並補助約17人次參加國內教     育訓練單位相關課程,以提升審查委員專業素質、     提高審查品質、強化審查人員審查能力。   (2)推廣方面:     <1>舉辦線上及實體北中南專利法令說明會等約4場次       ,預計300人次參加,加強民眾對於智慧財產的認       識並建立正確尊重及保護觀念。     <2>預計巡迴全國各級學校、公司、政府機關舉辦法       令教育講習30場,以建立全民正確之智慧財產權       法制觀念為目標。   (3)每年出席WTO/TRIPS會議、APEC/IPEG會議及雙邊IPR     諮商會議,透過國際談判及合作,落實智慧財產保     護。   (4)預計完成專利權管理865,703件、程序審查73,309件     、設計審查7,151件、新型形式審查14,102件、早期     公開前審查51,268件、發明專利審查42,000件、新     型技術報告783件、審結專利再審查案6,966件及舉     發案401件、辦理訴願及行政訴訟答辯(以實際件數     為準)。   (5)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     定及廢止等申請案審查110,860類,分割申請案審查     365件,延展申請案管理51,020類及異動等商標權管     理25,780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2 專利行政及企劃 49,616 專利行政企劃組 1.專利權管理、程序審查、新型及設計專利審查  :本計畫係運用對專利權之登記、管理及行政  救濟等行政措施,給予專利權人法律保障,並  經常性蒐集彙整國際間智慧財產權相關資訊,  受理專利案件之申請,審定有關設計、新型創  作賦予專利權;辦理相關教育訓練及推廣活動  ,計需經費24,459千元,包括:  (1)寄發專利公報等郵件所需郵資46千元。  (2)辦理專利服務台委外勞務經費4,218千元。  (3)辦理兼任專利審查委員研討會、法令說明    會及其他活動等其他業務租金117千元。  (4)委請兼任專利審查委員赴局面詢及專家學    者出席設計新型等案例研討會提供專業諮    詢意見等之出席費25千元。  (5)辦理專利專題演講及審查人員教育訓練等    聘請講師授課之講座鐘點費103千元。  (6)辦理國際會議所需編稿等經費40千元。  (7)委託辦理專利生物材料寄存工作13,207千    元。  (8)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104千    元。  (9)辦理專利案件收分文傳遞工作1,631千元、    早期公開前審查暨分類委外工作2,597千元    、世界智慧財產權日慶祝活動60千元、研    討會及說明會159千元、印製專利證書及各    項專利法規279千元等一般事務費。  (10)自動裝訂打孔機等設備養護費12千元。  (11)接洽公務、參加會議及兼任專利審查委員     赴局面詢等差旅費86千元。  (12)出席大陸地區智慧財產權相關會議及交流     8人次各6天,計需280千元。  (13)洽公短程車資4千元。  (14)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兩岸智慧財產權交流及     協助產業創新活動等工作經費1,491千元     。 2.舉辦博覽會暨獎勵補助優良創作:本計畫係提  倡並推廣發明專利之相關知識,提供社會大眾  吸收新技術之觀摩機會,配合舉辦台灣創新技  術博覽會等,將發明品推介給業界,以達切磋  之目的與商品普及之效,並辦理國家發明創作  獎,公開表揚傑出發明創作人,鼓勵創新研發  ,計需經費25,157千元,包括:  (1)舉辦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所需場地租金6,4    91千元。  (2)舉辦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395千元、辦理國    家發明創作獎65千元等委請專家學者出席    會議提供專業諮詢意見之出席費。  (3)舉辦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所需作品審核評    鑑裁判費954千元。  (4)委託辦理國家發明創作獎得獎作品展示宣    傳活動經費1,330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    宣導費130千元)。  (5)舉辦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發明競賽活動等    一般事務費2,054千元。  (6)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68千元。  (7)獎勵優良專利發明者之獎勵金8,800千元。  (8)補助發明創作人參加著名國際發明展之運    費及機票等5,000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122
04 商標行政及審查 5,462 商標權組 1.辦理商標行政事務:本計畫係辦理商標一般行  政事項、製作商標案件審查相關資料及商標變  更、移轉、延展、授權等事項,計需經費3,51  9千元,包括:  (1)寄發商標公報等郵件所需郵資37千元。  (2)委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提供專業諮詢意見    之出席費15千元。  (3)辦理台日及台菲商標審查官交流活動口譯    及翻譯商標法規暨審查基準等相關中、外    資訊之稿費,計需51千元。  (4)參加國際商標協會(INTA)會員年費28千元    。  (5)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消耗    品169千元。  (6)辦理商標案件管理資料鍵入、註冊證貼圖    及圖形分類、整理、輸入電腦等3,101千元    、台日及台菲商標審查官交流活動經費82    千元、印製商標法規30千元等一般事務費    。  (7)洽公短程車資6千元。 2.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案件:本計畫係辦理商標註  冊申請及其相關案件,計需經費1,868千元,  包括:  (1)辦理說明會等所需場地租金7千元。  (2)商標法令說明會等聘請講師授課之講座鐘    點費32千元。  (3)委託辦理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經費1,500    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25千元)。  (4)印製商標註冊證等一般事務費308千元。  (5)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21千元。 3.辦理商標異議評定案:本計畫係辦理商標異議  及評定案之實地調查、參與行政訴訟準備程序  ,計需經費75千元,包括行政訴訟相關費用70  千元及差旅費5千元。
05 著作權管理及保護 4,841 著作權組 1.著作權行政及管理:本計畫係辦理著作權檢舉  撤銷案件、受理製版權登記、音樂著作權強制  授權、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及著作財產權  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另依「著作權集體管理  團體條例」受理團體申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之設立、增加管理著作類別及合併許可,並辦  理監督及輔導各項工作;辦理著作權法令教育  講座等工作,計需經費3,347千元,包括:  (1)派員參加業務相關課程訓練費1千元。  (2)辦理著作權集管團體資訊系統維護經費799    千元。  (3)辦理說明會等所需場地租金11千元。  (4)辦理著作權認證工作等與業務相關活動所    需之顧問費100千元。  (5)辦理著作權法令教育說明會、組織學習等    聘請講師授課之講座鐘點費24千元。  (6)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消耗    品40千元。  (7)辦理校園法制教育推廣活動及跨域智慧人    才研習營2,076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費1,000千元);辦理著作權認證工作等    與業務相關活動、印製著作權相關法規157    千元等一般事務費。  (8)辦理各項法令教育研討會、接洽公務及參    加會議等差旅費12千元。  (9)洽公短程車資5千元。  (10)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兩岸著作權保護相關會     議及交流活動等工作經費122千元。 2.著作權法制研究及審議調解諮詢:本計畫係辦  理著作權法制研究及編撰法規彙編,推動國際  及兩岸著作權關係各項工作,及依著作權法第  83條、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  ,聘派委員及召開會議,執行使用報酬費率審  議及爭議調解諮詢等法定任務,計需經費1,05  8千元,包括:  (1)聘派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委員之兼職    費85千元。  (2)委請專家學者提供高度專業議題之諮詢意    見與協助等顧問費194千元。  (3)委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提供專業諮詢意見    之出席費135千元。  (4)辦理著作權法令研討會等聘請講師授課之    講座鐘點費2千元。  (5)編印著作權相關刊物等編稿費60千元、辦    理國際研討會翻譯費27千元。  (6)委託辦理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財務查核工    作經費472千元。  (7)辦理著作權主題研討會等一般事務費82千    元。  (8)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1千元。 3.查禁仿冒業務:本計畫係為辦理查禁、取締與  聯繫工作,計需經費436千元,包括購置業務  所需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消耗品3千元;辦理  教育研習相關活動及蒐集仿冒商品資料等一般  事務費432千元;洽公短程車資1千元。
07 業務電子化推動 96,756 資訊室 本計畫係辦理組織資訊策略、架構、人力訓練、 應用系統等之規劃、建置、維護、品質管理、整 合、日常維運、知識資源管理、資料檢索服務、 應用系統之專案管理等資訊治理業務;電腦主機 等資訊基礎設施之策略、架構、網路、容量、系 統管理、營運管理、資訊資產管理、使用者端軟 硬體採購、日常維運等之規劃、建置與維護作業 ;資訊安全、資訊服務回復、資安內外部稽核之 策略、規劃、執行等日常維運與管理等事項,計 需經費96,756千元,包括: 1.赴國內訓練機構研習資安課程所需訓練費16千  元。 2.電腦主機與相關軟硬體暨機房基礎環境設施維  護、應用系統及資料庫等工具軟體維護、資訊  平台營運管理委外服務及相關應用系統管理維  護等經費80,012千元。 3.辦理智權資訊服務雲資源供應暨顧問諮詢委外  服務等經費3,380千元。 4.雲端NETAPP儲存系統授權更新、資訊資產管理  系統軟體授權更新、排程軟體授權更新等經費  2,689千元。 5.委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提供專業諮詢意見之出  席費150千元。 6.辦理資訊專業技能知識講習及教育訓練等聘請  講師授課之講座鐘點費25千元。 7.辦理資通安全稽核外聘委員審查費2千元。 8.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消耗品1,  128千元。 9.辦理電腦網點電力插座管理維護等一般事務費  184千元。 10.電腦機房消防設備及空氣清淨機等保養維護   經費93千元。 11.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12千元。  12.備份儲存媒體異地存放運費251千元。 13.洽公短程車資1千元。  14.辦理Linux作業系統軟體授權更新等經費238   千元。 15.辦理商標行政檔案管理系統、電子文件管理   系統功能增修等經費8,575千元。
