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 5829711000 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829711000 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
預算金額 171,484
計畫內容 1.專責辦理各項公路監理行政工作業務。 2.依據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  辦法,辦理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車輛與駕駛人證照及考  、檢驗等相關業務。 3.資訊管理:   (1)操作第3代公路監理資訊系統(MVDIS)及行政業務已     開發之各子系統。   (2)辦理員工資訊安全教育訓練工作。   (3)推動資訊相關業務及強化資通安全防護。 4.辦理考驗車等保養修護。  
預期成果 1.有效推行監理行政,促進交通安全及協助維持社會秩序  。 2.有效執行交通管理法規,對於不依法繳納科處罰鍰義務  者,以強制執行方法使之履行義務,並貫徹交通法令,  促進國民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 3.灌輸駕駛人交通知識及品德素養,促進駕駛人重視行車  秩序與安全。 4.將汽、機車車籍、駕駛人基本資料、規費徵收及工程與  行政等業務,納入電腦資訊系統處理,完成資訊化,縮  短作業流程,減少人工作業,提高作業效率並增進服務  品質。 5.積極配合行政資訊網路之使用,並規劃資訊化整體服務  系統,及強化資通安全防護,確保資訊作業環境安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監理業務 164,332 臺北市區監理所 辦理公路監理業務所需經費,計編列164,332千 元。項目如下: 1.業務費161,022千元:  (1)教育訓練費52千元,係現職員工教育訓練    所需相關經費。  (2)水電費6,665千元,係監理所、站水費128    千元、電費6,532千元及瓦斯等5千元。  (3)通訊費57,263千元:    <1>監理所、站使用數據通訊及網路通訊等      經費801千元。    <2>監理所、站寄發各項通知郵資、電話費      及道安講習郵資等經費23,587千元。    <3>寄發汽、機車之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及      催繳郵資等經費24,104千元。    <4>辦理強制險違規裁罰業務所需郵資6,202      千元。    <5>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業務所需郵資等經費3      00千元。    <6>寄發強制險逾期牌照通知註銷處分書所      需郵資694千元。    <7>辦理處罰條例及道安規則修法後新增道      安講習對象業務所需郵資1,575千元。  (4)土地租金43,571千元,係臺北市區監理所    與士林監理站土地租金。  (5)其他業務租金3,000千元:    <1>臺北市區監理所(含士林監理站)辦公房      屋租金2,330千元,租用面積13,231.9平      方公尺、使用人數289人,係辦公室、服      務櫃檯、考驗場、檢驗線、道安講習教      室及民眾等候區等公共使用區。    <2>監理所、站影印機等租金670千元。  (6)稅捐及規費81千元:    <1>監理所、站各類稅捐10千元。    <2>監理所、站各類規費71千元。  (7)保險費156千元:    <1>監理所、站志工意外險保費41千元。    <2>監理所、站現金運送及窗口人員等保費3      1千元。    <3>監理所、站辦公房舍火險84千元。  (8)兼職費208千元,係辦理車輛行車事故鑑定    業務所需兼職經費。  (9)約用人員酬金9,750千元,係監理所、站約    用人員之相關經費。  (1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149千元:    <1>公路汽車客運審議會等專家學者出席費7      2千元。    <2>聘學者專家授課、演講及各所、站道安      講習等講座鐘點費379千元。    <3>為辦理酒駕違規專班、酒駕再犯專班、      初考領駕照講習班等授課講座鐘點費668      千元。    <4>辦理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業務所需專家學      者出席費30千元。  (11)物品1,764千元:    <1>消耗品1,077千元,係各項事務用品、辦      公用品等經費。    <2>非消耗品514千元,係監理所、站陳設事      務用具等經費。    <3>監理所、站考驗車油料173千元。  (12)一般事務費29,487千元:    <1>印製定檢通知、逾檢及違規裁決書等經      費1,170千元。    <2>監理所、站環境佈置、場地清潔及保全      等經費4,739千元。    <3>酒駕違規、道安講習之場地佈置、教材      及通知等事務經費1,437千元。    <4>駐站公庫津貼4,929千元。    <5>辦理車輛動員準備作業費41千元。    <6>道路及交通安全業務所需事務等經費230      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69千      元)    <7>違反公路法及強制汽車責任險之執行費1      ,257千元。    <8>委託代收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手續費11,      139千元。    <9>印製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款書、催繳      繳款書及處分書等(含撕、摺、黏)2,18      1千元。    <10>辦理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業務所需事務經       費485千元。    <11>監理所、站公務人員等健康檢查費769       千元。    <12>辦理強制險違規裁罰業務所需印製費、       強制執行等經費910千元。    <13>辦理處罰條例及道安規則修法後新增道       安講習對象業務所需相關經費200千元       。  (13)房屋建築養護費2,057千元,係監理所、     站辦公室、檢驗室、考驗場及候考室等整     修維護費。  (14)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78千元。  (15)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783千元:    <1>各項考檢設備等設施養護費631千元。    <2>道安講習電視、錄影機等設備修護經費2      53千元。    <3>辦理車輛檢驗儀器校正經費1,212千元。    <4>各項機電設備養護等經費1,687千元。  (16)國內旅費1,575千元:    <1>下鄉考照差旅費55千元。    <2>汽車路邊檢查及聯合稽查小組等差旅費9      23千元。    <3>駕訓班、代檢廠抽查及派督考複查等差      旅費122千元。    <4>運輸業督導考核差旅費44千元。    <5>燃料費徵收核帳開會及其他業務聯繫等      差旅費66千元。    <6>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案件相關業務人員差      旅費56千元。    <7>道安講習平時、年終督導及師資研習班      講習等差旅費39千元。    <8>其他因公出差、業務聯繫、督導考核及      開會等差旅費270千元。  (17)運費68千元,係下鄉巡迴服務作業器具搬     運及沒入收購拼裝車運至工廠等運雜費。  (18)短程車資15千元。 2.設備及投資3,125千元:  (1)房屋建築及設備費1,033千元,係監理所、    站辦公室、考驗場、檢驗場、候考室及停    車棚(場)等零星工程經費。  (2)雜項設備費2,092千元:    <1>消防設備、切牌機、撕摺封事務機、筆      試作業設備及道安講習設備等經費558千      元。    <2>汽機車考驗用之不斷電系統、監視系統      、行動檢驗系統及冷氣機等設備經費1,5      34千元。 3.獎補助費185千元:  (1)損失及賠償1千元,係監理所、站保管車輛    等損失及賠償費。  (2)獎勵及慰問184千元,係監理義務志工獎勵    金(含誤餐、車資等)。
2000 業務費 1,769
2003 教育訓練費 5
2006 水電費 14
2009 通訊費 582
2012 土地租金 43,571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1
2024 稅捐及規費 643
2027 保險費 274
2030 兼職費 208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9,75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49
2051 物品 301
2054 一般事務費 29,487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057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26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783
2072 國內旅費 48
2081 運費 68
2084 短程車資 15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033
3035 雜項設備費 2,092
4080 損失及賠償 1
4085 獎勵及慰問 184
2018 資訊服務費 829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404
3025 運輸設備費 1,735
3000 設備及投資 1,735
4000 獎補助費 185
03 資訊管理 3,648 臺北市區監理所 辦理資訊管理業務所需經費,計編列3,648千元 。項目如下: 1.業務費2,244千元:  (1)教育訓練費5千元,係資訊教育訓練經費。  (2)通訊費582千元:    <1>數據通訊費577千元。    <2>一般通訊費5千元,係機房電話費等。  (3)資訊服務費829千元,係資訊操作維護費:    <1>電腦軟、硬體及應用系統維護費708千元      。    <2>機房相關設備維護費116千元。    <3>區域網路及連線設備維護費5千元。  (4)物品780千元:    <1>消耗品720千元,係購置電腦作業用品等      經費。    <2>非消耗品60千元,係購置電腦維護及網      路線路檢驗等相關工具。  (5)國內旅費48千元,係資訊業務連繫、督導    及開會等差旅費。 2.設備及投資1,404千元:  (1)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404千元:    <1>購置個人電腦、印表機等經費877千元。    <2>資安防護軟體新購及更新授權等軟體購      置費527千元。
04 公路車輛機械管理 3,504 臺北市區監理所 辦理車輛及機械管理業務所需經費,計編列3,50 4千元。項目如下: 1.業務費1,769千元:  (1)水電費14千元,係電動汽車電費。  (2)其他業務租金11千元,係電動機車電池租    賃費。  (3)稅捐及規費643千元:    <1>稅捐346千元,係車輛牌照稅。    <2>規費297千元,係車輛汽燃費277千元及      檢驗費20千元。  (4)保險費274千元,係車輛保險費。  (5)物品301千元:    <1>消耗品10千元,係車輛機械油脂。    <2>油料281千元,係公務車輛油料。    <3>非消耗品10千元,係公務車輛行車影像      紀錄器汰舊換新。  (6)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526千元,係車輛養    護費。 2.設備及投資1,735千元:  (1)運輸設備費1,735千元:    <1>8人座小客貨兩用車汰換1輛850千元(3C-      1336)。    <2>考驗小型車汰換1輛800千元(8D-8601)。    <3>燃油機車汰換1輛85千元(020-H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