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5726901000 地質調查與礦業管理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726901000 地質調查與礦業管理
預算金額 356,777
計畫內容 1.基本地質調查:   (1)區域地質調查:     <1>高山地區野外地質調查,圖幅測製及審查與出版       。     <2>麓山帶優良剖面、重要露頭與地質景點調查。     <3>研擬地質調查作業規範。   (2)地質資料建置與維護:     <1>進行地質資料的建置與管理,地質調查成果出版       發行。     <2>地質標本的蒐藏與陳列。   (3)地質業務發展與擘劃創新:     <1>地質調查發展政策研擬與推動調查業務。     <2>辦理全國地質調查之內容規劃與研析執行成效。     <3>辦理應用地質資料創新研究與推動應用地質調查       技術發展。 2.地質敏感區劃定審議及查核:   (1)地質敏感區審議與法規研修:     <1>辦理地質敏感區審議公告及法制作業。     <2>地質法諮詢服務及專業培訓。     <3>地質法及其子法之檢討修正。   (2)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劃定:     <1>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變更劃定。     <2>山崩目錄資料更新及影像資料建置。     <3>重點山崩事件現地地質調查及分析。   (3)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定:     <1>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定。     <2>活動斷層調查及分析。   (4)地質敏感區劃設作業圖資處理與更新。 3.地質知識網絡之關鍵資源建構:   (1)盤整實體地質資料的內容與展示。   (2)加速地質資料典藏數位化與供應。   (3)建構全國百大地質賞析路線。   (4)倡議地質生活圈,拓展地質知識漂及地質旅遊。 4.土壤液化圖資創新與防治技術計畫:   (1)蒐集國內外土壤液化災例,研析易重複致災區域。   (2)結合智慧防災科技應用,以物聯網概念建構智慧防     災觀測網系統。   (3)推動在地化工法與示範區之研究工作,產製土壤液     化及都市防災等圖資。   (4)辦理成果發表及技術研討會,說明最新成果與技術     。 5.礦業行政及輔導:   (1)辦理礦業資源合理開發、環境資源永續利用、礦業     政策執行暨辦理礦業法規定事項,包括礦業行政管     理、監督及礦業用地核定等工作。   (2)徵收礦業權費及礦產權利金作業:定期辦理公告徵     收礦業權費及礦產權利金,並督促礦業權者於期限     內繳納。   (3)辦理礦產物資源應用現況調查與礦產品統計、蒐集     彙整相關技術資訊。 6.礦場保安管理與礦害預防:   (1)辦理礦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養成技術訓練。   (2)加強礦場安全監督及礦場災害預防。   (3)督導礦場建立安全管理及自動安全檢查制度,提升     自主管理能力,預防事故發生。   (4)督導辦理礦場救護隊組織演練,及輔導辦理礦場作     業人員職前、在職安全訓練。   (5)推廣礦業文化。 7.土石資源及爆炸物管理:   (1)督導各縣市政府加強辦理土石採取業務,執行砂土     石產銷調查。   (2)運用航拍監測盜採土石作業,及督導辦理早期盜採     土石坑洞善後處理工作。   (3)辦理爆炸物監督管理及爆炸物管理員、爆破專業人     員訓練。   (4)國土功能分區下陸上土石資源利用空間規劃策略建     議委託研究計畫。 8.地下水保育暨地陷防治第4期計畫:配合水利署推動地  下水保育管理,進行水文地質補充調查:   (1)進行地質鑽探及孔內井測等補充調查。   (2)進行屏東平原目標地區地球物理調查。   (3)屏東平原目標地區3D模型建置。   (4)高補注潛勢區位及開發潛勢區位範圍評估。   (5)水文地質資料庫建置與精進。 9.地熱潛力區塊資訊擴建及鑽井計畫:   (1)地質鑽井及地下產能測試。   (2)擴增地熱能利用潛力場域區塊。   (3)地熱能鑽探岩芯資料庫。  
