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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監理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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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407 |
臺中區監理所 |
辦理公路監理業務所需經費,計編列203,407千
元。項目如下:
1.業務費197,677千元:
(1)教育訓練費53千元,係現職員工教育訓練
所需相關經費。
(2)水電費13,484千元,係監理所、站水費336
千元及電費13,148千元。
(3)通訊費84,082千元:
<1>監理所、站使用數據通訊、網路通訊等
經費1,421千元。
<2>監理所、站寄發各項通知郵資、電話費
、道安講習郵資及移送強制執行案件郵
資等經費29,049千元。
<3>寄發汽、機車之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及
催繳郵資等經費42,607千元。
<4>辦理強制險違規裁罰業務所需郵資6,273
千元。
<5>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業務所需郵資等經費4
83千元。
<6>寄發強制險逾期牌照通知註銷處分書所
需郵資1,456千元。
<7>辦理處罰條例及道安規則修法後新增道
安講習對象業務所需郵資2,793千元。
(4)土地租金443千元,係南投站埔里分站土地
租金。
(5)其他業務租金2,012千元,係監理所、站影
印機等租金。
(6)稅捐及規費81千元:
<1>監理所、站各類稅捐10千元。
<2>監理所、站各類規費71千元。
(7)保險費182千元:
<1>監理所、站志工投保意外險保費72千元
。
<2>監理所、站現金運送及窗口人員等保費2
0千元。
<3>監理所、站辦公房舍火險90千元。
(8)兼職費417千元,係辦理車輛行車事故鑑定
業務所需兼職經費。
(9)約用人員酬金28,785千元,係監理所、站
約用人員之相關經費。
(1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350千元:
<1>公路汽車客運審議會等專家學者出席費4
2千元。
<2>聘學者專家授課、演講及各所、站道安
講習等講座鐘點費538千元。
<3>為辦理酒駕違規專班、酒駕再犯專班、
初考領駕照講習班等授課講座鐘點費1,4
28千元。
<4>辦理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業務所需專家學
者出席費80千元及稿費2,262千元。
(11)物品3,128千元:
<1>消耗品1,910千元,係各項事務用品、辦
公用品等經費。
<2>非消耗品911千元,係監理所、站陳設、
事務用具等經費。
<3>監理所、站考驗車油料307千元。
(12)一般事務費44,595千元:
<1>印製定檢通知、逾檢及違規裁決書等經
費2,064千元。
<2>監理所、站環境佈置、場地清潔及保全
等經費7,096千元。
<3>酒駕違規、道安講習之場地佈置、教材
及通知等事務經費1,542千元。
<4>駐站公庫津貼6,359千元。
<5>辦理車輛動員準備作業費48千元。
<6>道路及交通安全業務所需事務等經費508
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69千
元)
<7>違反公路法及強制汽車責任險之執行費2
40千元。
<8>銷毀拼裝車工資及保管經費104千元。
<9>委託代收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手續費20,
725千元。
<10>印製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款書、催繳
繳款書及處分書等(含撕、摺、黏)3,8
68千元。
<11>辦理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業務所需事務經
費557千元。
<12>監理所、站公務人員等健康檢查費207
千元。
<13>辦理強制險違規裁罰業務所需印製費、
強制執行等經費921千元。
<14>辦理處罰條例及道安規則修法後新增道
安講習對象業務所需相關經費356千元
。
(13)房屋建築養護費3,648千元,係監理所、
站辦公室、檢驗室、考驗場及候考室等整
修維護費。
(14)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522千元。
(15)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708千元:
<1>各項考檢設備等設施養護費1,118千元。
<2>道安講習電視、錄影機等設備修護經費4
48千元。
<3>辦理車輛檢驗儀器校正經費2,150千元。
<4>各項機電設備養護等經費2,992千元。
(16)國內旅費5,107千元:
<1>下鄉考照差旅費145千元。
<2>汽車路邊檢查及聯合稽查小組等差旅費1
,743千元。
<3>駕訓班、代檢廠抽查及派督考複查等差
旅費918千元。
<4>運輸業督導考核差旅費782千元。
<5>燃料費徵收核帳開會及其他業務聯繫等
差旅費68千元。
<6>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案件相關業務人員差
旅費170千元。
<7>道安講習平時、年終督導及師資研習班
講習等差旅費85千元。
<8>辦理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業務等差旅費330
千元。
<9>其他因公出差、業務聯繫、督導考核及
開會等差旅費866千元。
(17)運費65千元,係下鄉巡迴服務作業器具搬
運及沒入收購拼裝車運至工廠等運雜費。
(18)短程車資15千元。
2.設備及投資5,537千元:
(1)房屋建築及設備費1,818千元,係監理所、
站辦公室、考驗場、檢驗場、候考室及停
車棚(場)等零星工程經費。
(2)雜項設備費3,719千元:
<1>消防設備、切牌機、撕摺封事務機、筆
試作業設備及道安講習設備等經費992千
元。
<2>汽機車考驗用之不斷電系統、監視系統
、行動檢驗系統及冷氣機等設備經費2,7
27千元。
3.獎補助費193千元:
(1)獎勵及慰問193千元,係監理義務志工獎勵
金(含誤餐、車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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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資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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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4 |
臺中區監理所 |
辦理資訊管理業務所需經費,計編列4,484千元
。項目如下:
1.業務費2,567千元:
(1)教育訓練費5千元,係資訊教育訓練經費。
(2)通訊費336千元:
<1>數據通訊費300千元。
<2>一般通訊費36千元,係機房電話費等。
(3)資訊服務費639千元,係資訊操作維護費:
<1>電腦軟、硬體及應用系統維護費489千元
。
<2>機房相關設備維護費100千元。
<3>區域網路及連線設備維護費50千元。
(4)物品1,515千元:
<1>消耗品1,435千元,係購置電腦作業用品
等經費。
<2>非消耗品80千元,係購置電腦維護及網
路線路檢驗等相關工具。
(5)國內旅費72千元,係資訊業務連繫、督導
及開會等差旅費。
2.設備及投資1,917千元:
(1)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917千元:
<1>購置個人電腦等經費1,200千元。
<2>資安防護軟體新購及更新授權等軟體購
置費717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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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公路車輛機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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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4 |
臺中區監理所 |
辦理車輛及機械管理業務所需經費,計編列4,87
4千元。項目如下:
1.業務費2,124千元:
(1)水電費14千元,係電動汽車電費。
(2)其他業務租金11千元,係電動機車電池租
賃費。
(3)稅捐及規費652千元:
<1>稅捐344千元,係車輛牌照稅。
<2>規費308千元,係車輛汽燃費278千元及
檢驗費30千元。
(4)保險費230千元,係車輛保險費。
(5)物品533千元:
<1>消耗品10千元,係車輛機械油脂。
<2>油料513千元,係公務車輛油料。
<3>非消耗品10千元,係公務車輛行車影像
紀錄器汰舊換新。
(6)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684千元,係車輛養
護費。
2.設備及投資2,750千元:
(1)運輸設備費2,650千元:
<1>公務電動小客車(含電池)汰換1輛1,850
千元(3486-VA)。
<2>考驗小型車汰換1輛800千元(4688-PR)。
(2)雜項設備費100千元,係購置電動汽車簡易
充電樁設備費(含設置工程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