01 國際合作及資料服務 52,757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秘書室、人事室 1.企劃研究與國際合作:本計畫係擬定整體性、  前瞻性與服務性之智慧財產權政策,並參與智  慧財產權國際合作、全球合作、區域合作及雙  邊合作等相關計畫,計需經費2,355千元,包  括:  (1)聘請英文顧問協助辦理涉外事務等所需稿    費1,306千元。  (2)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6千元。  (3)國外旅費1,043千元:    <1>參加世界貿易組織會議(WTO)及亞太經合      會議(APEC)等多邊組織之智慧財產權會      議及研討會6人次各10天,計需505千元      。    <2>出席臺美、臺歐盟及臺日等雙邊相關會      議及交流訪問10人次各10天,計需538千      元。 2.智慧財產權之推行:本計畫係辦理智慧財產權  相關業務之推行,促進民眾了解智慧財產權取  得方式及其重要性,亦可建立智慧財產權之正  確觀念等,計需經費689千元,包括:  (1)辦理智慧財產權國際研討會及其他活動之    租金40千元。  (2)聘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諮詢等兼職費5千元    。  (3)辦理為民服務相關業務之人員保險8千元。  (4)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消耗    品76千元。  (5)邀請國外專家學者來臺授課;辦理為民服    務、智慧財產權國際研討會等一般事務費5    31千元。  (6)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22千元。  (7)洽公短程車資7千元。 3.專業技術人員研究訓練:本計畫係辦理智慧財  產權之專業人員訓練,進行專利及商標業務講  習,以提升審查委員之專業素質及提高審查品  質,落實審查委員之基礎審查能力等員工在職  訓練,計需經費1,538千元,包括:  (1)薦送人員參加國內教育訓練單位(學校)相    關訓練課程所需補貼之學分費及雜費等教    育費240千元。  (2)辦理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訓練及分攤考試錄    取人員實施集中訓練等訓練費952千元。  (3)購買英語雜誌及公播權等權利使用費78千    元。  (4)辦理策略規劃研討會等其他業務租金21千    元。  (5)辦理語文研習班、策略規劃研討會等聘請    講師授課之講座鐘點費37千元。  (6)辦理策略規劃研討會議等一般事務費210千    元。 4.智慧財產權資料之蒐集:蒐集國內外智財專業  圖書及期刊,供專利、商標審查人員使用,並  提供國內社會大眾查詢,計需經費2,698千元  ,包括:  (1)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及訂購線上知識庫    等權利使用費1,539千元。  (2)參加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之會員年費3千元    。  (3)購置國內外智財專業圖書、期刊及報紙等    消耗品1,101千元。  (4)協助專利審查人員利用館際合作(NDDS)管    道向各圖書館申請專利及非專利文獻資料    等一般事務費18千元。  (5)圖書安全系統之設施養護費32千元。  (6)寄送各服務處換修電腦等運費5千元。 5.智慧財產權資料編譯與出版:辦理智慧財產權  相關叢書之編譯及出版,介紹各智慧財產權之  制度、法令規章及申請手續,編印智慧財產權  之工具書;另為促進專利資訊交流及我國專利  資料國際化,持續將我國發明及新型專利英譯  資料納入國際資料庫,並於網頁提供全球人士  查詢及製作光碟與外國專利機構交換,計需經  費42,298千元,包括:  (1)寄發光碟版發明公開公報等所需郵資24千    元。  (2)本國發明公開案及新型專利資料之翻譯費    與審查費6,600千元、智慧財產權月刊撰稿    與審稿費及英文年報潤稿費等726千元。  (3)編印紙本及光碟版發明公開公報與專利公    開說明書數位化13,008千元、編印紙本及    光碟版專利公報與專利公告說明書數位化2    0,105千元、編印紙本及光碟版商標公報49    千元、智慧財產權月刊美編排版暨電子書    及印製智慧財產局年報與各項專利法規527    千元、檔案電子化事務性協助費用1,259千    元等一般事務費。 6.智慧財產權資訊服務:辦理推廣智慧財產權之  相關資料,輔導工商企業運用智慧財產權相關  資訊以掌握產業發展趨勢,提升研究開發能力  ,計需經費3,179千元,包括:  (1)派員參加業務相關課程訓練費2千元。  (2)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水費16千元。  (3)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電費439千    元。  (4)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之電話費    及寄送郵資等190千元。  (5)新竹、台南服務處辦公室租金1,110千元。  (6)各地服務處購置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48千元    。  (7)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管理費、    保全及辦公環境清潔等一般事務費1,145千    元。  (8)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之設施養    護費51千元。  (9)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接洽公務    、參加會議及辦理說明會等差旅費8千元。  (10)汰換台中服務處冷氣機70千元。