預期成果 1.基本地質調查:   (1)區域地質調查:     <1>東部高山地區路線地質測繪調查,關山圖幅編彙       與審查。     <2>調查麓山帶優良剖面、重要露頭與地質景點資料       ,與建立數位記錄資訊。     <3>研擬地質調查技術及鑽探作業手冊草案,建立調       查作業指引。   (2)地質資料建置與維護:     <1>蒐集或訂購圖書、期刊、報告等予以建檔、典藏       、提供查詢與借閱服務;出版發行本中心地質調       查成果。     <2>各種地質現象及重要標本的蒐集、典藏、展示與       開放參觀。   (3)地質業務發展與擘劃創新:     <1>研擬年度地質調查發展政策與推動調查業務。     <2>辦理全國地質調查之內容規劃與研析執行成效。     <3>辦理年度應用地質資料創新研究與推動應用地質       調查技術發展。 2.地質敏感區劃定審議及查核:   (1)地質敏感區審議與法規研修:     <1>召開地質敏感區審議會議,完成地質敏感區劃定       公告,提供土地規劃及開發依據。     <2>提供地質法規諮詢服務,對外解釋法規疑義,辦       理中央與地方公務人員講習。     <3>定期檢討地質法與其他法令之競合,改善相關法       制作業之執行實務,健全地質敏感區相關配套制       度。   (2)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劃定:     <1>召開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初審會議,完成山崩       與地滑地質敏感區變更計畫作業,以新證據及環       境改變辦理地質敏感區變更。     <2>提供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專業諮詢服務。     <3>辦理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之現地地質調查及分       析。   (3)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定:     <1>召開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初審會議,完成活動斷       層地質敏感區劃定初審作業。     <2>提供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專業諮詢服務。     <3>辦理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補充地質調查及安全評       估之意見交流。     <4>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定之地質調查與資料蒐集       。   (4)地質敏感區劃設作業圖資處理與更新:     <1>更新與公開地質敏感區劃設範圍圖資。     <2>提供各界納入土地利用計畫、土地開發審查、災       害防治、環境保育及資源開發參據。 3.地質知識網絡之關鍵資源建構:   (1)盤整實體地質資料資源的內容及公開機制2項。   (2)新增地質資料1萬筆,提供檢索及諮詢利用。   (3)編撰地質賞析路線資源—恆春半島、高屏地區,助     益地方發展。   (4)輔導或徵求合作拓展地質知識學習站、行動博物館     、地質旅遊等資源2處,促進地質融入經建與民生議     題。 4.土壤液化圖資創新與防治技術計畫:   (1)逐步建立本土化的土壤液化數據,並探討調查技術     與分析方法之適用性。   (2)土壤液化防災推進至災害熱點研判,即時災害圖資     提供。   (3)進行土壤液化地質改善示範區應用之參考。   (4)展示計畫成果,落實應用於防災規劃,說明最新成     果與技術。 5.礦業行政及輔導:   (1)促進礦業資源合理開發及礦業永續經營,配合查詢     敏感區位,以維護公共安全。   (2)完成徵收礦業權費及礦產權利金。   (3)有效掌握國內外礦產品之產銷動態與國際重要工業     原料礦產物資訊。 6.礦場保安管理與礦害預防:   (1)培訓礦場安全管理人員,提供礦場依法遴用以維礦     場安全管理需要,促進永續就業。   (2)防止礦場災害發生,確保礦業資源有效開發,提供     各產業所需原料,促進經濟發展。   (3)建立礦場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之自主檢查     功效及能力,消除潛在不安全因素,確保礦場安全     。   (4)強化作業人員工作安全觀念及救護、防災技能,促     進礦場安全及減低災害損失。   (5)有效運用社會人力資源、提升服務品質及效能,促     進公眾對地質科學、礦業文化歷史之理解和欣賞。 7.土石資源及爆炸物管理:   (1)調節砂石供需平衡,確保砂石之穩定供應,輔導國     土資源合理開發運用。   (2)運用航拍技術監測土地變異點,協助地方政府辦理     查緝取締盜採土石業務;另針對早期盜採土石遺留     坑洞,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善後處理工作,以維護國     土保全。   (3)監督工廠礦場爆炸物與爆炸性管制物資之管理情形     ,督導各事業單位爆炸物管理員及爆破專業人員之     管理,以維護社會安全。   (4)建置完善之土石資源空間分布圖資並予以公開;提     供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掌握轄內土石資源,俾利整體     評估發展分布區位總量,在符合國土計畫指導原則     下,作為研擬空間發展策略及規劃合宜之資源開發     區位之參據;並有助於加速推動開採陸上土石資源     ,以替補進口砂石及河川疏濬之供量缺口,確保砂     石料源能長期穩定供應。 8.地下水保育暨地陷防治第4期計畫:   (1)完成水文地質鑽探及孔內井測(至少4孔) 。   (2)依據地層電性資料,建立計畫區域三維電阻模型。   (3)架構計畫區域三維水文地質數值模型。   (4)完成高補注潛勢區位及開發潛勢區位範圍評估。   (5)完成水文地質資料庫建置與精進。 9.地熱潛力區塊資訊擴建及鑽井計畫:   (1)推進場域地熱發電進程,提供後續電廠發展資訊介     接。   (2)逐步擴增調查區範圍,發掘新興地熱潛能區塊。   (3)地熱探勘資料庫資料匯建,供各場域探勘進度資訊     ,增進推廣教育及招商成效。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基本地質調查 10,308 區域地質組、資源地質組、應用地質組 1.區域地質調查計畫係進行地質圖幅調查測製;  圖幅及說明書稿之審查與出版;國土基本地質  調查等工作,編列5,966千元,內容如下:   (1)公務聯繫電話等通訊費2千元。  (2)野外地質調查租車等80千元。  (3)辦理勞務採購案審查會議與地質圖幅審查    會議之外聘委員出席費、地質圖稿、 說明    書、報告書及計畫書之審查費等75千元。  (4)辦公用品、地質圖草圖稿件及壁報印製耗    材等37千元。  (5)高山地質圖幅電腦繪製數化勞務採購、地    質圖及說明書印刷費、地質報告印製費、    地質鑽探費、地質標本分析費、基本地質    調查作業規範訂定、高山地區專業嚮導、    勘查領隊、技術攀登人員、補給運輸協作    、消耗性資材用具及資料建置等5,349千元    。  (6)國內地質調查及國際學術交流等國內差旅    費416千元。  (7)業務接洽等短程車資7千元。 2.地質資料建置與維護計畫係辦理地質資料管理  、成果出版、標本文物管理陳列等工作,編列  2,842千元,內容如下:  (1)赴國內外公私立教育機構之教育訓練費10    千元。  (2)出版品發行郵資、資料管理通訊費等71千    元。  (3)影印機租金等23千元。  (4)地質資料相關會議或出版品編輯委員會議    審查費等199千元。  (5)參加圖書資訊組織相關會費等15千元。  (6)辦公用品、紙張、文具、圖書雜誌等39千    元。  (7)地質資料蒐集、編目、典藏、流通、諮詢    、架區與閱覽環境維護等工作,以及出版    品企劃、編輯、美編、印製、發行等工作2    ,429千元。  (8)赴遠地洽公等國內差旅費34千元。  (9)載運出版品等運費10千元。  (10)業務接洽等短程車資12千元。 3.地質業務發展與擘劃創新計畫係辦理地質調查  發展之政策研究與推動、全國地質調查內容之  規劃與研析、應用地質資料創新研究與技術發  展以及應用地質資料彙整與分析等工作,編列  1,500千元,內容如下:  (1)公務聯繫電話等通訊費6千元。  (2)審查會議出席費、審查費、報告書審查費    及外聘講師費等18千元。  (3)地質政策與調查內容之研擬規劃、地質資    料創新研究、資料彙整與分析、成果發表    等業務1,455千元。  (4)赴遠地洽公等國內差旅費14千元。  (5)業務接洽等短程車資7千元。
2000 業務費 30,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
2009 通訊費 1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5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50
2051 物品 150
2054 一般事務費 27,500
2072 國內旅費 250
2081 運費 100
2084 短程車資 50
3035 雜項設備費 40
2018 資訊服務費 1,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70,000
2006 水電費 200
2024 稅捐及規費 7
2039 委辦費 11,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0
2027 保險費 100
