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
|
16,375 |
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
一般性事務工作,係秘書、人事、政風、主計及
資訊等單位所需之 經常性業務維持經費(含媒體
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8千元)。包括:
1.員工在職進修補助費91千元及派員參加各項專
業訓練243千元,共計334元。
2.辦公大樓水費87千元及電費2,622千元,共計2
,709千元。
3.郵資、電話費等經費1,800千元。
4.辦公大樓影印機、傳真機及電信交換機等租用
費502千元。
5.公務車牌照稅42千元及燃料使用費34千元等,
共計76千元。
6.公務車、辦公大樓房屋險保險費59千元,對業
務活動保險7千元,共計66千元。
7.辦理各項業務及性平講習講座鐘點費105千元
。
8.公務汽機車油料費及文具紙張、書報雜誌及辦
公室事務機等物品,共計1,753千元。
9.一般事務費3,775千元,明細如下:
(1)辦公場所清潔費990千元。
(2)各項法規、統計資料及預算表報等印製費2
33千元。
(3)更換各項統計看板費用15千元。
(4)召開記者會費用及攝影經費70千元、贈送
國內外貴賓紀念品等公關經費140千元。
(5)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58
千元。
(6)員工文康活動936千元。
(7)員工健康檢查費用269千元。
(8)辦理專題演講、資訊安全訓練課程、提升
服務品質及業務法規講習等經費330千元。
(9)環境佈置、業務會議誤餐費用及其他什項
支出等經費250千元。
(10)辦理政風業務、安全防護等工作經費217
千元。
(11)辦理人事及性別主流化等業務經費267千
元。
10.房屋建築養護修繕費55千元。
1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274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
318千元,共計592千元。
12.本處污水處理費、冷氣機、電話總機、印表
機等設備維護費計1,300千元。
13.國內旅費2,440千元。
14.洽公短程車資66千元。
15.局長1人及分局長4人特別費538千元。
16.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264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