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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員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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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401 |
臺北市區監理所 |
職員279人、駐警8人、工友4人、技工9人、聘用
1人及約僱人員72人,合計373人之人事費計編列
357,401千元。項目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03,849千元:
(1)職員待遇200,573千元。
(2)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占缺訓練人員支領之薪
俸3,276千元。
2.約聘僱人員待遇37,046千元,係約聘人員酬金
575千元、約僱人員酬金36,471千元。
3.技工及工友待遇7,193千元。
4.獎金47,495千元,係職員及工友之考績獎金18
,727千元、特殊功勳獎賞23千元、支領月退休
金人員年終慰問金454千元及員工之年終工作
獎金等28,291千元。
5.其他給與6,561千元,係員工之休假補助費等
。
6.加班費10,761千元:
(1)辦理各項業務超時加班費2,766千元。
(2)員工之未休假加班費7,995千元。
7.退休退職給付519千元,係技工及工友退職給
付提撥不敷數。
8.退休離職儲金18,984千元:
(1)公務人員提撥金15,951千元。
(2)約聘僱人員提撥金3,019千元。
(3)技工及工友提撥金14千元。
9.保險24,993千元,係健保保險補助14,557千元
、公保保險補助5,213千元及勞保保險補助5,2
23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