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 5929311100 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 |
| 預算金額 | 250,439 |
| 計畫內容 | 1.辦理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各項經常性行政工作。 2.辦理茂林國家風景區內觀光重要景點建設:新威茂林遊 憩區、霧台遊憩區、旗山美濃遊憩區、荖濃遊憩系統、 屏北遊憩系統等遊憩設施規劃及經營管理等。 3.依據觀光遊憩資源特色,提供優質及多元的遊憩服務, 營造茂林國家風景區為溫泉、生態、原住民、環境教育 等遊憩活動基地,型塑高屏山麓水陸空3D深度旅遊。 |
| 預期成果 | 1.以「365+ 森旅部落客綠色探索樂園」為主軸,持續建 設新威茂林、霧台、旗山美濃遊憩區、荖濃遊憩系統、 屏北遊憩系統等,強化旅遊服務機能,提升遊憩設施品 質。 2.持續推動綠色永續觀光,導入環狀自行車路線、綠色運 輸資訊站及自行車驛站旅遊服務中心等串聯景點,並運 用科技提升管理效率及旅遊服務,建置景區人流車流系 統及展示平臺,管控區內人流及車流。 3.運用閒置設施出租、促參、跨域合作等方式,提升觀光 建設自償性。 4.在開發與保育兼籌並顧的前提下,持續推動茂林觀光, 並藉由南橫通車、藤枝森林公園開放及未來國道10號延 伸等優勢,積極擴大觀光效益,盼回復茂林觀光榮景。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 金額 | 承辦單位 | 說明 | |||
|---|---|---|---|---|---|---|
| 分支計畫 | 子分支計畫 | 子分支計畫 | ||||
| 12 茂林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 | 2,839 | 茂林管理處 | 1.業務費:2,839千元(含員工協助方案經費32千 元)。 (1)教育訓練費:環境教育訓練、員工進修及 訓練所需補助經費22千元。 (2)水電費:辦公室水費、電費等184千元。 (3)通訊費:郵資、電信費及數據通訊費591千 元。 (4)其他業務租金:各項業務租金84千元。 (5)稅捐及規費:各項行政規費6千元。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委請專家學者出席費 、講師鐘點費等20千元。 (7)物品:辦公物品等非消耗品及辦公文具、 清潔用品等291千元。 (8)一般事務費:辦公室等保全費用、環境布 置、雜支、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等373 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公有房舍及其他建築修 繕費用233千元。 (10)國內旅費:國內出差旅費955千元。 (11)特別費:依通案標準編列80千元。 | |||
| 2000 業務費 | 51,000 | |||||
| 2003 教育訓練費 | 22 | |||||
| 2006 水電費 | 184 | |||||
| 2009 通訊費 | 591 | |||||
|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84 | |||||
| 2024 稅捐及規費 | 6 | |||||
|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0 | |||||
| 2051 物品 | 291 | |||||
| 2054 一般事務費 | 373 | |||||
|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233 | |||||
| 2072 國內旅費 | 955 | |||||
| 2093 特別費 | 80 | |||||
|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51,000 | |||||
| 3005 土地 | 18,580 | |||||
|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92,320 | |||||
|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85,700 | |||||
| 20 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 | 247,600 | 茂林管理處 | 1.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13-116年)-茂林 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 (1)行政院112年3月1日院臺交字第1121001911 號函核定。 (2)本計畫總經費1,174,000千元,期程自113 年度至116年度,113年度編列274,000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293,900千元【含 基金自償46,300千元】,以後年度預計編 列606,100千元。 (3)本年度編列公務預算247,600千元(其中預 計投注於原住民地區72,000千元),辦理項 目如下: <1>業務費51,000千元。 #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1,000千元 : X1.辦理綠美化養護及設施零星修護 費45,000千元。 X2.先期規劃設計費6,000千元。 <2>設備及投資196,600千元。 #1.土地18,580千元:辦理轄區釘樁測 量、徵收價購、撥用補償及相關作 業。 #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92,320千元: X1.國際觀光重要景點建設費44,325 千元。 Y1.新威森林公園親子遊憩服務 設施興建工程44,325千元。 X2.國內觀光重要景點建設費46,615 千元。 Y1.荖濃遊客中心興建工程46,61 5千元。 X3.工程管理費1,380千元:按施工 費(或直接工程成本、工程建造 費等)提列1.52%,係依中央政府 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 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 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3.公共建設及設施費85,700千元: X1.國際觀光重要景點建設費21,340 千元。 Y1.新威行政中心辦公區及遊客 服務空間擴建機電及室內裝 修工程21,340千元。 X2.國內觀光重要景點建設費60,138 千元。 Y1.六龜成功單車驛站室內裝修 暨周邊環境改善工程36,400 千元。 Y2.十八羅漢山自行車服務中心 周邊環境改善工程8,663千元 。 Y3.荖濃溪左岸公共休憩服務設 施工程15,075千元。 X3.工程管理費1,222千元:按施工 費(或直接工程成本、工程建造 費等)提列1.50%,係依中央政府 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 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 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X4.環境及設施整修3,000千元。 Y1.旅遊服務系統1,000千元。 Y2.環境維護及設施維持1,000千 元。 Y3.全區災害復舊及一般零星工 程1,000千元。 | |||
| 3000 設備及投資 | 196,6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