3020 機械設備費 600
3025 運輸設備費 150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65
2078 國外旅費 327
4085 獎勵及慰問 120
2012 土地租金 50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50
02 地質敏感區劃定審議及查核 13,121 區域地質組、資源地質組、應用地質組 1.地質敏感區審議與法規研修:辦理地質敏感區  審議公告、地質敏感區培訓、地質敏感區調查  與檢討、地質法相關法制作業研究、地質資料  及地質法實務推動等工作,編列3,300千元,  內容如下:  (1)執行地質敏感區審議公告業務所需之一般    通訊費等12千元。  (2)地質敏感區審議會外聘委員出席費、審查    費、講座鐘點費等58千元。  (3)辨理地質敏感區審議公告、地質敏感區後    續協處培訓、地質法相關法制作業研究及    地質法實務推動等業務3,200千元。  (4)辦理地質法相關業務等國內差旅費30千元    。 2.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劃定:山崩與地滑地質  敏感區之變更、影像建置、地質調查、山崩目  錄蒐集分析及圖資發布等業務,主要山崩與地  滑地質敏感區之業務編列4,324千元,內容如  下:  (1)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電話諮詢、會勘溝    通及國會聯絡等業務等一般通訊費等11千    元。  (2)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業務培訓、基本影    印機租出、租車調查等業務租金28千元。  (3)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變更初審作業、山    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編修及檢討、勞務採    購案評選委員出席費用、審議會審查費、    技術交流講座鐘點費等40千元。  (4)執行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調查、近年山    崩目錄資料更新、影像資料建置、重點山    崩事件現地地質調查分析、勞務採購案執    行等業務4,200千元。  (5)辦理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相關業務等國    內差旅費45千元。 3.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定:辦理活動斷層地質  敏感區之調查、調查資料蒐集、初審作業、活  動斷層地質敏感區調查與檢討等,編列4,325  千元,內容如下:  (1)執行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調查、活動斷層    地質敏感區初審作業等業務所需之一般通    訊費等11千元。  (2)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業務培訓、活動斷層    地質敏感區調查與檢討等業務需要租車、    影印機租金等29千元。  (3)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初審作業、活動斷層    地質敏感區調查與檢討、勞務採購評選外    聘委員出席費、審查費、講座鐘點費等40    千元。  (4)辨理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初審作業、活動    斷層地質敏感區調查與檢討、活動斷層資    料蒐集複製等業務4,200千元。  (5)辦理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相關業務等國內    差旅費45千元。 4.地質敏感區劃設作業圖資處理與更新:參考資  料調借分析、範圍預處理、數據清整更新、操  作技術諮詢以及資訊公開相關業務等一般事務  費1,172千元。
03 地質知識網絡之關鍵資源建構 14,324 資源地質組 本計畫為辦理資料匯聚與實體展示、健全地質知 識及資料資源、建構百大地質賞析路線及推動地 質生活圈等工作,編列14,324千元,內容如下: 1.審查會議及專家諮詢會議委員出席費及審查費  等85千元。 2.辦理地質資料建檔,盤整地質資料的實體與數  位內容及公開機制;提供地質資料檢索及諮詢  ;編撰地質賞析路線及加值品;拓展地質知識  學習站、行動博物館、地質旅遊及合作交流等  13,846千元。 3.赴遠地洽公等國內差旅費360千元。 4.業務接洽等短程車資13千元。 5.購置資料展示所需相關設備20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170,000
