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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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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1,000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
1.本計畫係整併「臺鐵非電氣化支線購置車輛計
畫」,並經行政院104年5月22日院臺交字第10
40026871號函核定,修正計畫經行政院113年8
月9日院臺交字第1131019525號函核定,總經
費99,730,000千元,其中中央公務預算負擔92
,212,082千元,臺鐵公司負擔7,517,918千元
,期程自104至116年度,截至113年度止中央
公務預算已編列58,592,378千元(含104年度20
0,000千元,105年度1,410,000千元,106年度
5,507,420千元,107年度3,000,000千元,108
年度5,328,594千元,109年度6,404,860千元
,110年度9,356,652千元,111年度8,164,500
千元,112年度9,220,352千元,113年度10,00
0,000千元),114年度編列9,941,000千元,以
後年度預計編列23,678,704千元。
2.本年度編列預算9,941,000千元,辦理城際客
車600輛、區間客車520輛、支線客車60輛及機
車127輛購案細部設計審查、製程檢測(含旅費
)、車輛製造、預付款、交車款及系統設備改
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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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設備及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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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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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5 投資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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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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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000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
1.行政院109年1月21日院臺交字第1080199278號
函核定,總經費9,900,300千元,其中中央公
務預算負擔9,657,600千元,臺鐵公司負擔242
,700千元,期程自109至114年度,截至113年
度止中央公務預算已編列2,589,000千元(含11
0年度354,000千元,111年度620,000千元,11
2年度1,000,000千元,113年度615,000千元)
,114年度編列850,000千元,以後年度預計編
列經費依行政院核定結果調整。
2.本年度編列預算850,000千元,辦理工作項目
如下:
(1)辦理PC枕型道岔材料準備及更新工程計300
套,軌道抽換工程計50,000公尺及各式維
修車輛履約作業845,580千元。
(2)工程管理費4,420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
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按工程建造
成本提列0.52%-3.04%,辦理現場工作工程
管理所必需之費用,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
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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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高雄機廠潮州基地二期工程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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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9,400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高雄機廠潮州基地二期工程建設計畫:
1.行政院110年9月27日院臺交字第1100185459號
函核定,總經費12,147,665千元,其中中央公
務預算負擔11,841,544千元,臺鐵公司負擔30
6,121千元,期程自110至114年度,截至113年
度止中央公務預算已編列1,172,867千元(含11
1年度13,470千元,112年度200,000千元,113
年度959,397千元),114年度編列959,400千元
,以後年度預計編列經費依行政院核定結果調
整。
2.本年度編列預算959,400千元,辦理工作項目
如下:
(1)辦理城際電聯車檢修場房主體工程(含電務
、電車線)及檢修設備工程發包施作954,41
1千元。
(2)工程管理費4,989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
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按工程建造
成本提列0.52%-3.04%,辦理現場工作工程
管理所必需之費用,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
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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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臺鐵服務性路線與小站營運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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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686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臺鐵服務性路線與小站營運虧損及提升行車安全
作為之補貼:
1.依據「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21條及「政府對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配合
政策任務造成營運虧損補貼辦法」規定,對於
臺鐵公司經營服務性路線及服務性小站所致營
運虧損,由政府補貼,以維基本民行。
2.本年度編列預算1,357,686千元,補貼臺鐵公
司提供服務性路線及小站之公共運輸服務所致
營運虧損1,329,919千元;提升行車安全,持
續改善營運安全文化等所需27,767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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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獎補助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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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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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1,357,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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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臺鐵舊制退撫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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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8,144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依據「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
17條第2項後段規定,原臺灣鐵路管理局已辦理
退休、撫卹人員及繼續任用人員具有參加退撫新
制施行前任職年資者,其尚未支付之員工舊制退
撫金,由本部逐年編列預算支應,本年度編列預
算3,808,144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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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臺鐵公司營業所需基礎設施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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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臺鐵公司營業所需基礎設施重置計畫:
1.本計畫總經費9,534,440千元,其中中央公務
預算負擔9,057,720千元,臺鐵公司負擔476,7
20千元,期程自113至116年度,截至113年度
止中央公務預算已編列685,000千元,114年度
編列1,000,000千元,以後年度預計編列經費
依行政院核定結果調整。
2.本年度編列預算1,000,000千元,辦理工作項
目如下:
(1)辦理路線設施、場站設施、電力設施、行
車保安設施、電訊設施及檢修設施之重置
項目985,700千元。
(2)工程管理費14,300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
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按工程建
造成本提列0.50%-3.00%,辦理現場工作工
程管理所必需之費用,並配合工程結算總
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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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臺鐵公司營業所需車輛維修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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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臺鐵公司營業所需車輛維修計畫:
1.行政院113年2月15日院臺交字第1131002705號
函核定,總經費13,218,250千元,期程自113
至116年度,截至113年度止中央公務預算已編
列1,080,000千元,114年度編列3,000,000千
元,以後年度預計編列9,138,250千元。
2.本年度編列預算3,000,000千元,辦理工作項
目如下:
(1)辦理機車及車輛三、四級維修2,904,180千
元。
(2)辦理工務維修工程車輛三、四級維修34,00
0千元。
(3)辦理電務維修工程車輛三、四級維修61,82
0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