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 5929311100 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 |
| 預算金額 | 239,331 |
| 計畫內容 | 1.辦理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各項經常性行政工作。 2.辦理花東縱谷國家風景特定區內公共建設及用地取得等 作業。 3.辦理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相關計畫調查、規劃設計等作 業。 4.辦理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規劃建設等作業。 |
| 預期成果 | 1.打造花東地區成為具國際水準之陸、海、空之多元遊憩 活動觀光渡假勝地。 2.營造花東縱谷友善旅遊環境,提升旅遊服務品質。 3.建構花東優質景觀路廊,形塑重要門戶及據點入口意象 。 4.結合在地產業及自然文化資源,推動生態旅遊,發展縱 谷觀光產業。 5.加強改善原住民部落觀光服務設施,推動部落深度旅遊 。 6.提升遊客人數及遊客滿意度。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 金額 | 承辦單位 | 說明 | |||
|---|---|---|---|---|---|---|
| 分支計畫 | 子分支計畫 | 子分支計畫 | ||||
| 03 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 | 2,331 | 花東縱谷管理處 | 1.業務費:2,325千元。 (1)教育訓練費:員工訓練費用24千元。 (2)水電費:水費、電費等853千元。 (3)通訊費:郵資、電信費等221千元。 (4)稅捐及規費:土地稅、房屋稅等各項稅捐 及其他行政規費9千元。 (5)物品:辦公用品、清潔用品等業務所需之 消耗品及非消耗品213千元。 (6)一般事務費:辦公室等保全費用、環境布 置、文康活動等經費425千元。 (7)房屋建築養護費:公有房舍及其他建築修 繕60千元。 (8)國內旅費:國內出差旅費440千元。 (9)特別費:依通案標準編列80千元。 2.獎補助費:6千元。 (1)獎勵及慰問: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等6千元 。 | |||
| 2000 業務費 | 50,000 | |||||
| 2003 教育訓練費 | 24 | |||||
| 2006 水電費 | 853 | |||||
| 2009 通訊費 | 221 | |||||
| 2024 稅捐及規費 | 9 | |||||
| 2051 物品 | 213 | |||||
| 2054 一般事務費 | 425 | |||||
|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60 | |||||
| 2072 國內旅費 | 440 | |||||
| 2093 特別費 | 80 | |||||
| 4085 獎勵及慰問 | 6 | |||||
|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50,000 | |||||
| 3005 土地 | 5,000 | |||||
|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96,000 | |||||
|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86,000 | |||||
| 4000 獎補助費 | 6 | |||||
| 20 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 | 237,000 | 花東縱谷管理處 | 1.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13-116年度)-花 東縱谷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 (1)行政院112年3月1日院臺交字第1121001911 號函核定。 (2)本計畫總經費1,190,000千元,期程自113 年度至116年度,113年度編列271,000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282,000千元【含 基金自償45,000千元】,以後年度預計編 列637,000千元。 (3)本年度編列公務預算237,000千元(其中預 計投注於原住民地區30,000千元),辦理項 目如下: <1>業務費:50,000千元。 #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0,000千元 : X1.辦理植栽養護、綠美化及設施零 星修繕30,000千元。 X2.先期規劃設計費15,000千元。 X3.生態調查及環境監測等費用5,00 0千元。 <2>設備及投資:187,000千元。 #1.土地5,000千元:配合轄區土地徵收 價購及釘樁測量、撥用補償等。 #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96,000千元: X1.辦理轄內管理站暨遊客服務中心 、旅遊資訊站及鐵馬驛站等整建 工程94,118千元。 X2.工程管理費1,882千元:按施工 費(或直接工程成本、工程建造 費等)提列2%,係依中央政府各 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 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 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3.公共建設及設施費86,000千元: X1.國際觀光重要景點建設費65,000 千元。 Y1.北區(壽豐-光復)遊憩系統20 ,000千元。 Y2.中區(瑞穗-富里)遊憩系統45 ,000千元。 X2.國內觀光重要景點建設費17,000 千元: Y1.南區(池上-卑南)遊憩系統17 ,000千元。 X3.自然災害之治理工程費2,314千 元。 X4.工程管理費1,686千元:按施工 費(或直接工程成本、工程建造 費等)提列2%,係依中央政府各 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 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 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 |||
| 3000 設備及投資 | 187,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