04 土壤液化圖資創新與防治技術 70,000 應用地質組 本計畫係辦理土壤液化圖資創新與防治技術發展 計畫:行政院110年5月19日院臺經字第11000106 91號函核定,總經費300,000千元,執行期間自1 11年至116年,截至113年度已編列96,463千元, 本年度續編70,000千元,未來尚需133,537千元 ,主要係辦理地質資料整合應用、智慧防災科技 應用、災害觀測物聯網、本土化抗液化地質改善 技術、應用圖資建置及成果推動等工作,內容如 下: 1.土壤液化潛勢圖資、地圖、定位功能資訊設備  租金及雲端服務費等1,050千元。 2.租車及影印機租金等1,613千元。  3.出席費225千元。 4.辦理遙測分析、土壤液化防治新措施及新工法  研析、資訊蒐集、建構防災觀測網系統、場址  效應評估與驗證、土壤液化動態評估模組開發  、動態三軸試驗調查、液化土壤與結構互制分  析、震災整合評估、地質改善技術蒐集彙整、  改善技術評估、室內縮尺模型試驗、圓錐貫入  試驗調查、現地場址尺度試驗、地盤改良設計  指針、土壤液化靠近斷層效應評估、地下水位  及土壤液化沉陷量圖資產製、地下水動態模式  評估、購置電子資料、報告與資料印刷、學術  交流及參展等65,140千元。 5.赴遠地洽公、開會等國內差旅費等312千元。 6.建置土壤液化資訊公開平臺等軟體購置費及系  統開發費等1,660千元。
05 礦業行政及輔導 12,125 礦務行政組 本計畫係執行礦業政策、辦理礦業行政以健全礦 政管理、輔導礦產開發提升礦業開採技術等工作 ,編列12,125千元,內容如下: 1.派員參加各項專業訓練等費用33千元。 2.辦公室水電費180千元。 3.寄送公文郵資、公務電話及網路通訊費144千  元。 4.租賃影印機等其他業務租金410千元。 5.公務車國道通行等規費1千元。 6.計畫審查及會議外聘專家學者出席費466千元  。 7.依礦業法第6條規定委託辦理礦業整體產業政  策評估調查計畫3,040千元。  8.購置礦物樣品、標本、勘查裝備、電腦週邊耗  材、文具紙張、碳粉匣等150千元。 9.辦理施工實況採礦實測圖資料整理,礦業權費  、礦產權利金徵收核算與強制執行,礦業資料  建檔,印刷礦業開發圖資資料,環境清潔及保  全等經費4,150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237千元。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0千元。 12.辦理礦業法相關條文溝通訪查、轉知礦業權   費繳納等規定、礦業用地核定與變更、礦業   開發會勘、協調調查礦業糾紛及施工計畫查   對、礦業權設定及展限、開採構想書圖變更   、批註土石採取、申報開工案件勘查等所需   旅費294千元。 13.建置礦產權利金之回饋金發放作業系統服務   平台3,000千元。
06 礦場保安管理與礦害預防 6,729 礦場保安組 本計畫係辦理礦場安全教育、監督、管理與礦場 災害預防等工作,編列6,729千元,內容如下: 1.為執行礦場安全監督檢查及礦場影像資料蒐集  ,派員參加基礎航拍課程等訓練費137千元。 2.辦公室水電費163千元。 3.寄送公文郵資、公務電話及網路通訊費168千  元。 4.租賃教育訓練所需車輛與演練場地、影印機及  辦公室等租金915千元。 5.實施礦場定期監督檢查所需車輛國道通行等規  費7千元。 6.辦理各項訓練活動之外部參訓學員平安保險費  39千元。 7.礦場安全諮議委員會議外聘專家學者出席費、  各項訓練講座鐘點費、監考費等278千元。 8.購置救護及訓練用耗材、監督查核作業相關耗  品、電腦週邊耗材、文具紙張及碳粉匣等247  千元。 9.各項保安業務資料建置、學員訓練用講義印製  、辦公室環境清潔與保全、志工及誤餐費等經  費2,195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3千元。 11.辦理礦場安全監督檢查、職災統計調查、會   同其他水土保持機關及環境保護機關赴礦場   聯合監督檢查、專家學者現場勘查及辦理各   項安全教育訓練等所需旅費1,917千元。 12.購置救護訓練用空氣呼吸器等機械設備費280   千元。 13.購置礦場安全監督檢查空拍所需遙控無人機   等運輸設備費150千元。 14.汰換空調、購置礦場監督檢查所需雷射測距   望遠鏡等雜項設備費200千元。
