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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觀光國際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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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24 |
國際組 |
本計畫觀光國際事務:參與國際會議市場、聯合
民間及地方政府辦理觀光國際事務、加強對目標
市場吸引客源等業務。
1.業務費:87,924千元。
(1)國際組織會費1,574千元。
<1>參加亞太旅行協會(PATA)、世界青年學
生教育聯盟(WYSETC)、國際會議協會(IC
CA)及其他相關旅遊組織等合計美金49,2
35元,折合新臺幣1,574千元(美金兌換
率以1:31.979換算)。
(2)一般事務費84,200千元。
<1>辦理駐外辦事處轄區內經常性一般公務
、公關工作或特定工作所需各專項費用(
如雇員薪資及辦公室租金等經費)84,200
千元。
(3)國內旅費:邀請觀光業界外賓參訪國內觀
光資源旅費73千元。
(4)大陸地區旅費:大陸地區內外互調川裝費1
,080千元。
(5)國外旅費:出席國際會議等經費939千元。
(6)短程車資:公務之需短程車資58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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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業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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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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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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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 一般事務費 |
3,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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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 國內旅費 |
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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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5 大陸地區旅費 |
1,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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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8 國外旅費 |
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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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4 短程車資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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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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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9 委辦費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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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5 獎勵及慰問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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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水電費 |
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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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通訊費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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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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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 物品 |
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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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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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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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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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7 |
企劃組 |
本計畫為辦理觀光資料統計、觀光資料蒐集及出
版、旅客消費及動向調查等業務。
1.業務費:9,287千元。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辦理觀光產業振興諮
詢會議委員出席費186千元。
(2)委辦費8,000千元。
<1>來臺旅客消費及動向調查等7,000千元。
<2>編製臺灣地區觀光衛星帳等1,000千元。
(3)國際組織會費30千元。
<1>出席旅遊暨觀光研究協會(TTRA)會費美
金953元,折合新臺幣30千元(美金兌換
匯率以1:31.979換算)。
(4)一般事務費606千元。
<1>訂購國外觀光市場分析及統計參考書籍1
08千元。
<2>辦理本年法律諮詢服務案198千元。
<3>行政院觀光產業振興諮詢會議委員出席
費及交通費300千元。
(5)國內旅費:國內出差旅費280千元。
(6)國外旅費:出席旅遊暨觀光研究協會(TTR
A)活動185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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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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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4 |
景區發展組 |
本計畫辦理風景區經營管理、公共建設推動等業
務。
1.業務費:2,674千元。
(1)國際組織會費107千元。
<1>參加國際組織全球永續旅遊委員會(GST
C)年費美金3,360元,折合新臺幣107千
元(美金兌換率以1:31.979換算)。
(2)一般事務費1,922千元。
<1>辦理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等經費575千元
。
<2>辦理風景特定區評鑑作業及規劃審議等
經費309千元。
<3>辦理風景區、溫泉區督導考核、計畫審
查等經費560千元。
<4>配合協助套裝旅遊線經營管理等經費478
千元。
(3)國內旅費:國內出差旅費470千元。
(4)國外旅費:出席全球永續旅遊委員會(GST
C)年會175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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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旅行業業務管理與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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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0 |
旅行業組 |
本計畫為充實旅行業從業人員專業知能、提高服
務品質、健全組織管理,保障旅客合法權益與維
護旅遊交易安全等業務。
1.業務費:3,770千元。
(1)一般事務費2,780千元。
<1>辦理旅行業經營管理等業務543千元。
<2>消費者保護等有關健全旅行業秩序、提
升旅遊品質、維護旅客安全及保障旅客
權益等經費1,057千元。
<3>辦理國旅卡特約商店審核及諮詢服務1,1
80千元。
(2)國內旅費:國內出差旅費890千元。
(3)短程車資:公務之需短程車資100千元。
2.獎補助費:100千元。
(1)獎勵及慰問:依據「檢舉違法經營旅行業
務暨違反大陸觀光團旅遊品質案件獎勵要
點」編列檢舉獎金100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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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獎補助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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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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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96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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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8,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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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26,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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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旅遊推廣管理與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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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69 |
旅遊推廣組 |
本計畫為策劃發展並加強觀光遊樂設施管理及推
動國民休閒旅遊等。
1.業務費:7,919千元。
(1)水電費:辦公室水電費886千元。
(2)通訊費:辦公室電信費125千元。
(3)其他業務租金:租車及影印機租金500千元
。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辦理觀光遊樂業督導
考核之委員出席費等627千元。
(5)物品:業務所需如期刊、文具、用品及報
章雜誌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126千元。
(6)一般事務費4,443千元。
<1>環境美化、清潔、駕駛及保全等相關經
費1,067千元。
<2>觀光遊樂業設立、管理、督導及考核等
相關經費626千元。
<3>辦理旅遊服務體系管理、督導、查核等
服務品質提昇相關經費2,750千元。
(7)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各項辦公設備養
護等費用212千元。
(8)國內旅費:國內出差旅費1,000千元。
2.獎補助費:1,850千元。
(1)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850千元。
<1>補助財團法人消費者基金會辦理「八仙
粉塵爆燃案」團體訴訟費用1,850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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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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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5 |
旅宿組 |
本計畫為輔導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民宿建立完
整管理體系等業務。
1.業務費:3,395千元。
(1)一般事務費3,015千元。
<1>辦理旅宿業管理與輔導人員法制研習相
關經費30千元。
<2>辦理旅宿業定期業務及督導檢查與不定
期督導檢查,暨旅宿業品質提升諮詢輔
導、籌設及管理輔導等相關經費72千元
。
<3>觀光旅館業籌設、興辦事業計畫、認定
離島建設計畫、促參案等之審查、變更
設計之審查及查驗等相關經費113千元。
<4>辦理地方政府旅宿業務管理與輔導績效
評比等相關經費2,800千元。
(2)國內旅費:國內出差旅費359千元。
(3)短程車資:公務之需短程車資21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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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旅遊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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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2 |
旅遊服務中心 |
本計畫為提供國內外旅客各項旅遊諮詢服務。
1.業務費:3,172千元。
(1)一般事務費3,172千元。
<1>辦理旅遊服務中心行政及通報業務相關
費用2,556千元。
<2>辦理圖書及出版品管理業務616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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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補助交通作業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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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500 |
景區發展組 |
體驗觀光-地方旅遊環境升級中程計畫(113-116
年度):
行政院112年4月27日院臺交字地1121005683號函
核定。
本計畫總經費4,266,000千元,公務預算負擔2,9
33,000千元,分4年辦理,113年度編列638,300
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962,500千元,以後
年度預計編列1,332,200千元,係配合觀光發展
基金辦理「體驗觀光-地方旅遊環境升級中程計
畫」補助地方政府所需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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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打造永續共好地方創生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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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00 |
景區發展組、旅遊推廣組 |
打造永續共好地方創生計畫(114-117年度):
行政院113年6月5日院臺經字第1131009540號函
核定。
本計畫總經費360,000千元,分4年辦理。114年
度編列第1年經費39,500千元,以後年度預計編
列320,500千元。編列如下:
1.獎補助費:39,500千元。
(1)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8,190千元。
(2)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6,310千元。
(3)對國內團體之補助5,000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