2000 業務費 87,943
2003 教育訓練費 16
2006 水電費 455
2009 通訊費 37
2015 權利使用費 1,617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1
2027 保險費 8
2030 兼職費 85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77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3
2051 物品 1,128
2054 一般事務費 184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3
2072 國內旅費 12
2078 國外旅費 1,043
2081 運費 251
2084 短程車資 1
3035 雜項設備費 70
2018 資訊服務費 86,081
2039 委辦費 855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28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22
4085 獎勵及慰問 8,8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5,000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28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8,813
3000 設備及投資 8,813
03 專利審查業務 47,495 專利審查一組、專利審查二組、專利爭議審查組、專利行政企劃組 1.民生用品、機械、作業運輸、生技醫藥、化工  、高分子、電子電力發明專利審查:本計畫係  受理發明專利實體審查案件之申請,審定有關  民生用品、機械、作業運輸、生技醫藥、化工  、高分子、電子電力之創作賦予專利權,計需  經費23,604千元,包括:  (1)派員參加業務相關課程訓練費3千元。  (2)委請兼任專利審查委員赴局面詢及專家學    者出席發明專利審查案例研討會提供專業    諮詢意見等之出席費136千元。  (3)辦理專利專題演講及審查人員教育訓練等    聘請講師授課之講座鐘點費76千元。  (4)民生用品、機械等發明案件之外聘審查委    員審查費23,274千元。  (5)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消耗    品69千元。  (6)購買零星辦公用品等非消耗品5千元。  (7)印製專利審查實務專案報告及實務訓練講    義等一般事務費17千元。  (8)接洽公務、參加會議及兼任專利審查委員    赴局面詢等差旅費22千元。  (9)洽公短程車資2千元。 2.半導體製程、半導體元件、資訊、通訊、光電  、物理發明專利審查:本計畫係受理發明專利  實體審查案件之申請,審定有關半導體製程、  半導體元件、資訊、通訊、光電及物理之創作  賦予專利權,計需經費20,245千元,包括:  (1)派員參加業務相關課程訓練費2千元。  (2)委請兼任專利審查委員赴局面詢及專家學    者出席發明專利審查案例研討會提供專業    諮詢意見等之出席費113千元。  (3)辦理專利專題演講及審查人員教育訓練等    聘請講師授課之講座鐘點費30千元。  (4)半導體製程、半導體元件等發明案件之外    聘審查委員審查費19,974千元。  (5)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消耗    品96千元。  (6)印製專利審查實務專案報告及實務訓練講    義等一般事務費3千元。  (7)接洽公務、參加會議及兼任專利審查委員    赴局面詢等差旅費25千元。  (8)洽公短程車資2千元。 3.專利舉發再審查及行政爭訟:本計畫係受理專  利案件有關再審查、舉發案之審查及其行政爭  訟之答辯;辦理新型專利技術報告製作業務,  計需經費3,646千元,包括:  (1)辦理模擬法庭聽證等之場地租金10千元。  (2)委請專家學者參加研討會及兼任專利審查    委員赴局面詢、赴智慧財產法院出庭等之    出席費83千元。  (3)辦理專利專題演講、案例研討及教育訓練    等聘請講師授課之講座鐘點費62千元。  (4)辦理翻譯專利審查基準等之稿費200千元。  (5)專利舉發再審查及行政爭訟之外聘審查委    員審查費3,234千元。  (6)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消耗    品28千元。  (7)印製專利審查人員訓練教材等一般事務費8    千元。  (8)接洽公務、參加會議及兼任專利審查委員    赴局面詢等差旅費20千元。  (9)洽公短程車資1千元。
06 營業秘密保護 945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本計畫係辦理營業秘密保護相關研討會及交流活 動,並推廣產學研強化營業秘密保護機制,計需 經費945千元,包括: 1.委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提供專業諮詢意見之出  席費3千元。 2.辦理營業秘密研討會等聘請講師授課之講座鐘  點費6千元。 3.委託辦理推廣產學研強化營業秘密保護機制之  經費855千元。 4.辦理研討會等一般事務費50千元。 5.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31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