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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監理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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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23 |
高雄市區監理所 |
辦理公路監理業務所需經費,計編列91,423千元
。項目如下:
1.業務費89,117千元:
(1)教育訓練費53千元,係現職員工教育訓練
所需相關經費。
(2)水電費8,115千元,係監理所、站水費202
千元及電費7,913千元。
(3)通訊費25,611千元:
<1>監理所、站使用數據通訊、網路通訊等
經費528千元。
<2>監理所、站寄發各項通知郵資、電話費
、道安講習郵資及移送強制執行案件郵
資等經費6,419千元。
<3>寄發汽、機車之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及
催繳郵資等經費13,072千元。
<4>辦理強制險違規裁罰業務所需郵資3,566
千元。
<5>寄發強制險逾期牌照通知註銷處分書所
需郵資582千元。
<6>辦理處罰條例及道安規則修法後新增道
安講習對象業務所需郵資1,444千元。
(4)土地租金7,447千元,係高雄市區監理所土
地租金。
(5)其他業務租金4,366千元:
<1>高雄市區監理所辦公房屋租金3,605千元
,租用面積18,569.8平方公尺,使用人
數195人,係辦公室、服務櫃檯、考驗場
、檢驗線、道安講習教室及民眾等候區
等公共使用區。
<2>監理所、站影印機等租金761千元。
(6)稅捐及規費55千元:
<1>監理所、站各類稅捐10千元。
<2>監理所、站各類規費45千元。
(7)保險費102千元:
<1>監理所、站志工投保意外險保費26千元
。
<2>監理所、站現金運送及窗口人員等保費3
1千元。
<3>監理所、站辦公房舍火險45千元。
(8)約用人員酬金15,785千元,係監理所、站
約用人員之相關經費。
(9)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70千元:
<1>公路汽車客運審議會等專家學者出席費1
8千元。
<2>聘學者專家授課、演講及各所、站道安
講習等講座鐘點費179千元。
<3>為辦理酒駕違規專班、酒駕再犯專班、
初考領駕照講習班等授課講座鐘點費673
千元。
(10)物品1,163千元:
<1>消耗品710千元,係各項事務用品、辦公
用品等經費。
<2>非消耗品339千元,係監理所、站陳設、
事務用具等經費。
<3>監理所、站考驗車油料114千元。
(11)一般事務費19,228千元:
<1>印製定檢通知、逾檢及違規裁決書等經
費616千元。
<2>監理所、站環境佈置、場地清潔及保全
等經費3,493千元。
<3>酒駕違規、道安講習之場地佈置、教材
及通知等事務經費146千元。
<4>駐站公庫津貼3,622千元。
<5>辦理車輛動員準備作業費21千元。
<6>道路及交通安全業務所需事務等經費306
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69千
元)
<7>違反公路法及強制汽車責任險之執行費4
02千元。
<8>委託代收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手續費8,3
19千元。
<9>印製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款書、催繳
繳款書及處分書等(含撕、摺、黏)1,43
7千元。
<10>監理所、站公務人員等健康檢查費157
千元。
<11>辦理強制險違規裁罰業務所需印製費、
強制執行等經費523千元。
<12>辦理處罰條例及道安規則修法後新增道
安講習對象業務所需相關經費186千元
。
(12)房屋建築養護費1,355千元,係監理所、
站辦公室、檢驗室、考驗場及候考室等整
修維護費。
(1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61千元。
(1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493千元:
<1>各項考檢設備等設施養護費415千元。
<2>道安講習電視、錄影機等設備修護經費1
67千元。
<3>辦理車輛檢驗儀器校正經費800千元。
<4>各項機電設備養護等經費1,111千元。
(15)國內旅費2,132千元:
<1>下鄉考照差旅費128千元。
<2>汽車路邊檢查及聯合稽查小組等差旅費5
94千元。
<3>駕訓班、代檢廠抽查及派督考複查等差
旅費131千元。
<4>運輸業督導考核差旅費142千元。
<5>燃料費徵收核帳開會及其他業務聯繫等
差旅費140千元。
<6>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案件相關業務人員差
旅費67千元。
<7>道安講習平時、年終督導及師資研習班
講習等差旅費26千元。
<8>其他因公出差、業務聯繫、督導考核及
開會等差旅費904千元。
(16)運費66千元,係下鄉巡迴服務作業器具搬
運及沒入收購拼裝車運至工廠等運雜費。
(17)短程車資15千元。
2.設備及投資2,056千元:
(1)房屋建築及設備費705千元,係監理所、站
辦公室、考驗場、檢驗場、候考室及停車
棚(場)等零星工程經費。
(2)雜項設備費1,351千元:
<1>消防設備、切牌機、撕摺封事務機、筆
試作業設備及道安講習設備等經費360千
元。
<2>汽機車考驗用之不斷電系統、監視系統
、行動檢驗系統及冷氣機等設備經費991
千元。
3.獎補助費250千元:
(1)獎勵及慰問250千元,係監理義務志工獎勵
金(含誤餐、車資等)。 |