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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員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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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381 |
人事室 |
職員674人、工友11人、聘用人員2人及約僱人員
28人,合計715人之人事費計編列820,381千元。
項目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529,100千元:
(1)職員待遇526,010千元。
(2)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占缺訓練人員支領之薪
俸3,090千元。
2.約聘僱人員待遇14,412千元,係約聘人員酬金
1,332千元、約僱人員酬金13,080千元。
3.技工及工友待遇3,414千元。
4.獎金125,844千元,係職員及工友之考績獎金5
9,041千元、特殊功勳獎賞264千元、支領月退
休金人員年終慰問金1,776千元及員工之年終
工作獎金等64,763千元。
5.其他給與11,466千元,係員工之休假補助費等
。
6.加班費32,877千元:
(1)辦理各項業務超時加班費8,298千元。
(2)員工之未休假加班費24,579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53,151千元:
(1)公務人員提撥金51,973千元。
(2)約聘僱人員提撥金1,178千元。
8.保險50,117千元,係健保保險補助33,814千元
、公保保險補助14,040千元及勞保保險補助2,
263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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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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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87 |
秘書室、人事室 |
辦理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共同性業務所需經費,
計編列56,187千元。項目如下:
1.業務費53,829千元(含員工協助方案經費200千
元):
(1)教育訓練費4,027千元:
<1>學分補助費1,000千元。
<2>職業安全教育訓練費300千元。
<3>初任或轉任人員教育訓練(研習)、一
般行政人員各項業務訓練(研習)、主
計人員專業研習、新修訂法規研習、員
工協助方案及配合政策指示各項訓練(
研習)等2,727千元。
(2)水電費6,521千元:
<1>局本部水費134千元。
<2>局本部電費6,387千元。
(3)通訊費2,285千元,係電話費及郵資等。
(4)其他業務租金600千元,係影印機等租金。
(5)稅捐及規費16千元,係地政規費、法院規
費及其他規費等。
(6)保險費20千元,係局本部辦公房舍火險等
保費。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55千元:
<1>委請專家學者專業諮詢出席費35千元。
<2>一般行政人員各項業務訓練(研習)、
員工協助方案及配合政策指示各項訓練
(研習)等講座鐘點費370千元。
<3>臺灣人的路稿費、編輯費等150千元。
(8)國際組織會費210千元,係國際道路協會及
亞澳道路協會等年費。
(9)國內組織會費394千元,係中國土木水利工
程學會、中華民國大地工程學會、中國工
程師學會、中華民國防蝕工程學會、中華
民國道路協會、中華民國隧道協會、中華
鋪面工程學會、中華智慧運輸協會、臺灣
混凝土學會、臺灣災害管理學會、中華民
國運輸學會、中華民國鋼結構協會、中華
價值管理學會、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中華
民國博物館學會及中華民國電腦學會等年
費。
(10)物品918千元:
<1>衛生用品、辦公用品等消耗品638千元。
<2>辦公事務、陳設用具等非消耗性物品280
千元。
(11)一般事務費32,296千元:
<1>局本部年度消防安全設施檢查費等96千
元。
<2>局本部辦公大樓清潔、保全及安全監控
等相關經費10,166千元。
<3>環境佈置、訴訟、獎牌製作、研發獎勵
金、各項雜支等經費1,730千元。
<4>年度預、決算、研究報告、統計年報、
臨時性會報、桌曆及臺灣人的路等印製
費1,770千元。
<5>檔案清理修復數位化等經費1,500千元。
<6>永久保存紙本檔案修護800千元。
<7>公文線上簽核等經費200千元。
<8>局本部及所屬單位員工文康活動經費15,
387千元。
<9>局本部公務人員等健康檢查費647千元。
(12)房屋建築養護費890千元,係辦公房舍等
建築修繕費。
(1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588千元。
(1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980千元,係電
梯、空調及機電等保養維護費。
(15)國內旅費1,800千元,係業務聯繫、督導
及會議等差旅費。
(16)國外旅費416千元:
<1>考察日本仙台地區大眾交通運輸發展78
千元。
<2>2025年智慧運輸(ITS)世界年會189千元
。
<3>2025年國際公路橋梁研討會(ESWP-IBC)1
49千元。
(17)運費9千元,係公物搬運費。
(18)短程車資20千元,係短程洽公車資。
(19)特別費284千元,係首長每月18,100元及
所屬機關每月6,600元之特別費。
2.設備及投資680千元:
(1)雜項設備費680千元,係會議室設備及檔案
庫房設備汰換等經費。
3.獎補助費1,678千元:
(1)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180千元:
<1>臺灣公路工會捐助980千元。
<2>對國內文化公益事業機構、民間團體等
之捐助、捐贈、贈與等200千元。
(2)獎勵及慰問498千元,係退休(職)人員三節
慰問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