07 土石資源及爆炸物管理 8,170 土石管理組 本計畫係為推動砂石管理、遏止盜採土石及加強 爆炸物安全管理等工作,編列8,170千元,內容 如下: 1.影印機等租金141千元。 2.計畫審查及會議外聘專家學者出席費及講座鐘  點費227千元。 3.國土功能分區下陸上土石資源利用空間規劃策  略建議委託研究計畫3,800千元。 4.繳納中華民國鑛業協進會等組織會費115千元  。 5.文具紙張、碳粉匣、電腦週邊耗材等35千元。 6.砂石產銷、庫存量調查及資料建置、盜採土石  數量及位置調查資料建置、土石採取法令資料  印刷、航拍監測作業、航照判釋圖資料、通報  系統維運及圖資更新、與產學研各界之相關業  務聯繫等經費2,496千元。 7.督導及抽查縣市政府辦理土石採取業務、碎解  洗選場用地查核與建置網路申報及產銷資料查  訪、監督指導土石採取作業與公害防治、進口  砂石資料查訪、督導縣市政府取締盜採土石及  坑洞善後處理、查核各縣市陸上土石區採取量  、火藥庫檢查及換證或寄存申請案勘查、年度  聯合檢查及設置地點申請案勘查等所需旅費84  4千元。 8.出席中國大陸國際礦業會議暨礦產及砂石資源  開發利用與技術研討相關會議等大陸地區旅費  65千元。 9.出席礦業能資源開發、投資與科技應用暨永續  發展會議等國外旅費327千元。 10.執行查緝取締及檢舉盜採土石獎金120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120
08 地下水保育暨地陷防治第4期 22,000 資源地質組 地下水保育管理暨地層下陷防治第4期計畫-地下 水保育暨地陷防治第4期計畫:總經費140,000千 元,執行期間自114年至117年,本年度編列22,0 00千元,以後年度預計編列經費依行政院核定結 果調整,係辦理水文地質補充調查等工作,內容 如下: 1.水文地質專業訓練等10千元。 2.岩心資料館電費等20千元。 3.寄送公文及文件郵資、業務聯繫電話及網路月  租費等40千元。 4.設置地下水觀測井及水文地質鑽探等土地租金  10千元。 5.資訊設備保養及維修、系統維護、資料建置及  軟體使用費等140千元。 6.岩心倉庫租用、租車及影印機租金等50千元。 7.外聘專家學者出席費、審查費及演講費等32千  元。 8.委託辦理水文地質調查及3D模型建置11,000千  元。 9.參加國內學術研究團體年費10千元。 10.採購消耗性及非消耗性辦公用品、電腦儲存   媒體、墨水、碳粉、紙張、文具、訊號或電   力延長線與圖書期刊購置等200千元。 11.水文地質鑽探、現地水力試驗、岩心採樣及   室內分析試驗、辦理研討會、業務成果報告   、水文地質調查、岩心採樣定年、資料建置   及出版等7,300千元。 12.岩心倉庫修繕及維護費等9千元。  13.水文地質儀器及實驗室設施維護修繕費等9千   元。 14.野外地質調查等國內差旅費100千元。 15.運送岩心等運費50千元。 16.赴相關單位洽公、開會等短程車資20千元。 17.購置自記式水位計等600千元。 18.汰換電腦軟硬體設備、臺灣水文地質資料庫   建置及應用系統開發等2,360千元。 19.汰換實驗室及辦公室零星設備等40千元。
09 地熱潛力區塊資訊擴建及鑽井 200,000 區域地質組 地熱潛力區塊資訊擴建及鑽井計畫計畫:行政院 民國113年4月18日院臺經字第1131008606號函核 定,總經費1,004,000千元,執行期間自114年至 117年,本年度編列200,000千元,係辦理地熱潛 力區塊擴建及鑽井計畫,擴增地溫梯度異常區之 周圍潛力調查,建置公開資料系統,作為潛在新 興發展候選;在已確認溫度潛能之場域,接續推 進地熱發展階段,進行潛能模擬評估,內容如下 : 1.參加地球物理資料分析、資料庫應用軟體等教  育訓練費50千元。 2.辦公室等水電費200千元。 3.網路頻寬費、公務開會聯絡及野外調查工作聯  繫等通訊費100千元。 4.提供鑽井或放置岩心所需土地之租借費用50千  元。 5.資料庫操作及維護、雲端空間租借、三維模型  展示軟體租用及統計分析軟體等1,000千元。 6.野外地質調查用車租金等150千元。 7.地球物理調查設備等保險費100千元。 8.地熱地質專家顧問費、地質報告審查及出席費  、專刊審查費及稿費等150千元。 9.國外學術及產業研究團體年費50千元。 10.國內學術及產業研究團體年費50千元。 11.文具紙張、野外地質調查及實驗室分析所需   之材料器具、藥品等150千元。 12.地面地質調查、地球物理探測、地球化學分   析及三維模型建置、探勘井鑽探、實體資料   數化彙整、邀請國外學者專家來臺訪問、諮   詢指導、地質報告印製費所需相關費用等27,   500千元。 13.調查儀器設備保養等50千元。 14.野外地質調查及參加相關會議或研討會等國   內差旅費250千元。 15.岩石或岩心採樣搬運、調查器材搬運等100千   元。 16.洽公、開會等短程車資50千元。 17.視探勘及測試需求,建置地表、井內等探勘   試驗設備、岩芯分析設備與電腦設備等1,000   千元。 18.購置文書處理、探勘資料分析處理模型或軟   體等1,000千元。 19.辦理各項調查以建置資料平臺、地熱蘊藏與   產測資料系統等168,000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